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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死刑横幅鞭炮庆祝老胡杂谈 |
分类: 随笔感悟 |
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被执行死刑的消息传出后,重庆市民欢天喜地,拉横幅、放鞭炮以示庆祝。这种庆祝方式,乍一看,好像挺令人振奋,细一想,不免会感觉尴尬。重庆打黑,文强伏法,的确大快人心。文强与黑恶势力勾结,长期为非作歹,祸害百姓,群众敢怒不敢言,怨气憋在心里,这下被执行死刑,老百姓自然会欢呼雀跃一番。自发地用鞭炮横幅庆祝,若说是对政府司法机关的感谢,倒不如说是一次压抑已久的心情释放。
老百姓抒发对政府的感激之情大多采用送锦旗的形式,打横幅的并不多见,一旦有了,不是请愿,就是上访,政府一般是会用警察来干预制止的。再说平日谁敢在司法机关门口放鞭炮,那可是违反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的。在法治社会,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只要是违法犯罪了,总统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都要蹲监狱,老百姓已经见怪不怪,根本不会去放鞭炮拉横幅庆祝。我们打掉了一个文强,老百姓采取这种非常规的庆祝方式不能不说是暴露出了我们与法治社会的真实差距。
文强被处死,是司法上的一个胜利,但绝不是制度上的胜利。面对老百姓的鞭炮横幅,我们的官员千万可别昏了头,如果自我陶醉其中的话,那么很有可能是一个文强倒下了,千万个文强又站起来。什么时候老百姓对惩治犯罪见怪不怪了,不再拉横幅放鞭炮了,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也就形成了,这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