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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3月19日例行记者会上就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承接多家*ST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答记者问,表示已根据检查情况,对*ST新亿及深圳堂堂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
证监会关注到深圳堂堂在2020年承接了*ST新亿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后,又陆续承接*ST金洲、*ST斯太等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2020年下半年,证监会针对深圳堂堂执行的*ST新亿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开展了现场检查,发现其在执业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但是,这次的记者会并没有披露“诸多问题”的具体内容。从前一次证监会对ST新亿的处罚预告书上看,他们的调查还是比较细致和深入的。
2020年3月1日实施的新证券法,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行政许可调整为事后备案管理。同年3月,2018年度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ST新亿在年审会计机构迟迟未能落实的情况下,紧急聘任深圳堂堂为2019年年报审计机构。但是,从公开披露的信息看,深圳堂堂存在业务承接资格、胜任能力、独立性、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以及发表不当审计意见风险等系列问题,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审计团队可能是“草台班子”。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揭示,深圳堂堂存在短时间内更换签字会计师、更换后的签字会计师非本所执业人员,临时招聘具有丰富审计经验人员等情况,存在“拼凑人员”违规承接业务的嫌疑。
另外,深圳堂堂是否具备承接高风险业务的能力也存在疑问。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承办与自身规模、执业能力、风险承担能力不匹配的业务。而*ST新亿自身情况复杂,存在破产重整合法性、重大交易真实性、公司治理稳定性、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等多方面问题,公司历年年报审计意见也均为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等非标审计意见,公司摘星摘帽意图明显。*ST新亿作为深圳堂堂的第一家客户也是当时唯一一家客户,是否将对审计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质量控制制度是否有效,更是打上了一个问号。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数据,截至2019年6月30日,我国共有9118家会计师事务所,其中有40家证券期货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在“备案制”下,这900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均能从事年报审计、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如何能保证审计质量,是关系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由此,监管部门对深圳堂堂这个“首单”保持了高度关注并且采取了动作。
一边是绩差公司在从严打击恶意规避退市的背景下,生存空间进一步逼仄,难免有购买审议意见规避退市之冲动;一边是审计机构面临快速做大业务的生存竞争压力,执业审慎性难免不足,两者结合容易“碰撞”出高风险个案,虽不影响整体,但很可能影响恶劣,负面效应短期内难以化解。以深圳堂堂为例,其承接的案例都是*ST或者ST公司,证监会此次立案调查亦是有的放矢。值得关注的是,在深圳堂堂被立案调查后,原计划聘任其担任年审机构的ST网力、*ST赫美有所“动摇”或者明确打消了念头。
此外,监管方面是否会对此类情形提升监管精确度和精细度也值得探讨。有法律界专家建议,应当加大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监管,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规模小、依赖单一客户的会计师事务所,建议要求实施外部质量控制复核,提高审计质量;同时以审计意见为监管抓手,落实交易所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工作;此外,还应当开展会计师事务所现场督导,对存在风险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逐单督导,提高监管力度,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更好地应对“备案制”下会计师事务所监管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