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酸话日记 |
我不得不承认老麦的语言能力不咋的,除了英文伶牙利齿以外, 他的外语没有哪种能讲上三句的。 最泄气的是他的中文, 这么多年了就还是只会三句话:你好,我爱你和一句脏话。
其实他算是最早去中国的美国人之一了。 72年就作为运动员参加过青少年的击剑邀请赛。 那时就只敢躲在酒店里,看着窗外灰色的一片屋顶。去了一次长城就回来了, 啥也没学会。后来陆陆续续地去过很多次中国, 仍然是在酒店舒服地过日子, 没有翻译从来不敢自己上街, 更别说学中文了。
上次和我一起回国时间很短, 他就全赖我当翻译,就学会了老婆,老外和妈妈,数数只到三,酒店和再见不分,几乎交个白卷。我妈说了你娶个中国老婆总得学几句中文啊。 这下丈母娘的话管用了, 回来以后真开始和学中文了, 雄心勃勃买了一套CD, 前后总共听过1。5次。不过只要肯学总有收获, 他结结巴巴学会了一句;‘亲一口”。 不过被他的美国口音一说很有点流氓腔;“老婆, 亲一口!” 想想叹气, 流氓和文盲到底要那个呢?
这次回国时间长, 他信誓旦旦地对天发誓, 一定要学几句中文来。你还别说他还真个泡出来了几句, 尤其是“给我发票”说得字正腔圆, 因为每天吃饭, 坐TAXI不知要说多少次。 有了“给我发票”打气, 老麦果然活学活用, 知道说我要就可以得到一切, 于是中文进步惊人:我要水! 我要厕所! 我要TAXI! 有一天居然说了史上最长的一句中文;“老婆, 我要亲一口!” 但是好景不长, 不久终于出洋相了:和我家长辈一起吃饭的时候, 别人问他要喝什么, 我正要代他翻译。 他得意洋洋地大喝一声;“我要屁股!”此言一出众人大惊, 我的脸由白到红由红到白。他马上知道说错了, 赶快给我说;“i
want to beer."
我说那是啤酒! 好在众人都宽容他的中文,一场外交危机化险为夷。 有了前车之鉴, 老麦的中文学习又开始小心谨慎起来, 不是肯定的词不敢乱说。 等到回美国来 又把喝水的叫桌子, 吃饭的称椅子,桌子变成了杯子, 我彻底绝望了。
也许是老麦遇到了历史上最没耐心的中文老师了吧, 他的中文学习到此为止了, 剩下的全靠自学成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