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报纸得知,广东最近正式地向全社会宣布在深圳、湛江、韶关开展医改试点,但是我不清楚要开展什么试点,如何开展?也许就是药品价格体系和医疗服务价格体系的单项改革吧。全国非常关注广东的“举措”,在不同的场合,不管是医改研讨会还是其他会议,都有人问我“你们广东开展医改了?”广东也有的医院院长向我打听,“怎么改”,其实,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又如何回答呢?
有一位叫李海林的网友推荐了他对广东医改“取消药品15%顺加”的看法,要求跟我讨论和给予评论。我认为这篇文章的基本思路是清晰的,也说出了医院管理目前存在的弊病,也批评了这种做法没有根本解决医药的利益链,这个利益链直接挂在医生的开单提成上了。但是,“广东医改试点本标皆不治”这样的题目似乎大了点。我认为,广东的试点是真正的试“点”而不是试“面”,它没有把医改新方案的全部内容“和盘”地端出,如果单纯是改变“以药养医”局面的,目前还不具备火候。什么火候呢?就是配套的措施!也没有弄清楚我们医改的目的是什么?是什么呢?就是解决群众看病难和贵的问题。这种内部的结构调整可以改变目前的状况吗?牵一发而动全身呀!以下是一位网友见解,欢迎讨论。
[广东医改大家谈]
广东医改试点本标皆不治
今天早上接受《国际金融报》陈丽娟记者的电话采访,问我对于广东医改试点有何评论,特别是取消药品15%顺加,实行药品零利润将会对医药和老百姓产生何种影响?会不会象有的媒体报道的那样医院会出现巨额亏损?
我的看法是:
1、药品顺加作价的做法自始至终都是一个违反“科学发展观”严重失智的政策,必须要尽快废止!多拖延一天时间废止,中国的老百姓多损失数百万元!因为药品顺加作价的政策等于从“绩效机制”上鼓励医院用高价药,鼓励医生开大处方!药价越高,15%的绝对值越大,药品开得越多,医院利润也越多。
2、中国药品虚高的乱象的根本还不在这15%的药价,如果医院均按真实成本采购药品,并建立起科学的药品遴选机制,可以让医院的药品采购资金支出减少60%以上,所以只减少这15%并不能解决药价虚高的主体部分:采购权寻租、处方权寻租和居间环节太多。故只取消药品15%顺加即不治本,治标也不足。
3、医院减少了15%的药品顺加收入,政府必然会加大公共资金的投入或者允许医院提高诊疗检查和手术费用来弥补,患者最终的总支出并不会降低,并且还有可能更高,因为医院可能会对于原本可以用药物治疗解决的病患,更乐于以手术的方式来为患者治疗,手术费用显然比药费更高,而且手术这种外源性打击对患者的身体健康会造成更大的创伤。“公共资金”的实质还是广大纳税人的钱,即也是全体人民的钱,政府加大公共资金对药品的补贴,并没有减轻民众总负担。
4、如果没有配套的“清廉机制”和科学的药品遴选机制,医院不收这15%的药品收入,只是减少了医院财务科公家帐户的款项,并不会减少权利寻租者的“利益”,相反还有可能会加强这一利益团体的利益(药价降一点,患者就诊人数会增加一些,药品销售量会更多一些,按盒按支提成当然回扣更多了)。
5、药品收入占医院的比重一般在45%左右,但利润只占医院总利润的15%左右,很多医院靠药品账面利润,只能养活药剂科,停止收取15%的药品顺加收入,并不会让医院出现巨额亏损,更何况会有政府投入增加、诊疗收入增加的补救措施。
总之,要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还得打一套组合拳,从医生绩效方案、药品遴选机制、集成健康管理等多方面动手,才可起到民众满意的改革效果。
“牵一发而动全身” 应该是熟语,出自清·龚自珍《自春徂秋偶有所感触》诗:“一发不可牵,牵之动全身。”比喻动情况非常复杂,极小局部变化就会影响全局的改变。英文的解释:what
happens to a small part may affect the whole; a slight move in one
part may affect the whole situ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