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重处官员轻判此女各得其所

(2009-05-27 09:10:12)

重处官员 轻判邓女 各得其所

  社会管理,当以小成本获得大收益。有谁愿意以大成本获得小收益、甚至无收益、负收益呢?有。

  朋友对我说,他明明看着湖北巴东地方政府正在慷慨地损失收益,透支无法偿付的行政资源。

  几位最最基层的官员,深入娱乐场所,寻求特殊服务,上来就输了。这样出场,已成污点官员。更何况出手,欺侮,猥亵。党纪,国法,公德,悉数被肮脏的灵魂抛弃。

  如此官员,不严肃处置如何面对党纪国法,如何疏解民愤。当以顶格重处,以快刀斩乱麻。

  而邓玉娇,面对他人极其危险的攻击行为,脱逃失效,奋起反抗。一女对三男,力无以抵,遂过激出刀,乱扎一气。

  资深法律工作者分析,此女行为显然有防卫性质,只是过当。然而情急之中,她如何判断具体行为的后果?几下能遏止烂人侵犯,哪下危及烂人性命?紧急关头,为排除自身危险,却无法排除对方危险。

  防卫过当,可能构成什么罪过?至多是故意伤害。她必定不是以消灭对方生命为主观目的,而是以逃避对方纠缠、围攻为愿望,何来故意杀人呢。她或许应当意识到挥舞刀具,会伤及他人身体,而故意追求或者放任,只是一种伤害行为。

  而且案发后,她并未离开现场,即刻报警,束手就擒。显然属于自首情节。

  有防卫性质,有自首情节,对一起故意伤害行为来说,应当如何处置呢?朋友说,司法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形、客观环境,适当考量大众民意,尽快作出轻判决定。

  这样一个符合中国传统文化定义的烈女、贞女、女英雄,坊间对其寄予了深厚的同情、支持甚至爱戴。如此浩荡民意,已经从网上溢到网下,所谓声援信、敢死队、救援团一类,热情日趋高涨。民愤、民意高度发酵、叠加后,可能发生不可预料的非理性后果。

  巴东地方正在坐视此民意畸变而无有效作为。各色人等开始把火苗殃及更大范围、更深层面,蓄意制造混乱,从中渔利。事已半月,火已上房,如果再不重处官员、轻判此女,泄火释愤,力挽狂澜,恢复平静,巴东地方败局将难以挽回。

  朋友说,从某种意义上说,巴东地方挟持省里、绑架中央、威胁大局,实在大过啊。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