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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录我的校园校园生活江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野寨中学潜山一中 |
那时我满脸青春痘,所以在那一批外贸英语系新生中,我显得很“突出”。我猜想,他们中很多人关注我,应该是对我的青春痘感兴趣。也许我太敏感了,我向来这样。从江苏大学走出来已有四年时间,时常怀念那样一段令我深爱的年月,那是一部青春痘使我极度苦恼的“心灵史”,那是一部与青春痘有关的爱情未遂史。
我们男生一开始的宿舍,就在女生宿舍楼群的总大门外,勘探位置极佳。我们就住在三楼,靠近楼道的窗户,没事就守在那儿,打量来来往往的女生。外贸英语系向来是“阴盛阳衰”,女生的数量比男生多出一倍,综合素质也出奇得强。我们当时主观上希望搞定窝边草,都知道大一女生吃香。如果追不到本系的女生,想去其他系抢,难度不小。从男生们的午夜谈话中,获知外贸英语系320宿舍的女生,整体水准很高,气质好的,容貌甚佳的,综合实力强的,都凑到一起了,恰如“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了。”
青春痘,又称“骚包”,这可能是青春痘都无法摁住我之春心的生理缘由。我也在沉默中观察,谁是我的“梦中情人”。那个绰号“泥巴”的女生,是我首先发现的。军训时,穿着统一的服装,她看起来并不起眼,发型没有刻意打理。军训时,我不断朝她的方向望去;回到宿舍,一到晚上灯熄灭了,他们讨论这个,谈论那个,就是不说泥巴。终于有一天,我抛出自己的观点,同屋男生,几乎沉默不语,可能他们觉得我的审美情趣跟不上节拍。他们的目光更多集中在乍一看很抢眼的女生身上,泥巴被忽视了。也好,也许,我会有更多机会接近她,进而把她弄到手。
那一天,我在三楼楼道窗户那儿,发现她和一位湖南女生从大门口出来,朝超市那个方向走。我谁也没告诉,利索地下楼,蓄意制造邂逅的场面。我们都对视了,但我知道那是随机性的,与干柴烈火毫不相干,就算是陌生人,她也会看一眼。
入学不久,系里组织排练英文歌剧《音乐之声》,我有了其中一个角色。到现在,我还不清楚,他们为什么要挑选我加入。泥巴在歌剧中也有一个角色,我有了接触她的机会,确切地说,有了近距离欣赏她的正当时机。我忘记了自己的角色,只知道努力从心理上摆脱青春痘的阴影,故作镇定,就好似没有观众在欣赏我们的歌剧。可能我的表演很投入,泥巴突然小声说了一声“很棒”(同学牛逼莲说,泥巴根本就没说过这句话。我的记忆出现偏差,我多情了,我这闷骚啊)。这还得了,我没办法控制对这部歌剧的喜爱。我不会唱歌,根本找不到调子,在歌剧中完全是跑龙套,但是跑得比主角还开心,还兴奋,青春痘在脸上也会闪耀出幸福的光芒。
那部英文歌剧中,湖南妹子蔡多扮演“保姆”玛利亚,苏州帅哥苏建强拿下了冯·特拉普上校一角,这两位主角一度被系里男生女生们推崇为“金童玉女”。我们那届外贸英语系是史上“最强阵容”,据我所知,有个性者比比皆是,他们对文艺的热爱和对鸭血粉丝的偏爱一样火热。
我知道,那场戏并没有成就我,真正的主角是蔡和苏,泥巴同样受到了超乎寻常的关注。我还是满脸青春痘的方同学,我那时似乎要找一个解脱的出口。我拼命看报纸,使劲阅读小说,我希冀通过写作来获得更多的关注。我父亲年轻时是爱看书的,更喜欢写诗,发表在安徽的诗刊上,至今还保留在家中的书箱中。我相信自己继承了他骨子里的阅读基因,我大一时就在正规刊物上发表了“处女作”,具体文字已经淡忘了,只知道那本刊物是《东方文化周刊》,具体栏目是《城市心情》。
