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农民善助会预示中国慈善事业向纵深发展
宁波奉化桐照有一个村民自发成立的善助会,自1991年成立至今已有16个年头,当时只有会员13人,年龄最大的会员已有90岁了,现在已经发展到几百人。会长由倡议人沈张玲担任,善助会规定,每个会员每年至少捐助20元善款。1997年,为方便村民行走,善助会发动会员和热心村民出资建造了欢庆桥;2000年8月,桐照发生一起渔船火灾,善助会把1000元钱捐给了受灾户;今年,善助会拿出2500元,资助村里的4户火灾受灾户;本月,善助会又把2000元钱送到西坞街道身患重病的孙炳辉手中;2004年至今,他们先后向桐照小学捐资3500元。(10月30日《宁波晚报》)
以上列举的只是该农民善助会16年里帮扶困难群众的点滴善行,尽管数额不大,但其善行在当地产生的影响则不可低估。报道用一句“引来四乡八邻的真心夸奖”肯定了其产生的积极影响,而从参加善助会的人数由当初的13人发展到而今的几百人,也足见其所具有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奉化桐照农民善助会不断发展壮大的历史告诉人们,农民欢迎这样的民间慈善团体,中国的民间慈善事业大有可为。
中国慈善事业之欠发达,人们已有公论,这从去年中国私人慈善捐赠达17亿元人均只不过1元多一点即见一斑,而这还是创历史新高的数据。论者把中国慈善事业如此不发达的原因归结为落后的慈善管理体制、不合理的税收政策和富人的为富不仁,这都没错,但还有一点必须指出,那就是政府对民间慈善事业的支持力度不够,少有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民间慈善团体和机构的产生成立,致使中国的慈善事业难以向纵深拓展。
就以奉化桐照这家农民善助会来说,它是一家百分之百的民间慈善机构,自发成立,自愿捐赠,自由帮扶,可遗憾的是从报道中看不出当地政府尤其是民政部门对其所从事的慈善事业有过怎样的指导、帮助和规范,似乎在任其自生自灭。我以为,对这样的民间慈善团体,政府不仅要大力支持,还要给以鼓励表彰,发动四乡八村向其学习,借鉴其成功经验,促使更多的民间慈善团体的形成。
我的希望也是符合去年十一月颁布的《民政部关于促进慈善类民间组织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第二条规定的:培育发展慈善类民间组织,要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实行国家鼓励、社会参与、民间自愿的方针,发展与规范并重。各级民政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发展慈善类民间组织的规划,鼓励群众参与慈善事业,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涉及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类型的慈善类民间组织,民政部门可以承担起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在成立和运作的初期给予扶持。有条件的地方,民政部门可给予慈善类民间组织在办公场地、起动资金、项目开展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意见很明确,对奉化桐照这类农民善助会,当地民政部门应该给予关心扶持。
这类农民善助会的优势在于从农民手中筹款又服务于农民,深深扎根于老百姓之中,故深受农民的欢迎,同时也预示着中国未来慈善事业向纵深发展的方向,值得大力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