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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费”能落地吗?

(2007-12-18 07: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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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

药事费

医疗改革

医药分家

分类: 医生哥谈医改
http://blog.people.com.cn/blog/blogspace/2006/0530/liaoxinbo/200712171208290412.jpg      2007年12月7日的健康报整版讨论了“药事费”。医疗方案即将出台的日子里,为什么还有这么多的问题没有解决呢?而且这些问题都是涉及医疗改革里的“四项基本原则”——四个分开。急盼“方案”出台各界人士一定会有几分忧虑。在医改中,药品加成改革一直是难点和各方关注的焦点。继有关部门提出医药分开、处方费等各种改革措施和建议后,一种新的、陌生的改革说法——药事费,近日通过一种非正式渠道被披露出来。药事费是医院药价改革的推动力吗?对解决患者看病贵有何影响?健康报展开了讨论。

     11月26日下午,国家发改委中心组学习十七大精神。11月29日,国家发改委网站挂出学习体会。文中发改委副主任毕井泉提供了如何为实现十七大提出的医疗服务“价廉”的目标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内幕消息”。之所以是内幕消息,是因为还没有广泛征求各部门各地方的意见。

  这内幕消息主要是谈药品价格改革的四条措施:第一,研究制定药品出厂价格,把出厂价格做实,并把价格明示,印在外包装上;第二,鼓励批发行业和企业竞争,实现在出厂价基础上加5%—7%的批发环节差率的目标;第三医院和零售药店销售药品实行零差率,改按处方收取药事费;第四,报销的药品按照仿制药品价格报销,专利药的价格高出仿制药的价格部分由患者自付。

  有关人士认为,国家发改委此次提出的主张是针对四大体系建设中的药品流通体系的一项改革,目的是降低医药流通环节中的费用和遏制虚高药价。其中药事费的收取,将对医疗卫生行业产生很大影响,因此引起各方面的高度关注。

  医药商业人士:药事费难以根本改变以药养医

  对收取药事费的效果,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朱长浩并不看好。他说,药事费的提法也就意味着将要取消医院药品销售的15%加成政策,但这么多品规的药品,生产工艺、流通方式和储备条件各不相同,药事费的比例标准如何设定本身就是个难题。

  药价虚高的根源在于以药养医的体制,实行药事费的做法其实也就是一直在执行的15%药品加成政策的变通而已,或许能改善药品流通领域的一些不正之风,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的体制。朱长浩认为,医院能不能靠按处方收取药事费养活自己还很难说。

  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实行药事费须通盘考虑

  虽然至今卫生部还没有对“药事费”给予评论,但是该文章主要还是引用了我本人粗糙的观点:药事费是从医院药品管理成本上来考虑的,如何定标准本身就很困难。收取药事费是不是一个好的举措,应该考虑到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群众看病贵的问题缓解了吗?二是医院的发展和医生劳动价值如何保证?三是取消药品加成可以杜绝医药的利益链吗?

  医疗体制改革最主要的目的是使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能够看得好病和少发病,同时缓解看病难和看病贵。如果没有其他措施配合药事费的实施,表面上看是取消了15%的药品加成,但如果药事费收取的标准定不好,就不会给群众带来实际的好处。另外,目前医院的发展和医生的报酬主要来源是药品收入,假如药品收入占全部收入的50%,按照加成15%计算(不计算损耗和药师、药房管理等成本),医院收入的一半“毛利”是来自药品。如果失去了这一半的收入医院又如何发展呢?即使收取药事费,但按照这种设计,越是基层的医院越是难以生存。

  取消药品加成、收取药事费也不能切断医和药的利益链。一个很现实现象,如果医生要收取回扣的,医生收取的回扣不在这15%的加成,而来自销售环节中足够的利润空间,相反,这15%对医院的生存和发展非常重要。可以这么说,在国家没有足够投入的这几十年,医院能够发展得这么好,主要是靠以药养医的政策。尽管这种政策有很多弊病,但是在特定的时期确实支撑了医院的生存和发展。

  我曾经质疑,说药费贵,为什么不去降低销售环节的利润空间呢?为什么不从杜绝虚高作价着手呢?如果要改革医院的药价,必须要有相应的政策辅助,而不能简单地取消加成,改收药事费。

   过去的医疗价格政策基本没有体现医生的知识价值和劳动价值。如果取消“以药养医”就必须体现医生、护士、药师、各种技师的价值,不然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医务人员的生存难以为继,要使我国的医学有很大的发展更是难上加难。所以,药品流通体系的改革根本在于政府要加大对医院的投入,而不是简单地取消这,或代替那。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四大体系建设“根连着根”“藤缠着藤”盘根交错。

  社会研究人员:执行难度相当大

  “收取药事费这一措施是对药价改革的有益探索。”中国社科院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与监管研究中心主任张永建说,“但具体执行起来恐怕还是有一定难度,例如药事费的核算就是一个技术层面的难题。”

  张永建认为,目前我国药品的生产、研发领域是以市场为导向的,但药品的使用环节是非市场化的。政府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就需要考虑如何设定制度,让市场竞争规律在药品的使用环节发挥作用,即同等质量的药品,价格越低越受到医院的欢迎。

  张永建说,此次国家发改委透露出的关于药事费的政策框架是非常粗糙的,没有具体的规则和操作细节,也就是说,还需要出台更加详细的政策。

  医院管理者:医院要发展 患者要实惠

  医院管理者对药事费的收取则表现出谨慎、旁观的态度。福建省邵武市市立医院院长吴志强说,作为公立医院,只要能真正让老百姓得益,管理部门制定的政策我们会坚决执行。

  但吴志强也表现出相当的担忧。他建议,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时,一定要考虑到医院的发展。医院如果不能实现良性发展,即使药价降了下来,但百姓享受的医疗服务品质下降了,百姓也难得到真正的实惠。

  吴志强说,作为医务工作者和医院管理者,也不想通过药品的高额利润来赚钱,但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政府的补贴还不到位,基层医院维持生存的压力越来越大。管理部门出台一项政策,一定要慎之又慎,要符合实际,而且应该通过试点看具体的效果如何。

  河北省胸科医院院长李登瑞也表示了自己的疑虑。他说,百姓要的是实实在在的实惠,如果不能从根本上切断医和药之间的利益链条,不论是医药分开、处方费还是药事费,都只能是治标不治本,而最终的可能性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李登瑞说,实行药事费的关键在于“收多少”、“怎么收”,如果实行药事费后患者的负担和现在医院药品价格顺加15%的负担差别不大的话,改不改也就没有什么区别。

  对于医院药品价格要与社会零售药店持平的说法,李登瑞认为,现在社会零售药店的利润率一般在30%左右,即使医院仅仅在招标价格上顺加15%,价格也比药店的药品价格高。因为药品进入医院以前流通环节过多,而不仅仅是医院的15%加成造成的。

  而另一位医院管理者则直白地说,不论是医院药房剥离也好,实行药事费也好,大家更为关注的是如何在为患者提供好的医疗服务的过程中,赢得市场、赢得患者。他说,无论如何,医院总归要生存、要发展。

    该文章最后还提出几个观点,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上网搜索。其中有三个观点很值得我们深思:谨防药事费成乱收费;警惕违背改革的初衷;药价改革不能孤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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