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波子杂谈 |
午饭后刚游泳回来,ND记者就走进我的MSN,时间约30分钟。这是与他的谈话。
ND记者说:
廖厅长您好,我是ND报的记者,看到您的博客加您的msn
医生哥说:谢谢!
ND记者说: 我是跑市级医疗线的
医生哥说: 哦!怪不得我们很少接触
ND记者说: 昨晚焦点访谈曝光了广州的两家医疗机构非法出售假冒乙肝药物,其中提一间广东商业医疗门诊,发证机关是广东省卫生厅,但是他们联系卫生厅采访的时候,卫生厅以工作忙拒绝了采访
医生哥说: 是吗?我没有看,到现在还没有人跟我汇报。是中央台的“焦点访谈”吗?
ND记者说: 是啊,就是昨晚播出的。对于广州市卫生局的采访也很简单,给人的感觉就是卫生局在推卸责任。
医生哥说: 我认为,如果是这样也没有必要避而不谈。我们要正视我们在监督方面存在的不足。即使是卫生厅发证也不能说他们是在合法经营呀
ND记者说: http://news.sohu.com/20060628/n243991759.shtml焦点访谈采访了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监局说他们只能对药品进行查处,但是真正要这些诊所不能行医,还是需要卫生局来管。其实在我们的工作中,也常常会遇到这样的现象,感觉医疗机构(特别是社会医疗机构)存在多头管理,结果现在谁都不愿意管,就像前次的人胎素事件,现在感觉也是不了了之。医院违规使用了这些药品,但是卫生局不出面,药监局也拿他没有办法。
医生哥说: 我们常说,在中国很多事情“准入难,监管松”。而在法制社会,监管才是行政管理部门最重要的工作。他们的准入是很容易的,因为有标准在;但是监管就非常严,因为稍有违法,就留有案底,甚至是永远不能涉足这个行业!
ND记者说: 但是卫生局连这些医疗机构的查处情况都不能提供(在他的管辖范围内),您不觉得这个采访非常有问题吗?
医生哥说: 我认为“医院违规使用了这些药品”,这确实是药监部门的事情,作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不应该不支持药监部门的监督。因为药监的行为是对医院的医疗行为有好处呀!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为什么不支持呢?
ND记者说:
但为什么这两个单位药监局已经多次查处了,他们还拥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合法行医证明?简志成(广州市荔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这两家门诊部)从成立到现在,我们已经接到投诉好几次,也处理过。但处理以后他继续再骗人。到目前为止,我们跟卫生部门和有关部门还没有形成一个共识,就是他要作假多少次,骗人多少次,才能把它打掉
医生哥说: 我不知道你问的这意思。“卫生部门颁发的合法行医证明”是什么?是营业执照吗?
ND记者说: 这个应该指的是行医的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生哥说: 因为不知道始末。如果直观地看,医疗机构违规行医受到处罚,要看其严重程度,并不是一定要吊销许可证的,这是第一;如果要吊销,必须有处罚证明,证明它在非法行医的证据,这是其二。我不是在为谁说话,而是凭我自己的感觉。
ND记者说: 我明白。那么卫生厅接下来会关注广东商业医疗门诊部的事件吗?
医生哥说: 谢谢你的提醒我。那一个被点名的医疗机构是省厅发的?
ND记者说: 就是这个广东商业医疗门诊部。另外那间是天河区卫生局管的。
医生哥说:
好的,我一定叫他们去了解!我会关注的,请相信我!
ND记者说:
感觉上是广州市卫生局把这件事情推得一干二净,但是这样的做法并不高明。
医生哥说:
我不评论别人怎么做,我要检讨我们自己做得怎么样!
ND记者说:
我相信您,我认为在现在这个年代,像您这样开明的领导真的很少,很多领导都怕和记者打交道,说起来真是辛酸。我明白
医生哥说:
有什么怕的呢?记者虽然有时也有偏激的一面,但是绝大部分的记者是有职业操守的,是有正义感的!有效的沟通是处理问题的最好办法!
ND记者说:
您这话说得真是让我热泪盈眶啊。我下午还有采访,不打扰您了,
医生哥说: 我知道记者的辛酸!我也要参加省府的会议,也要走了!再见!
医生哥说:谢谢!
ND记者说: 我是跑市级医疗线的
医生哥说: 哦!怪不得我们很少接触
ND记者说: 昨晚焦点访谈曝光了广州的两家医疗机构非法出售假冒乙肝药物,其中提一间广东商业医疗门诊,发证机关是广东省卫生厅,但是他们联系卫生厅采访的时候,卫生厅以工作忙拒绝了采访
医生哥说: 是吗?我没有看,到现在还没有人跟我汇报。是中央台的“焦点访谈”吗?
ND记者说: 是啊,就是昨晚播出的。对于广州市卫生局的采访也很简单,给人的感觉就是卫生局在推卸责任。
医生哥说: 我认为,如果是这样也没有必要避而不谈。我们要正视我们在监督方面存在的不足。即使是卫生厅发证也不能说他们是在合法经营呀
ND记者说: http://news.sohu.com/20060628/n243991759.shtml焦点访谈采访了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监局说他们只能对药品进行查处,但是真正要这些诊所不能行医,还是需要卫生局来管。其实在我们的工作中,也常常会遇到这样的现象,感觉医疗机构(特别是社会医疗机构)存在多头管理,结果现在谁都不愿意管,就像前次的人胎素事件,现在感觉也是不了了之。医院违规使用了这些药品,但是卫生局不出面,药监局也拿他没有办法。
医生哥说: 我们常说,在中国很多事情“准入难,监管松”。而在法制社会,监管才是行政管理部门最重要的工作。他们的准入是很容易的,因为有标准在;但是监管就非常严,因为稍有违法,就留有案底,甚至是永远不能涉足这个行业!
ND记者说: 但是卫生局连这些医疗机构的查处情况都不能提供(在他的管辖范围内),您不觉得这个采访非常有问题吗?
医生哥说: 我认为“医院违规使用了这些药品”,这确实是药监部门的事情,作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不应该不支持药监部门的监督。因为药监的行为是对医院的医疗行为有好处呀!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为什么不支持呢?
ND记者说:
医生哥说: 我不知道你问的这意思。“卫生部门颁发的合法行医证明”是什么?是营业执照吗?
ND记者说: 这个应该指的是行医的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生哥说: 因为不知道始末。如果直观地看,医疗机构违规行医受到处罚,要看其严重程度,并不是一定要吊销许可证的,这是第一;如果要吊销,必须有处罚证明,证明它在非法行医的证据,这是其二。我不是在为谁说话,而是凭我自己的感觉。
ND记者说: 我明白。那么卫生厅接下来会关注广东商业医疗门诊部的事件吗?
医生哥说: 谢谢你的提醒我。那一个被点名的医疗机构是省厅发的?
ND记者说: 就是这个广东商业医疗门诊部。另外那间是天河区卫生局管的。
医生哥说:
ND记者说:
医生哥说:
ND记者说:
医生哥说:
ND记者说:
医生哥说: 我知道记者的辛酸!我也要参加省府的会议,也要走了!再见!
[编后:在去省府开会的路上我即刻了解到,我们的医政处和省卫生监督所已经联合下去调查了。调查的结果将会与有关部门通气。我和医政处处长都有共识,绝不隐瞒和包庇有证的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查明情况坚决处理!在此本文也作为回复名叫“一首老歌?”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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