那一期杂志,我仍保留在身边,它躲在一个书箱中。2003年毕业找工作,我还把那篇文字复印了很多份,夹在简历中,增加自身的分量。那一期杂志,我们系很多同学都买了,我一次就买了三本,只不过是在校园三处不同报摊上购买的。如果我在一处买三本,对方会以为我是神经病。
我不清楚那篇文章在同学中有何反响,我不会主动聆听他们的看法。大家都是聪明人,好,他们也不会随便说,因为个个都好强,并不希望谁真能脱颖而出;差,更不会说,毕竟那是一本很流行的杂志,“你说写得不行,那你也写写试试看”。后来,也听到一些“小道消息”,有同学说以那篇稿子的质量,被杂志选中发表了,完全是运气。周围的评论并不重要,关键是它点燃了我写作的激情,我内心多了一丝自信,我越是沉默,会给外界造成积蓄巨大能量的假象,这种假象在支撑着我活在自我的世界里。
在这篇文字发表之前,我只是给系刊投投稿,很少被看中。泥巴的毛笔字,在我看来,是经过很长时间练习的,这令我着迷,我曾痛恨自己,当初父亲让我练习毛笔字,为何我就不听他劝呢。泥巴那时就担任系刊的主编,我起先写了一篇酸了吧唧的,鸟朦胧,雾朦胧的文字投给她。经其他哥们转回来,得到了这样的批复:与系刊定位不符。我没有理由生气,她说到点子上了,她的一举一动,在我看来,都是美的,绝对令我神魂颠倒。我不怕她批评我的作品,我就担心她对我的努力视而不见,甚至,我曾幻想她像新媳妇痛骂丈夫那样,对我不停训斥,那种白日梦的感觉很美妙。可能,你觉得我很贱。我也没办法,当时,我就是陷进去了,无法自拔。同宿舍的哥们S说了一句让我此生不忘的话,他说:方,你追泥巴,真有勇气。
你别误会,S不是在挖苦我,他是很好的一个人,那应该是他的肺腑之言。S,张家港人,家里条件相当不错,毫无骄戾之气,不拿人民币的气势压人。我家里条件不好,问他借钱,他很少废话,很爽快。S唱张宇的歌,在军训时就技惊四座,招致女生们高度称颂。这让我很羡慕。如果我告诉你,S现在和谁走在了一起?你可能会吃惊,泥巴很快就要嫁给他了。他们如今走在一起,在大学里却是毫无征兆,一切故事都是在大学毕业后,两人同在苏州工作。不过,他们的气质很般配,我也相信S会保证泥巴不会吃苦,这就好。我不希望我曾经喜欢的女人在受苦。
泥巴擅长唱歌,尤其是王菲的歌,首首听起来夺我心魄(同学傅昕说,泥巴不会唱王菲,她就爱唱“情深深雨蒙蒙”。她还说,泥巴唱歌最爱抢麦了。我是这么回应她的,“男人眼中的女人,和女人眼中的女人应该是不同的”。我并非对泥巴有所怀念,我只是惦记我大学时的生活,这话可能会被我那些可爱的同学解读成,“此地无银三百两”。我不争辩,我只能说我爱我的老婆小朱,我喜欢老婆表扬我的文字,我要用文字记述那年那月,她总是说我的语感很好,缺乏的是讲故事的能力,我正朝着那个方向努力。)并不是因为她会模仿,也不是她有音乐天赋,完全是因为泥巴的气质和王菲如出一辙。每次班级活动,去KTV飙歌,尽管她不去抢话筒,还是有很多男生怂恿她赶快上场,来这儿,就是要听泥巴唱王菲的歌。为泥巴气质吸引的并非我一人,真正动心思也不是我一个人,东北小伙春雨也是其中一位。如今,春雨已为人父,小男孩的“裸照”在校友录上点击率颇高。
