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之歌 (散文) / 陈元武

标签:
杂谈 |
一、
雏鹰成功飞上天后,它的双亲便渐渐地老了,直到某一天,再也飞不动的老鹰像老人一个衰老并死亡,鹰的死亡同样是神秘的,无人见过那些死去的鹰最后的归宿在何处。塔吉克人说,鹰最后是没入天际而死的,它的灵魂和肉体一起飞升,成为蓝天和白云。而草原鸮是鹰中的别类,它们筑巢于地下,它们像鼠一样生活,简单而寻常,没有一点鹰的英雄气势。草原鸮成为草原上永不离弃的平民英雄,它食野鼠,却与鼠辈为邻,在地穴里成长并衰老。有一个塔吉克传说:那些老去濒死的鹰往往选择回归自己的巢穴,然后不吃不喝,静静地等待死亡的降临,鹰的死亡是何其平静,烈士的暮年无疑是悲剧意味的,但鹰从不肯轻易曝尸于荒野,也不愿意让自己的尸体成为别的动物的美食。鹰死时,双眼是紧闭的,鹰只有死了,眼睛才会闭上,它在死前做了些什么?回味自己的一生,抑或是在反思自己的一生荣辱得失。无人知道,鹰在天空中飘荡,不管是生或者死。
二、
鹰的一生不是一帆风顺的,鹰会遇见许多意外和困难,会受伤,会因为疾病或者伤残而失去捕猎的能力,一只鹰失去这些能力无疑是致命的,鹰的强烈自尊心告诉它,它只能是强者,或者捕猎,或者死亡。在远离城市的山区,鹰割据着一片片天空和山谷。野鹰天天都要面临着许多困难,比如其它的鹰,毒蛇的暗算,或者猎人的枪弹,鹰很少会失手于捕猎行为。有一个老猎人告诉我一个真实的故事:一只金尾雕在一次捕猎时失手了,它误将一只野豺当成了一只黄麂的幼崽,于是它轻率地发动了袭击,一个猛子从天空扎下来,仿佛在猎杀一只没有反抗能力的黄麂子,野豺受了一惊,起初是本能地躲避,然后是猛烈的反抗,野豺咬住了鹰的足踝,鹰负痛搏击,野豺落荒而逃。鹰却再也不能飞起来了。它的脚受了严重的伤害,骨胫折断了,并且筋腱断裂,鹰残了。那只鹰起初是悲壮地鸣叫,然后静默地伏在地上,被他拿外衣包裹着带回家。老猎人喜欢鹰,某种意义上讲,鹰即是猎人,猎人即是鹰。山间,英雄惺惺相惜。鹰被他养在一只精心编织的竹笼子里养伤,鹰起先几乎不思饮食,只是绝望地哀鸣,鹰眼里常常溢着泪水,猎人似乎懂得鹰的心思,反复抚慰它,给他新鲜的肉食,给它包扎伤腿。一个多星期后,鹰似乎急切地想重归蓝天。它开始拒绝进食,表现得烦躁不安,猎人以为是它的伤病重新发作,于是再上药,再扎绑带,鹰不为所动。眼睛只是急切的往笼外扫视。猎人明白它的意思,于是放开它,打开笼子的门,鹰跌跌撞撞地跳出笼门,它急切地扑扇翅膀想飞,结果飞起来后很快就又落下,将腿重新摔断。鹰似乎感到极大的悲愤和羞辱,它俯下头来狠命地啄咬自己的伤腿,鲜血淋漓犹不停止。看得猎人心里如刀割般难受,鹰轻易不自残,自残的鹰是不打算再活下去了,它疯狂的行为只是提示别人,它是已经失败的鹰,而失败的鹰是没有脸再活在世上了。那只鹰很快就死亡了,它没有躺下,它死在笼子的一角,独腿支撑站立。它的断腿已经流干了最后一滴血,它死得像个英雄。猎人说到这里,已经泪流满面了,他哽咽着摆了摆手,示意他无法继续讲下去了。
鹰壮烈地死了,鹰的归宿似乎就是如此,很难想像,一只极为要强的鹰会因为伤病而变得庸懦无为。鹰是战士,博尔赫斯的诗歌里这样说,鹰是战士,战士要么战斗,要么死亡。苟且偷生似乎是鹰的耻辱。鹰不可能这样苟活着。事实上,鹰只吃新鲜的肉食,而秃鹫却喜欢食腐,鹰不可能和秃鹫混为一谈,鹰也从来不肯和秃鹫比侪。南美人迷信鹰的力量,印加人喜欢天葬的方式,而在西藏的一些地方,死人实行天葬。印加人的天葬是这样举行的。事实上,吃死人肉的不是鹰,博尔赫斯误认为那就是南美金尾白头雕所为,那其实是另一种猛禽——凤冠鹫,死去的印加人会被乡村的亲戚们抬上山,在山顶一块平台上切割成为若干碎块,然后抛向空中,而天空中盘旋着一群凤冠鹫,印加人跪在不远处,念诵着经咒。