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难证清白,司法何以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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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个宣称在自查,一个个宣称与自己无关,好像美国的报道、美国的起诉书都是空穴来风。
问题是,自查能证清白,一个个贪污犯坐在主席台上,那个不是信誓旦旦,那个不是两袖清风,那个不是一本正经,谁会说我曾贪污或者我正贪污。
面对来自美国的“洋贿赂门”,国企们一个个的忙于撇清干系,宣称未发现有人直接接受贿赂。中海油最先高调回应行贿门事件,称已组建5个小组进行调查,但没有发现公司内部人员收受CCI的商业贿赂,此外中海油还公开CCI公司母公司IMI中国总裁的复信,表示该公司并没有行贿给中海油公司的员工。
同样高调的还有东方电气,其已经在集团网站上挂出消息,称“通过第一时间的排查核实,截至目前,集团所属各单位在向CCI公司的采购业务中,没有发现有违反相关制度的行为,也没有发现相关人员有接受商业贿赂的行为。”
如果说企业撇清自保也就罢了,那么我们的主管部门呢,我们的司法部门呢?
19日,国资委内部人士表示,目前几家中央企业正在展开内部调查,国资委纪律检查主要是针对央企的负责人和领导,企业内部的问题首先要自查清楚。你听,多么官明堂皇呀?
自己监管不力也就罢了,面对事实只是让企业自查,哪主管部门吃干饭不成。试想,如果不是国外监管机构抽丝剥茧、顺藤摸瓜,中国老百姓和中国执法部门恐怕永远都无法了解哪怕一丁点的事实真相,而隐藏在“豪门”之中的蛀虫,则可以抱着国家的优惠政策、拿着来自纳税人的补贴,心安理得地吃一辈子皇粮。
有关部门迟迟不肯介入,把这样的大任当作企业内部的事,要企业自己去查,由于这些人员就是企业人员,有的还是企业干部,和企业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让企业调查自己的人,这不是自己调查自己吗?这样的调查如何能保证真实可信?
主管部门为了政绩也会自保,那么司法部门呢?
一位网友告诫: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嫌疑人一旦行为暴露,第一步就是采取措施,想方设法订立攻守同盟、销毁证据。现在美国司法部相关文件中已经公布了很多数据,如中石油员工在此次受贿中的情况。这不得不让人担忧,真正作奸犯科者会采取针对性的隐瞒手段。现在不赶紧查,以后即使我们司法部门以后想调查,恐怕难度也增加不少。
自查难以自清,司法必须介入,对国人有个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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