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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死孩子事件老胡博客杂谈 |
分类: 随笔感悟 |
07月23日晚08点50分左右,北京大兴区庑殿路西侧的一公交站旁,两名驾车男子与一手推载有两岁女童的童车的女子发生争执,一男子动手殴打该女子,随后,男子又将熟睡的女童从推车中抱出,重重地摔在地上,并随后驾车逃离现场。事发后,孩子尚有心跳,现依然在抢救当中。18小时后,嫌疑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
今年以来,因闹矛盾摔死孩子的事件屡屡发生:02月19日,因家庭争吵导致矛盾激化,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竟然从卧室抱出自己11个月大的儿子砸在客厅的地板上,并与起身阻拦的岳母发生打斗致其岳母轻微伤,其儿子在邻居的帮忙下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02月20日下午,在石狮宝盖郑厝村一出租房内,一对“90后”夫妻吵架要离婚,丈夫何某手中抱着不足三个月大的儿子。几分钟后,孩子被摔在门边,一个多小时后孩子因抢救无效死亡。05月20日,通辽市库伦旗已婚的王某迷恋上网络交友,在网上认识了女网友小玉并且发生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这天王某喝酒后,带着情妇小玉回家,并直接告知妻子要与其离婚,情绪激动的妻子当场同意。随即夫妻二人开始争吵。愤怒之下,王某一把抱起儿子摔在地上。虽经抢救,但孩子还是死亡。
虎毒不食子,禽兽尚有舐犊情深,可我们人类确有如此惨无人道的行径,而且屡屡发生,令人不寒而栗。类似惨剧的起因,都很简单,感情破裂,争抢车位,争抢座位,一一数来,都是些“鸡毛蒜皮”的琐事,但是引发的后果,却很严重,而且离谱。究其原因,无非“私利”二字,也就是利己主义在作怪。我们的家庭教育,包括学校的应试教育,向孩子灌输的都是“不能吃亏”、“不能服输”,却很少向孩子施以“为什么”的正面的解释和引导,因而多多少少便产生了一些负面效应。社会也是如此,官场上你争我斗,商场上你欺我诈,都以“我”为中心,不去考虑他人利益,人情渐渐淡漠,谁看谁都像“敌人”,再加上信仰追求的迷茫,法律意识的缺失,处理纠纷时,难免会突破道德底线,做出过激行为。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虽是一条生存法则,但人与动物不同。动物是“弱肉强食”,而人要讲“和谐相处”。利己主义虽是一种本能,但无限扩张,就是人类一大祸害。摔孩子,就是这一“祸害”积累的结果,这种丧尽天良的情绪和表现如果继续发展下去,对一个民族而言,是极其危险和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