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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录我的校园校园生活 |
分类: 高考指导 |
杨老师:
您好!我现在是一个高中生,不知道从何时起,我学会了自责,每当我花父母一分钱,我都要自责好半天,我以前不是这样,小时侯也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但我现在每花父母一块钱或是几快钱,每当我买了几根笔,或是小饰品,或者妈妈给我买了一件衣服,或是一双鞋子,虽然我很高兴,但我同时也很自责,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吸血鬼,只会花父母的钱,只会剥削,只会掠夺,我感觉自己跟旧社会的资本家,大地主没有什么区别,我是一个只会掠夺,而不会付出的家伙,每一次花父母的钱,我都会感到良心不安,我都会特别,特别的自责,特别特别的懊恼,虽然我的同学都不曾想过这个问题,但我找不到“父母有养我的义务”的理由,我是一个不劳而获的人,如果我不花父母的一分钱,我想我一定活的很轻松,但我做不到,因为我还是个学生,我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我所能做的,只是每天不断的自责,不断的痛苦,和无数的心理困惑,我想只有这样,我的良心才能有些安慰。
我已经困惑好久了,心灵的困惑已经影响到了我的日常生活和学习,我好想走出来,走出这心灵的羁绊!——小丽
小丽同学:
您好!您有这样的想法非常好,说明您知道父母为了您成长的辛苦和劳累。呵呵,有这样的心理,我想您一定会在学习上下苦功夫,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呵呵,老师我相信您一定会做到勤学苦练勇攀高峰的!
呵呵,至于您说的问题,我综合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给您解释作为父母的三条义务,通过这些义务的学习,我相信您的问题一定会得到解决的:
父母的对未成年或未独立生活子女的义务:
1、抚养未成年或未独立生活子女:父母在生活上和学习上要为未成年或未独立生活子女提供物质条件。要根据家庭经济条件的可能,尽量满足未成年或未独立生活子女生活上的正当要求和学习上的必需。
2、教育子女:父母对未成年或未独立生活子女要从思想上关心,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家庭是子女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在思想上给予关心,为的是促进子女身心的健康发展。父母应该成为子女正确思想的第一个引路人,而这种教育是应该从幼年开始的。
3、管教和保护未成年或未独立生活子女:未成年或未独立生活子女,缺乏社会生活经验,对自己的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不容易认识和理解,缺乏辨认和自我控制的能力。未成年或未独立生活子女的合法权益,也极易收到侵犯。管教和保护未成年或未独立生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权利和法定义务。
前面我已经说了,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和提高未来生存的知识、技术和技能来回报父母和社会,您现在把您的主要任务很好地完成了,那么您就对得起生您养您的父母父母,当然将来您独立了、您有固定收入了,您再来赡养父母,这是人之常情和天之常理,呵呵,放下那些紊乱的思维吧,您目前把学习成绩搞上去就是对父母最大的回报!您的朋友杨永龙即日。
谢谢老师的耐心疏导,我会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学习上,再也不多想了。——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