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生命
(2008-11-24 10: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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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的惨绝人寰杂谈 |
真妮最近的一篇博文,本来是说一则美国新闻:一个5个月的华裔孩子在幼儿园被老师发现大腿内侧有一个瘀青的胎记。然后幼儿园怀疑是家长对孩子施暴所以报警!结果那对华人夫妇花费很多工夫才证明瘀青确属胎记而非是家长施暴。
这么一个事情很耐人寻味,就是在美国,孩子人权的被捍卫到了宁愿枉错三千也不放过一个的地步!一般写这种文章也许到这里就嘎然而止了。
但真妮不愧是一个母亲,她话锋一转说到了国内父母对儿童的施暴,举了两个例子,我打开她那篇博文多次,那个例子只看一遍就绕过不敢再看。
没有勇气再看,痛得发指!
这一段昨天中午就要写的,但是犹豫了
今天还是对这个题目不能释怀,于是,还是发泄到这里了
我知道个一样令人发指的事件:是出在我们省,前年的事情,本地报纸曝光的:一个三岁多的孩子,父母强迫他背书,孩子没有背会。然后父亲就让他多背一遍。孩子不肯,怎么都不肯。后来父亲生气了,打了孩子一顿。然后母亲回来了,问明原因,觉得是孩子不听话,又接着打了孩子几下。然后那天晚上,孩子被发现不对劲,送到医院检查不知说是哪里伤了,孩子~~一个三岁多的小生命,消失了!
他的父母后来都有些痴呆,不懂为什么孩子就生生被打死了!
所以真妮昨天提到国内也应该立法保护孩子。我马上声援:
看来中国真的有必要这样立法监控父母!毕竟就有那样丧心病狂的父母,那么坏,那么狠,那么可恨,那么无知,那么凉薄
然后我关机,那是午饭后,我脑袋有些混沌,想休息一会起来写稿。可是躺在床上,我脑子里一直盘旋真妮案例中的孩子,眼泪不停地溢出来溢出来。那同时我也越来越清醒,我们不可能依靠法律来保证这些小生命的权利,不可能!
大家都知道我们的执法者吧!
我想,一定有这么个法律的话,一定会有更多枉屈的性命被葬送。
有小孩,更有成人!
这是个沉重的话题。
我很讨厌看社会新闻,总是这样那样的悲惨,看了难过,但是不看,是不是就没有发生?
上次老家里来人讲了两个事情,想过写出来,后来还是放弃了——
这次一并放在这里,也许,我们不应该总是不去面对这些丑陋。
——那些惨绝人寰事
一个农村的中年男子,杀了两个同村的小男孩。
杀人嫌犯很快被控制起来,在村邻的眼里,他是一个胆小怕事不敢惹是生非的人。问他为什么要杀无辜的孩子。嫌犯的解释是:我过不下去了!我实在过不下去了,我也不想让他好过。
嫌犯说的他就是两个无辜孩子的父亲,也是村中的霸王。
因为是村霸,又因为他老看现在是嫌犯这个男子不顺眼,他就老找茬!以至于这个嫌犯当年在这里连个媳妇都娶不下。跑到外地找了个媳妇回来,不知为什么还不让他家生孩子,什么手续都办不了。总之家里生孩子盖房子分地浇园,事事遭到阻挠。嫌犯后来心一横,跟老婆说:我已经不打算过了!我也不让他好过。
这个嫌犯个子生得矮小,那个村霸很壮实,嫌犯料定直接跟自己的克星拼命也拼不过,于是,他就朝村霸的两个孩子下手了——
另一个:
一个老太太的媳妇想生二胎(已经有个女孩儿了),孕期在外面东躲西藏,到临产还是被jisheng办给逮了个现行。被弄到卫生所强行引产。引产一般就是在孕妇肚子上打一针中止胎儿生命,然后再娩出胎儿,正常情况下娩出的就是死胎。但这个老太太的媳妇打针后娩出的却是个活生生的男婴。老太太心想天不该绝,抱着自己九死一生的小孙儿不肯丢手。一旁的女干部却不顾一切从老太太手里夺过婴儿,两手咔嚓一下弃置到垃圾篓里——
那老太太扭身出了卫生所。
她找到同村的女干部的家,哄了那女人的一双儿女(没错,是一双,不是一个!)一块跟她出来。走到村口的水井旁,老太太先把两个孩子推下井,然后自己跟着跳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