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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奸淫幼女的罪犯吗?

(2013-05-23 06:16:59)
标签:

童年

性游戏

罪犯

难以启齿

游戏

分类: 恐惧

杨老师:

您好!我是一名大一的男生,今年20岁,有件事情折磨我好几年了。小时候,大概小学以前吧,5,6岁,我在乡下外婆家,有次和同龄的邻居小女孩在外婆家楼上玩,我记得我们脱了裤子互相摸了下生殖器,然后我记得我趴在她身上,下面蹭着,(当时小jj还不能勃起,也不知道做那种事是要进去的),玩了两下,就不玩了。

对于这件事,我一直觉得是小时候的一个游戏,顶多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没有什么负罪感。直到我初中有次看报纸,看到与14岁以下幼女发生关系,无论其是否自愿,都以强奸论。当时我吓坏了,后来就去图书馆查阅刑法,刑法对于此是采取“接触说”,我当时很绝望,突然有种天塌下来的感觉,我怎么好好的就犯罪了?而且是这种难以启齿的罪名。从小在班级成绩就很好,老师家长都很喜欢我,我对自己也比较严格,现在却成了罪犯。

虽然我知道14岁以下是无刑事责任人,不追究法律责任,但我始终不能释怀,因为犯罪有四要素:1.主体 2.主观方面 3.客观方面 4.客体  主体年龄我不满14岁,主观方面也不是以侵犯幼女的犯意,小时候只是你情我愿玩游戏。但是客观方面我们确实做了这种事情,客体她也是幼女。所以我觉得我总是和奸淫幼女有关系,每天心里都受到折磨。好多年了,我一直尝试着释怀,可我做不到,这是个重罪,这个罪名实在让我受不了。我挣扎着,觉得活着失去了意义,每天都很累,我不知道我的明天会是怎样。我一直在想,如果我没有看到过那条法律,我一定会活得很快乐,但是,那条法律彻底改变了我人生的轨迹。

我在网上无意中看到了您的咨询案例,和我的经历很像。杨老师,您能帮帮我么?我真的被这个罪名弄的痛不欲生了。

这位同学:

您好!关于你童年的表现,首先我要说的这只是你小时候的一个游戏,这个游戏和小的时候跳绳、打尜尜一样单纯,这是为了满足对成人行为的好奇,当然也是人的正常发育过程中的一个极其自然的现象,与性无关,根本不存在性道德问题。我们知道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是高标准的法律。既然没有道德问题,还哪里有犯罪之说呢?

你把自己在五六岁所做的事与成年时的道德乃至法律问题联系在一起,显然有悖于立法的基础。你说“客观方面我们确实做了这种事情,客体她也是幼女。所以我觉得我总是和奸淫幼女有关系”,在此我要问你的是:你在五六岁的时候有关于性的思考么?你和对方知道你们在做什么么?我想你的答案肯定是否定的,这既然这个时候你们都懵懂无知,更多的是过对爸爸妈妈行为的观察,或是通过电影电视,开始对两性关系感到好奇、新鲜,于是就表现出了喜欢模仿的天性;也可能只是一种本能,是人的自然性所促使,这与奸淫毫无关系。

再说了,一个人是无法对童年不懂事时的行为负责的,谁都难免做一些幼稚可笑的事情,许多孩子童年时都有这样的经历。在他们的心里,还并没有萌发“性”的意识,或者说性的欲望,因此,你们的那个游戏虽然有性的色彩,但却没有性的实质内容,所以根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性,自然你所说的犯罪也就是无稽之谈。

不知道我以上解答对你是否有助益,你的朋友杨永龙请你批评参考。

杨老师: 

您好!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回复了我的来信。

我认真的阅读了杨老师的回信,觉得对我的帮助很大。可是,我这个心结太深,时间也很久了,想要摆脱还是觉得很难。我想知道,这种事情到底是不是正常的,是不是真的很多人都有过类似经历?如果有,为什么大家都不会往犯罪那方面想,都能看得那么开,毕竟奸幼是重罪,不是小偷小摸的事情。如果很多人都有过,怎么就我一个在纠结呢?大家都是正常人呀!

