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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克罗的政协委员不该“被拿掉”!

(2012-12-19 11:02:34)
标签:

赵克罗

平坟运动

河南南阳市

政协委员

朱绍轩

分类: 热点杂谈

赵克罗的政协委员不该“被拿掉”

    据悉:政协河南省常委、民革河南省委委员,河南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克罗,因为在微博上反对河南南阳市的“平坟运动”而向市委市政府领导道歉,据说是因为有人认为他不该在微博上发表这样的言论,而且他说下一届政协委员提名已“被拿掉”。

    对于来自网上的这个消息,目前还不敢妄加多评,比如说:是否真有哪个领导批示他的言论“给河南及南阳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要他纠正,否则省委统战部将对他采取措施?是否他的下一届政协委员提名真的“被拿掉”?“平坟运动”究竟该不该制止?等等这些问题都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弄明白之后才敢展开来说说。但是,如果就因为赵克罗在微博上发表了监督意见,其政协委员就真的要“被拿掉”的话,我个人认为是不妥的。

    政协委员对于政府的决策是有监督权的,既然有监督权,那就有权利发表自己的看法,至于个人的观点和看法是否正确,这是可以讨论甚至争论一番的,在明辨是非之后再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

    舆论监督是党和政府允许的监督渠道,微博,也是舆论监督的平台之一。因此,在微博上发表对政府的监督意见,应该也是政策允许的,不应该大惊小怪,视如洪水猛兽。

    网络监督是今后不可阻挡的一种趋势,只要不是明目张胆地违背有关法律和政策,有什么不妥的呢?

    鉴于此,我认为,赵克罗不该“被拿掉”。

    当然,如果赵克罗只是捕风捉影,在上级还没有明确作出指示和决定的情况下,就自己认为太幼稚无知并急忙道歉,那就真的是他的幼稚和可笑了,那就是他太看不起有关部门和领导的政策水平和肚量了。

    有一点需要肯定的:离开了公开、公正、透明、合法的监督,对我们的事业绝对没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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