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次互联网统计报告之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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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次互联网统计报告之于我
手机上网一定要用套餐
中老年女性网民要大大多于中老年男性?
家庭包月上网费还是一个瓶颈?
上网后你不再看报纸了吗?
今天你“博”了吗?
网游是“火车头”的头
台式机笔记本手机是“三个代表”
2008年7月24日,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2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我们网民数量、宽带网民数、国家域名注册量均跃居世界第一,网络规模获突破性进展,标志着我们步入互联网大国行列,体现了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日报报道)
看完报道,为国家新媒体新经济迅猛发展倍感欣喜之余,亦对号入座,看看自己作为一名普通网民与之的基本关联。
按某门户网站圈出的10个关键点罗列如下:
什么是网民?CINNC使用了“国际通行”定义:半年内使用过互联网的6周岁及以上中国公民。我一家三口都上网用网,自然是网民。即使按以前的老定义“平均每周上网一小时及以上”,或者更新为“每天上网一小时”,我家也有3位网民。孩子的爷爷奶奶作为农民算不算网民,按现行定义,算。不久前,我把涉及他们的几篇博客文章打开,请他们来看,老人用上下箭头翻页阅读,也算上网用网。孩子两个叔叔家除了两个娃娃不到6岁,其他人也是网民。“网民”比例占到全家人口的85%。
我国城镇人口已经突破5亿,网民数量为2.53亿-0.56亿=1.97亿。城镇人口上网比例大致为三成多。难道有六成多的城镇居民“半年内没有看过用过互联网”?
当下的手机绝大多数都内置了上网程序,半年内“一不小心”就按了“移动梦网”的键,就成了手机网民。我以前没太关注过手机费的变化,只是在前些时候上网当了些收费游戏,才发现话费剧增。一问,才知流量1M要花30元!而一个手机游戏常常要三四百K,再加上游戏本身收费5元10元不等,这样光下一个游戏就要二三十元。
如果用套餐就便宜得多。我本月首次尝试使用手机上网,用最低的5元套餐。写博,写了二三回吧,浏览网页有几回。刚才打10086一问,才用了1M多。都月末了,还剩8M多,话务员催我快用,否则就归零作废了。
有点可以肯定,推出套餐,移动通信公司也一定赚钱,而且也不在少赚。可它为什么在非套餐上网中收费那么狠呢?这可是2:30=1:15的比例啊。知道套餐这回事的人,办了“赚”了,不知道的人,被狠狠地黑了,都未必知道。
这样的赢利模式,是不是该考虑一下职业道德呢。
有个数字是我国公民男女比例为107:101,而自计划生育实行30年来,近1亿独生子女中男女比例为11:7。这当然是一个可怕的性别比例严重失调的数字。今从网民比例来看,独生子女的年龄最大的在30岁左右,而30岁以下的网民数量约70%,即1.77亿。其中性别比例按国家计生委的11:7的数字,应当是男独生子女网民为61%,女为39%。而整体网民性别比例中,男为53.6%,女46.4%。看来,女性网民比例出现了差别:46.4%-39%=7.4%,也就是说整体网民中的女性比例比30岁以下网民的女性比例高出7.4%。这是怎么回事呢?如果不是数据上的错讹,只有一种情况可以解释:
30岁以上女性网民的数量比30岁以上的男性网民高出7.4%。也就是说,中老年女性上网的,要大大多于中老年男性。有这个可能吗?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说,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一个月的宽带费用是100元左右,而在中西部地区这一费用可能只有40-50元甚至20-30元,可见北京上海等地区降价的空间非常大。电信分析师邱林说,尽管中国拥有世界第一大互联网和宽带市场,但目前互联网使用价格占收入水平的比重仍然偏高。发达国家互联网使用价格不到其收入水平的1%,而中国的比例超过10%,是发达国家的10倍,也高于东亚及太平洋地区约8%的平均水平。
我是从2000年上网的,开始并未以网络作为获取新闻信息的主渠道。到2003年春,非典肆虐时,为了减少病从口入的机会,人们开始尽量少拿公共物品,办公室里的报纸就是其中之一。我也一直对翻完报纸后满手的铅墨油污好大不爽。于是就上网看新闻,直接上门户网站的新闻中心踅摸感兴趣的标题。但报纸版面编排还是有它的政治和技术逻辑,习惯于接受头条、报眼、倒头条、要闻版、二版、三版、副刊阅读头序的我,对网络页面的简单排列不太欣赏。幸而又有了PDF版(Portable
Document
Format),可以看见报纸的原貌,也不妨碍下载内容。今年又开始订阅手机报,随时随时查看新闻信息。如今,如果只为新闻信息需求,我已经很少看报纸,或者电视了。和我有同样情形的网民,有多少呢?最多有2亿。
当然,报纸与网络作为不同的信息载体,有着不同的文本优势,网络完全取代报纸也未必就是趋势。但互联网新媒体异军突起,已是不争的事实。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日前发布《2008中国奥运受众行为与消费测量数据/OAI指数报告-上半年称,互联网超越央视成为08奥运主要传播渠道,互联网受众成奥运营销关键。而来自国家网络新闻主管部门的判断称“网络媒体已经成为主流媒体”。
博客曾经是少数网民自说自话的可公开的个人日记,被称为客厅里的沙发而不是卧室里的床。其实除了极少数设定阅读权限的博客外,绝大多数已经成了路边的长椅。博客至少有五个作用,精神慰藉,信息传播,舆论监督,文化生产,经济调剂。“个媒体”、“全媒体”、“自媒体”、“新媒体”,只是它的一个面目。凡是网络能够发挥的功能它基本都能体现,凡是舆论能够参与的事项它都能尝试。它已经成为全民参与、深度影响社会生活的网络产品和应用方式。此前我们一直挂在口边的数字是,中国博客作者已有5000万,现在它已经撑杆跳至1亿。
看到这些文字的人,都是博友,亲爱的博客同仁,你我都是网络新文化的参与者和见证人。
网络游戏、网络广告、电子商务、移动增值等是网络商业化的主要应用方式,是网络经济的几大天王。我没有关注过网络经济领域,这其实是网络最应当大力推进的方面,网络巨头们充分激活增长点和赢利点,让互联网新经济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先导性产业(“火车头”),才是新生产力的“人间正道”。只有在经济基础之上,才有网络新文化的真正崛起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