亲属们燃起百灸香的紫红色花梗,轻烟袅袅,死者的灵魂似乎随着风而起,在安第斯山上,阳光普照。博尔赫斯的诗歌写道:“暗红色的肉体,丑陋的尸块,骨头在利斧下喀嚓脆响,生命何其微茫,白色的幡帐缠绕着死亡的魂灵们,你们天口大笑。天空崩裂,太阳失去颜色。而他们杯觥交错,依然沉浸在欢乐中,生的欢乐和死的欢乐错肩而过,灵魂对他们龇牙咧嘴,好吧,再见吧朋友,肉体应该腐烂,肉体多么腌脏,活着,多么卑鄙无耻,伟大的死亡,才会让人抛弃最后的附属物,来吧,鹰鹫,来吧!”他们为死者祷告,而死者却为自己的死亡而开心大笑。生是一种悲哀,而死却是永恒和伟大的。鹰叼走了死者多余的肉体,他便从此永恒了,在天空里飞翔,在鹰的翅膀上飞翔。而西藏的天葬似乎与此异曲同工,只是宗教的仪式不同,人们所寄思的希望也因此差异。西藏是佛教圣土,佛的宗旨是重灵魂的永生而轻视肉体。肉体消失了,不是在熊熊烈焰里消失的,在鹰嘴里消失的肉体是佛教徒最为崇高的涅槃方式。
印加人喜欢以高原鹰的翅膀骨做成的鹰笛,同样,塔吉克人也喜欢以鹰的空腔骨骼做成鹰笛。鹰笛的声音是尖锐而绵长的,在空气中震颤良久。《探索》频道里有一段视频,一个年老的印加人吹奏鹰笛,在空旷的高山上,无休止的连绵群峰构成了远大的背景。这位叫潘帕斯帕亚·多明戈的智利人从年轻时就在山间放羊,直到老都没去过大城市,他熟悉山上的每一处岩石,天空中的每一只鹰,他能够听懂鹰语。他说鹰的眼睛是天空与神灵的眼睛,人死后,灵魂就进入了鹰的眼睛。鹰笛是鹰死后的鸣叫,是亡灵之歌,是伟大的潘帕斯之神的歌声,他说,每看见一只鹰在他的头顶盘旋,他就开心,并向鹰脱帽敬礼。鹰喜欢和通灵的人在一起。老人喜欢喝酒,终生未娶。他的鹰笛乐曲诡异而动听,节奏奇快并且变化莫测。他说,那是他才知道的鹰语,他在跟一只死去多年的鹰的灵魂对话。美丽吧,百灸香,野草因为阳光而茂盛,百灸香因为高原而芳香。
死去经年的鹰,只剩下他手里的一截短短而微黑的骨胫,它泛着蜡光,被空气打磨过的鹰笛从此不再呕呀嘈哳,轻灵而尖利的笛音骤然响起,遏止行云。天空中飘着曼妙的云朵,哪一朵云上栖止着一只鹰的灵魂?
三、
一只鹰从出生到死亡,需要十多年时间,而许多鹰都无法得享天年。鹰的生存时间大约为七年。这是残酷的自然环境决定的,鹰的日子越来越艰难了,属于它们的天空和山谷也越来越狭窄了,湫隘的生存环境让鹰懂得如何去人类的世界里生活。鹰向人居住的城市迁徙使现代人有幸在城市里邂逅一只鹰,当然,城市的钢铁和水泥森林迥异于山野间的森林环境。鹰突然异想天开地向城市转移,鹰是被逼无奈之举,或者另有隐衷?我有一次在楼顶目睹一只鹰在头顶盘旋,在城市里,鹰面对一番完全陌生的世界,这里没有野兔,没有蛇和黄麂,只有诡计多端的城市人,城市里的角落没有毒蛇,却处处是陷阱和毒蛇,无形的毒蛇活在人们的内心里,不时向外吐着邪恶的蛇信子。鹰不敢轻易落下,在楼顶上也并不是安全的地方,虽然这大楼远比悬崖高且险峻,然而,它不适合鹰巢的安筑。鹰盘旋,迟疑,最终飞去。阳光下的天空,一只鹰多么孤独微茫,它几乎无法被人注意到,人们也不可能听到它的歌声。鹰始终对人们保持戒心,人们的内心是无法知晓的黑色漩涡。
