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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真正的医疗改革典范

(2008-03-05 00:32:34)
标签:

医疗改革

广东医疗

珠海模式

杂谈

分类: 医生哥谈医改
 

 一个真正的医疗改革典范

——珠海医改新探索

大病统筹救助  中病进入保险  小病治疗免费


 

        去年底,珠海继在全国率先实施12年免费教育后,正式启动以“大病统筹救助、中病进入保险、小病治疗免费”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这是珠海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实践后正式推出一个举措。

 

     珠海构建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包含以下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小病治疗免费”,由政府主导,为城乡居民提供免费的基本医疗服务,即门诊小病的保障。第二个层次是“中病进入保险”,即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实现对非基本医疗的保障。第三个层次是“大病统筹救助”,是对上述两个层次的必要补充,即对实施小病免费治疗、参加医疗保险后仍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困难人群,进行统筹救助。珠海市通过这三个层次,建立起三条医疗保障的防线,实现“大、中、小”病的城乡统筹、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体系。

 

“小病治疗免费”----政府埋单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珠海启动的 “小病治疗免费”,在全国是率先尝试,是在规定病种和规定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内对城乡户籍居民实行免费。实施机构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虑到农村和城市情况不同,“小病治疗免费”在农村整体推进,实行财政全额补贴、收支两条线、镇村一体化的管理体制,计划在2009年底前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在农村卫生服务中心看小病都可实现治疗免费。

 

    珠海实施的“小病治疗免费”通过建立政府埋单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从而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在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保障中的责任,强化了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为广大居民构筑起的医疗卫生保健的第一道防线。

   

    据了解,这一措施实现了四个全国率先:

 

    一是率先建立起由政府统一组织、向居民公平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健康保障制度,并确立了“首诊负责”、“双向转诊”和“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的制度安排。有效地完善了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促使医疗保障体系从单一的住院保险延伸至基本门诊,有效地减轻了居民医疗费用的支出,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二是率先对基本医疗服务的基本病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基本医疗服务的用药项目的确定,作出了积极探索。

    

     三是率先将“小病治疗免费”、计生、卫生、残疾人康复、药品监督工作“五位一体”落实在基层,并由农村卫生服务中心这一载体来实施,实现农村地区的全覆盖,确保了农村居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使农民“小病不出村”。四是率先推行“以农村卫生服务中心为载体、政府全额供给、基层收支两条线、镇村一体化”的运作模式

 

“中病进入保险”----新农合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

 

     珠海立法通过《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来工大病医疗保险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的城乡居民全部纳入医疗保险体系,通过家庭缴费和政府补助的形式建立医保基金,保障其住院医疗以及部分门诊病种(目前为25种)。基金的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其中参保人缴费250元,财政补贴150元。参保人住院核准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同时,对享受低保待遇居民、重度残疾居民、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实行以财政支持为主的参保办法,从而实现“应保尽保”。

 

    “中病进入保险”的实施,完成了珠海市全民医疗保险体系框架的建设,实现了医疗保险对全社会所有成员的无缝覆盖和“人人享有医疗保险”的目标;建立了城乡统筹的一体化医疗保险保障体系,把城镇居民及农民和被征地农民一并纳入保障范围,享受同等的财政补贴,同等缴费,同等待遇,消除了农村与城镇的差别;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施后,原新型合作医疗的所有保障对象将一次性过渡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中,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向医疗保险的转轨。

 

    “大病统筹救助”——外来工纳入救助

 

    《珠海市实施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是对无力承担个人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的城乡困难人群,通过财政拨款、社会福利基金投入、社会捐赠等形式,给予限额的医疗救助金补助的医疗救助制度,从而为居民在重大疾病基本医疗和保障外建立起的第三道防线,实现所有城乡居民“病有所医、困有所助”的目标。

 

     珠海突破户籍的界限,在全国率先将参加了本市医疗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到政府财政医疗救助范围;扩大了救助的病种,凡符合市劳动社保部门确定的中额费用病种和高额费用病种且符合救助对象条件的困难患者,都可申请并得到政府的城乡医疗救助,大大扩宽了政策的受惠人群;提高了医疗救助标准,将个人无力支付城乡医疗费的最高救助限原来的5000元、1万元分别提高到2万元和3万元,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受益水平;打破了医疗救助工作和救助经费均分散到多个部门,职能交叉的局面,建立了政府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申请医疗救助统一归口到民政部门,从而整合了各种救助资源,统一管理,统一标准,集中使用,方便群众。

 

全民医保——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为确保“大病统筹救助、中病进入保险、小病治疗免费”的贯彻落实,珠海通过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机构建设,形成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目前,整合村级卫生、人口计生、残疾人康复、食品药品资源,村村建立“四网合一”的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正在进行中,珠海市各级财政一次性投入8250万元,将在2008年底前建成约150个农村卫生服务中心,使村级卫生服务条件得到彻底改善。此外,据初步预计,“大病统筹救助、中病进入保险、小病治疗免费”全面实施后,珠海财政每年还要投入约2.03个亿用于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今年以来,珠海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据了解,2007年全市财政用于一般公共服务和安全、社保、环保、科技、教育、文化和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和民心工程的预算支出将超过25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60%。

 

    珠海的做法非常值得我们各级政府研究,我们要把医疗卫生事业做好,除了经济水平要上去外,关键是我们的执政理念的转变,如何真正地履行政府的职责,如何把“执政为民”的口号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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