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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婚事件

(2007-11-13 20:23:27)
标签:

社会/纪实

    鲜事儿常常有,今天特别多....这其中最特别的,要数下午这个"征婚事件".征婚事件
  
    这年头儿,大龄青年认识异性的方式有很多,所以通过都市报征婚的相当少见.在报社创立之初,我记得有条规定:不允许刊登征婚类广告.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明原因的尺度放宽后,陆陆续续的有人来登过几条以字数计价的征婚信息.而这些人呢,大多不是青年,大多形容委琐且寒怆,登完之后他们倒是销声匿迹了,警察却上过几次门.....
   
    三年来,征婚广告就这么尴尴尬尬的偶尔在报缝中露个小头,始终不成气候.
 
    今天下午,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先生突然上门要求刊登征婚广告,大家都吃了一惊.详细询问后,才得知,他是要替自己的儿子征婚,儿子大学毕业后留在上海工作,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却一直未交女友,老先生很着急,想了这个办法,打算替儿子登广告找女朋友.
  
   他要求刊登的内容很有趣:想找一名现在在上海工作,但家乡却是郑州的女孩子.他听说我们的征婚信息不能单独放在醒目位置,而要混迹于同版面的其他信息之间时,又担心这样条件的女孩子的父母会看不到这条广告,自己会白白刊登.
 
   同事笑着偷偷议论,这哪是征婚?简直是父母征父母.
 
   之后的事情证明,老先生确实是自做主张.
 
   按规定,刊登这类广告,必须要提供未婚证明和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未婚证明需由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当听到这些条件时,老先生开始显得支支吾吾.很显然,这些东西,没有儿子的配合他是拿不到的.他的这个在郑州征婚的主意,看来并未得到儿子的认可.
 
   可怜天下父母心~~~~~这样的做法和旧时代的包办有什么区别?更何况,在这样的时代,包办已经失去了孕育它的土壤,还在摇篮里,就已经被扼杀掉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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