王学进:老师自我惩罚的教育方式不宜提倡
深圳一名姓黎的学前班老师教育调皮的学生有一种特别的方法,即有学生淘气的时候,他会用教鞭狠抽自己,借此感化学生。该校领导李女士认为黎老师的教学方式对特别顽皮的孩子很有成效,校方予以支持和鼓励,将予以推广。(9月19日《南方都市报》)
对黎老师的良苦用心我能理解,对黎老师的敬业精神我表示敬佩,但对其发明的自我惩罚的教育方式则不以为然。黎老师认为,这种自我体罚的方法只适用于10岁以下的小学生,不能适用于年纪稍大的学生,因为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判断能力,不会轻易被“感动”。由此可见,黎老师自我体罚的教育方式之有效性是建立在学生的“感动”之上,但他可能忘记了这种“感动”不是正常意义上的“感动”,而是一种病态的“感动”,是一种以贬低教师自尊为代价换取的“感动”,或者说是一种让学生感到难过、羞辱的“感动”。
在幼小的学生心目中,教师犹如自己的父母亲,具有十分崇高的地位,当他们知道正是因为自己的淘气,教师才不得不自伤肢体来争取他们“改邪归正”时,他们会感受到一种巨大的道德威压。他们不希望敬爱的老师为自己负伤,就像不希望看到带血的爸妈站在面前一样。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一般都很善良,当看到教师手臂上的累累伤痕是因他们而起的,其内心的伤痛会让他们背上沉重的十字架,最终受伤害的还是学生自己。
尽管黎老师在实行自我体罚时找了条理由:“永远没有坏孩子,只有教不好你们的老师!”每次自我体罚时他都这样对学生说。黎老师引用的是教育家叶圣陶的一句名言: “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曾几何时,叶老的名言成了评定教师的标尺,好像教师是万能的,只因为他们不卖力或水平不高,才让学生分出高下优劣,殊不知,照此推理,“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不会教的老师,只有不会导的校长;没有不会导的校长,只有不会领的局长;……最后只有国家教委主任才是真正的笨蛋了。”其实,叶老的意思是,教师应该时刻反思自己,不要把学生的错误只看成是学生本人造成的,教师也有责任,因此教师任何时候都应坚持一个信念:对问题学生决不轻言放弃,而是要对每个学生怀抱希望。
其实,这个道理小孩子们不懂,黎老师这么说,旨在想减轻学生的心理负担,但正因为这个道理连大人都不太懂,拿来对小孩子说就更是对牛弹琴了。他们只记得老师当着他们的面,用教鞭将自己的手臂抽得血淋淋,这血腥的一幕留给他们的记忆绝非美好,很有可能,教师挥舞的鞭影会在他们年幼的心灵深处烙印上一道恐怖的阴影,这样的结果怕是黎老师和该校领导所不愿看到的吧。所以我说,老师自我惩罚的教育方式不宜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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