一只鹰在山野间自由自在地歌唱,鹰的歌声如此简单而具有灵魂的穿透力。鹰很少会雅歌啸聚,鹰更多的时候是沉默的猎人。它需要聚精会神地观察地上的事物,它不会轻易让猎物听到它的歌声的。鹰在求偶期间才会变得热情奔放,或者一对鹰情侣在一起狩猎时,彼此间的调情需要,鹰才放声而歌,鹰的歌声如此简单,而往往被人误认为是它的唳啸,一只鹰快乐的时候需要歌声,一只闲暇时光的鹰才会让歌声如此悠远动听。鹰高傲而睥睨一切的王者心态决定,它不是一名庸俗的歌手。它会是这个自然里最接近心灵的歌者,鹰简单的歌声让我们明白,天空何其辽远,而生命多么微茫,从空中看大地,一切皆如蝼蚁般细微。鹰早就认识到了这一点,于是鹰视一切皆空,鹰追求真实的生活,那就是飞翔和捕猎。歌声只是它闲暇时的雅兴。鹰的歌声让远离人群的牧人或者孤独的旅行者热泪盈眶,那是真正的知音,孤独的灵魂才会碰撞出这样的共鸣。人们多半是害怕孤独的,而这个世界里总是有人感到孤独,像旅行者和探索冒险者,远离城市和乡村,孤立无援。鹰多半时间是孤独飞行者,它不愿意涉足其它鹰的领地,也不愿意别的鹰侵犯它的领地。鹰以歌声来划界,来召唤它的伴侣和孩子,也是对不怀好意的来犯者的警告。鹰的歌声往往是战士的歌声,它总是阳刚十足,充满着一种不可侵犯的正气,鹰的歌声或者无法与夜莺相媲美,它甚至被列入不动听的鸟语行列。鹰无视人们的好恶,它根本不需要看人的脸色行事,这与其它的小鸟不同。鹰是独立的个体,它不会让人们太接近它们。一只鹰会为了领地而冒着九死一生的风险与来犯者搏击。印加人会偶尔侵犯它们的领地,破坏它们的巢穴,偷走它的幼雏和精美绝伦的鹰卵。鹰甚至不愿意人们看到它们的神秘死亡之地,在绝巅和峭崖之上,人不可能涉足其间,鹰的家园总在这样的高度,它们与云为伍,与天风为伍,像鹤,在九霄之间,浩浩茫茫,渺无际涯。鹰永远投给人们以一枚渺远而独立的背影。
塔吉克人的民歌里这样唱道:“它多么优美顽强,坚硬的岩石无法阻挡它飞越的勇气,狼在鹰的翅翼阴影底下发抖,滚吧,狡猾的狐狸。岩羊多么矫健,可是,它无法逃脱鹰搏击的力量,坚硬的翅膀,锋利的爪,锐利的眼睛,雪山浮起了它淡青色的身影,我们的篝火映红了它的行踪,高原,我们的辽阔的家园,天空,是鹰辽阔的家园,我们是朋友,是邻居,我们毗邻而居。”二十多年前,我们在帕米尔高原邂逅一个老牧人列克·布班博尔都大爷,那是我至今唯一的高原行程。那时候,我还很年轻,高原美丽的传说让我证实了心里多年的想像,美好的诗意充盈在我们胸臆。大爷脸上是深刻的皱纹,高原的阳光镀给他一种浓重的栗色,他的眼角有着民族独特的棱角和视域,塔吉克人性格外向豪放。他们与鹰有着某种神秘的血缘关系,虽然不是真正的血缘,但血性相似的塔吉克民族坚韧勇敢,不屈不挠,在极为严酷的自然环境里努力生存着,他们圆顶毛毡帽在我们看来是那么漂亮大气,他的大胡子更是让我们着迷。我们没有看到天空中鹰的影子,可能是夏天的缘故,鹰跟随着牧群往山上而去了,逐水而游的游牧民族习性也多少让鹰沾染上了,它们喜欢跟随牧群而迁徙。雪山在远处泛着银色的光芒,蓝天多么洁净辽阔,我们望着遥远的砂碛冰川区上微微荡漾的空气波,那种摇曳的光影多么旷世而奇谲。高原给我们一种天堂的胸怀,只是我们无法适应这样的环境,胸口闷得极为难受,说话都得一说三喘。他送给我们的鹰骨笛也无法吹奏了,列克大爷的深邃的目光让我难忘,那是一种鹰的眼神,列克大爷微笑,花白的胡子一颤一颤的,花边领的大袍随着他的摊手动作而抖擞,束腰是他们长期骑马的需要,花毡帽则他们对于美的追求,对于美的领悟的阐述。歌声多么雄阔辽远。雪山线下,草芽微微泛着一种美好的绿意,虽然很淡,但这对于高原来说已经是浓艳的夏天的颜色了。
许多年后,那枚鹰笛已经暗淡失色了,二十多年过去了,大爷还在么?我不敢想像。鹰笛我始终也未能吹响,我不是它的主人,我不配拥有这样一枚笛子。至今,我渴望邂逅一只鹰,哪怕看到它的背影,我也会兴奋地尖叫,呐喊,远远的,鹰在我视线之上,它渺小微茫,它的歌声我无从听闻,这是多么遗憾的事啊。许多年后,那枚骨笛可能会毁坏,现在它已经布满了裂纹。或者,它本身就是鹰凝固的歌声,无声而隽永。
http://s6/middle/496162b6gbe24f2bf52d5&690(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