春雨,那时,令我头疼。他的进取心,他的实力,压得我喘不过气。和他打交道,并不容易,太聪明,太世故。据说,他高三时的女友,就是他从一位哥们那儿抢过来的。这是春雨的狠劲,也有人认为这是不讲义气的表现。春雨本想很快拿下泥巴,然而适得其反,泥巴没吃他那一套。春雨,很厉害,大三大四时,就在外面跑广告,学费没让家里出,还时常贴补母亲零用。一段时间,我也煞有介事地出跑广告,一个月下来,一个单都没有接到,还白白浪费了买BP机的钱。那是我父亲从我小姑那儿借来的,他说我不是做生意的料,他认为我还是应该多看书,说不定哪一天就成了作家,他还认为我有朝一日可以成为一名导演。我不觉得父亲脑子有病,他的话在激励着我。
我大二时继续拼命写稿,给《扬子晚报》“副刊”栏目投,给《镇江广播电视报》投,给《镇江日报》投,一切统统石沉大海,杳无音讯。我在焦虑中等待自己的第二篇稿子获得发表,但是整个大二,我一无所获。惟一可以肯定的是,我的打字速度练得相当了得。我必须用正式发表的第二篇文章来证明,自己大一时在《东方文化周刊》中发表的“处女作”,并非完全出自运气。那口气一直堵在我的胸口。
也是在大二时,我知道泥巴有了她的首位男友,他是理科系的,会踢球,比我踢得好;长得帅,至少脸上没有青春痘。我并不沮丧,我只是觉得,如果我是泥巴,我也不会选择方。也好,我也不再另觅猎物了,我想留一个“从一而终”的好名声。况且,真是谈恋爱,我的经济条件实在跟不上。我整个大学四年,吃了不到六次麦当劳。我真不是把洋快餐当回事,可是你想想,现在大学谈恋爱,有多少不是进麦当劳体验温馨甜蜜的呢!我和泥巴去过一次麦当劳,但我实在没办法接二连三请她。当然,根本原因,她不喜欢我。也有这样的情况,当一个女生真得喜欢一个男生,尤其是在大学,她完全可以不食人间烟火,千方百计地宠着男生。或者说,如果泥巴爱我,尽管我很穷,她也会次次请我吃麦当劳,而不是我请她。从她的穿着,她用的超薄随身听来判断,她家里的条件应该不错。
我当时(1999年-2003年)每个月的生活费是500元,那是我父亲以每个中午只吃5角钱方便面的代价,给我省出来的。刚进大学那儿,我乱花钱,见到足球类杂志就买,急得父亲在电话中暴粗口:看个什么JIBA足球!在大学里不交女朋友,除了省钱之外,还有一个很大的好处,节省大量的时间,干自己喜欢的事。我就是喜欢看报纸,看小说,然后是写稿,投稿,在焦急等待中让生活前进。应该是这种坚持起到了很好的效果,我在大三时进入了一个“爆发期”,接连在《扬子晚报》和《镇江广播电视报》上发表副刊类文字,写的是身边事。如此动静,我在系里还是引起了注意,我的“才华”被发现了,连班主任也对我有所关注。我有了特例独行的更多底气,我很享受那种自我的感觉。然而,写稿并不能彻底改变自己的经济处境,更多是建立更为丰富的自信。若想“发家致富”,应该像春雨那样跑广告,这是他引以为豪的一件事。
进入到大学时光的后半程,我的青春痘逐渐消失,“青春期”也随之离我远去,大家更多是为将来的工作或考研奔波,少了刚进大学时的那种激情和骚动。到如今,很怀念那段满脸青春痘的时光;到如今,我还记得那一次在火锅店里聚餐,女生们为我的英文名Edwards,取的谐音中文名“爱的袜子”。如果有一天,我能写小说,我就把它取名为“爱的袜子”。
现在,同学们,各在天涯,各自保重,身体好好,快乐为主。我想在文末写上各位同学的名字,真得很想念和你们在一起的日子(排名不分先后):边巍、吴其新、王罡、杨洪武、施晓成、李春雨(裸体洗澡者即为其子)、周扣林、苏建强、方李敏、蔡多、潘君、邓歆(四联图片即为其子)、赵含泥、李媛媛、田海鹰、刘亚玲、郭怡铭、陈铮、薛莲、傅昕、王燕。(沙里鲸/方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