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http://blog.sina.com.cn/u/1231406401
首页
博文目录
关于我
个人资料
微博
加好友
发纸条
写留言
加关注
博客等级:
博客积分:
博客访问:
关注人气:
获赠金笔:
0支
赠出金笔:
0支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转载]对话守则
(2010-10-27 19:04:16)
标签:
转载
很有必要传播这种理性。转走了,谢谢!
原文地址:
对话守则
作者:
mengma
1989年,捷克知识分子哈维尔等人,在布拉格成立了“公民论坛”,制定8条《对话守则》,在街头巷尾张贴,内容是:
1.对话的目的是寻求真理,不是为了斗争。
2.不做人身攻击。
3.保持主题。
4.辩论时要用证据。
5.不要坚持错误不改。
6.要分清对话与只准自己讲话的区别。
7.对话要有记录。
8.尽量理解对方。
分享:
喜欢
0
赠金笔
阅读
┊
收藏
┊
转载原文
┊
喜欢
▼
┊
打印
┊
举报/Report
加载中,请稍候......
前一篇:
黑暗、沉寂、寒冷与诗的降临——自又一轮鲁迅文学奖说开去
后一篇:
秋山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