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俊峰要求与家人合影该不该遭拒?
(2013-09-26 09:40:46)
标签:
夏俊峰老胡博客杂谈 |
分类: 随笔感悟 |
2009年05月16日夏俊峰与妻子在摆摊时被城管查处,后与城管发生争执,持随身带刀将2名城管刺死,1名刺成重伤。2013年09月2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夏俊峰被依法执行死刑。备受关注的沈阳小贩夏俊峰持刀杀死城管人员一案,于2011年5月9日在辽宁高院二审宣判,维持沈阳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夏俊峰死刑的一审判决。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前曾要求与家人合影,但遭到拒绝。
夏俊峰的妻子哭诉:夏俊峰求他们给我们一家合个影,被拒绝,说给他自己留个影,也不可以。为什么,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这么残酷,留下个照片给儿子看都不行吗?为什么这么绝情啊?为什么?
在我国,死刑犯临刑前被允许与家人合影,已有先例。2003年03月19日,重庆黔江区21岁男青年蔡孟林犯故意杀人罪被执行死刑。当法官问他有无什么信札遗言时,蔡孟林先是忏悔自己“犯了不可饶恕的罪”,之后颇为冷静地说:“我不能再为父母尽孝道,请转告我哥,让他替我孝敬父母吧。另外,告诉我的父母要和周围的邻居处好关系,千万不要和他人发生纠纷。”
说着说着,蔡孟林哽咽了。一名狱警说,他当时看到蔡眼中噙着泪水,但没有掉下来。这种表情定格了一两分钟后,蔡提出了一个要求,“临刑前,能不能和我哥见上最后一面”?蔡孟林的哥哥名叫蔡向阳,因为窝藏犯下杀人罪的弟弟,此时也被关押在同一看守所。
在看守所的历史上,还从来没发生过死囚临刑前和家人见面的事情。对于法官和检察官来说,这样的事情也是头一遭。“我们当时有些犯难,毕竟法律上没有类似规定。”廖新兰说,虽然蔡孟林的要求很诚恳,但当时在场的人谁都不敢轻易应允。最终,谁都没有开口说“行”,却也没人表示“不行”。但到了第二天早上,几乎是不约而同的,法官、检察官和看守所负责人想到了一块,他们一起去了蔡向阳的监舍,将蔡向阳戴的手铐卸下带着他去见将要被处决的弟弟最后一面。而在蔡孟林那边,狱警也将他身上的镣铐全部卸了下来。
由于此前检察院通知了蔡的母亲来刑场收尸,03月19日凌晨,蔡母赶到了黔江。她没有去刑场,而是早早地径直来到了看守所门口。她也希望能在儿子临刑前见上最后一面。蔡母的希望本来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是作为母亲,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尽一切的努力,于是,她不顾一切地在门口拦住了一辆驶进看守所的车,而那辆车里,坐着的正好是蔡孟林一案的法官和检察官们。蔡母说,她想见见儿子,车里的人没有作声,只是有人打开车门,让老太太上了车。
诀别一刻,母子三人见面了。他们都没有哭,表情看不出特别的异样。蔡孟林说他想和哥哥来个“生死离别”的合影。随行的法医带了相机,他望了望身旁的法官、检察官,法官和检察官都没说话,只是微笑着。法医于是举起了相机,示意兄弟俩在操场上选择几棵青松作合照的背景。随后,蔡孟林和哥哥相互紧紧搂着对方的肩膀,亲密地将头靠在了一起。蔡母见状,也提出要和两个儿子合个影。在场的人同样是微笑的沉默。离别没有眼泪,一家三口都紧咬着嘴唇,蔡孟林抓着母亲的胳膊,轻轻拥着哥哥,留下了他的最后影像。两个小时之后,背绑“故意杀人犯”木牌的蔡孟林被押抵刑场处以枪决。
这是建国以来首次让犯人在行刑前和家人合影留念。现场法官称,刑法上没有明文禁止死囚的这项权利。当地媒体《重庆晚报》率先报道了蔡孟林“临刑前被允许与家人合影”一事,立刻在全国范围引起反响。专家评价“合影事件”称:“这是我国法治人性化的标志,是我国对待死囚人性化措施的进一步延续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