这位同学:

您好!这种游戏在四到八岁的孩童身上是比较多见的,也是非常正常的心理表现。

你说“如果有,为什么大家都不会往犯罪那方面想,都能看得那么开,毕竟奸幼是重罪,不是小偷小摸的事情”,这是因为那个年龄阶段是属于懵懂无知的阶段——既无性的思考,也无性的意识,更多的是一种模仿的游戏罢了。既然没有性的思考和性的意识,那么这个在性意识主宰下的“奸淫”还能成立么?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既然答案是否定的,那么犯罪又从何说起呢?你之所以纠结,说白了就是没有分清楚主体是不是具有这方面的意识。

杨老师:

您好!您的来信让我受益匪浅。这个秘密我一直自己承受着,原本打算一辈子都不告诉别人的。后来,心理压力实在太大,就和身边的一些好友说了,结果发现他们有些和我有类似的经历,这让我舒缓了压力,但也让我很不解,我不解的原因其实就是上次和您提到的:为什么大家都那么不在乎,就我一个把事情想的很严重?因为不是每个人生下来都是专家啊,每个人都能想得那么透彻?

我在网上也看到一些网友说自己小时候有过这种经历,但还是少之又少,我身边也有,但也不能代表全部。我不确定这种游戏是否真的正常。您是受人尊敬的老师,是心理专家,对很多问题都有过研究或者实践,您说“这种游戏在四到八岁的孩童身上是比较多见的,也是非常正常的心理表现”是怎么得到这种结论的呢?是否小时候的伙伴当中也有呢,或者咨询过不少这样的案例呢?我看过金赛性学报告关于童年性游戏的章节,希望里面的数据真实,或者不要差太远,我也就能释怀了。

期待您的回信!

这位同学:

您好!叔本华在《论天才》中说过:小孩子都是某种程度的天才;天才也是某种程度的小孩子。这就是说小孩大都伶俐,具有海阔天空的思考、天马行空的幻想,富于求知欲、喜欢探索,没有名利欲望生存的意志,所以近乎天才的状态。正因为童年的我们极强的探索和模仿性,所以我们忍不住去探寻,想要搞清楚这个事,是完全符合心理发展的。既然是符合心理发展规律的正常探索行为,那么我们自然就认为这仅仅是一种因为好奇而引发的探索游戏而不是真正性行为;既然不是真正的性行为,那么你所谓的“奸淫”就是你自己给自己扣上的一顶大帽子,当然这顶的帽子也是你青春期有了性意识后才赋予童年一种游戏的罪恶感的。别人之所以不会这么想,一方面是童年的模糊片段早已忘怀,另一方面他们也是把那些东西当做是过家家游戏而已,而你却一直按照自己给自己加给的大帽子的大小尺寸一遍遍的谴责和折磨着自己,你不觉得这顶大帽子最终还需要你自己来掀翻它吗?

过去我生活在农村,小时候我们玩伴之中就有这种情况,不仅有耳闻(比如谁谁谁和谁谁谁是两口子,谁谁谁摸谁谁谁的了等等),而且我本人也有过类似的游戏,要不是朋友们咨询,对那些游戏我早已忘记了。这就像我们在童年所玩的游戏,如果不提及和细想,我们是很难记得曾经所玩的游戏的,就是细想,有许多游戏还是很难全部历数出来的,所以这与专家与否是没有关系的,忘怀才是真实的。

杨老师:

您好!谢谢您的回信,我仔细地阅读了您的回信,也思考了很多。也许真的有很多人小时候都有过类似的经历,它本是自然的,而有罪无罪都是人赋予的,这也许是人类文明要付出的代价吧。我原来一直认为只有我有过,当我知道有很多都有过后,心里也就释怀很多。

再次谢谢杨老师给我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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