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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中的A 与B

(2007-11-19 21:31:16)
标签:

杂谈

分类: 说东道西【议】

谢谢来信!
      你们评估的分类的大原则是正确的。而且“A”“B”类分的很好,符合语言教学的评估分类。如果各系按此要求去办,我相信老师是没有意见的。如果能科学地扣除个别特殊分,评判的结果基本是客观和公正的。
      到了高年级,语言技能课一定要和知识课型分开,让老师自己确定自己的课型,你是什么课型,我就用什么课型的标准去评估你。是小班上必须是为了提高听,说,读,写,译(口笔译)技能能,有很强的操练性和互动性,担任此课的老师要订出符合《教学大纲》的语言级别标准和要达到的目标。
      目前我校有的高年级设置的技能课程充其量也就是基础阶段的水平,内行人看看这个学校的高年级的课程设置,对这个学校的教学质量就一目了然了。
      今后在评估时,不管是大班(大系或必修课),小班(可以是选修课,人数超过院系有选课资格学生数的四分之一) 只要问清是“A”型还是“B”型即可。那些想鉆空子的人就要掂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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