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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人民日报发表微评,认为地方政府禁放烟花爆竹,主要是为了避免空气污染、减少噪音、防止火灾和孩子受伤。而且这些问题完全可以通过管理、提醒和技术进步来加以解决,根本没必要一禁了之。我从头条截图如下:
回首2018年2月14日出版的人民日报曾以《新时代呼唤春节有新表达方式》为题,对燃放烟花爆竹这一陋习进行了批驳。北京随即进入烟花爆竹管理新规的首个春节,当时规定,除五环内禁放烟花外,涉及五环外的13区发布区域内烟花禁限放地图。北京经济开发区,怀柔科学城、回龙观、天通苑等热点地区均被划入禁放区。(2018年2月12日《新京报》)。而今年北京五环内全面禁止燃放鞭炮,五环外也规定了严格的禁放区和管控时间,不过老百姓还是能开着车找个地爽一会啊!再看一下京津冀一体化的天津与河北,继续严格执行全面禁止燃放鞭炮烟花。
今年2月6号,乌鲁木齐开始销售烟花炮竹,但是乌鲁木齐的烟花爆竹真是命运多舛。一开始价格公布,那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不但比口里贵的多,哪怕是比去年乌鲁木齐的价格也是贵了许多。市民都觉得价格奇贵,一时甚嚣尘上。政府及时体察民意,回应市民关切,经过约束,烟花爆竹价格有了相当程度的调降。这时,大家犹如打赢了一场伟大的价格保卫战,弹冠相庆。
不想,好景不长,有人细心,发现鞭炮似乎数量不符,1000响的实际不足一半,2000响的不足三分之一,一时哗然。
而且销售点不足40个,买的要实名验证,一般都要排上老长的队才能买上了鞭炮。 今天突然又听说名实不符、差距较大,心里不禁不大舒服。于是拿出所谓两千响的鞭炮来自信勘验,发现确只有630响,价格低了,数量少了。够憋屈了。
十分怀念曾经将整挂的鞭拆成一个一个散的,放在衣服兜里,左手拿香、右手从兜里掏炮,夹墙角、夹砖缝、扔井盖里、扔天上、扔茅房……各种童年人想象力所及之处,三十夜里零点准时整个街道、整个区、整个城市,万众一心的放炮驱邪逐祟,为来年图个吉利。捂着耳朵看着鞭炮噼啪火爆四溅,进屋吃羊肉饺子,看电视里春晚所有主持人齐贺新年。初一早晨总是被鞭炮所惊醒,空气中“硝烟弥漫”,出门踩着满地的浏阳小鞭、大地红、啄木鸟、窜天猴,早点还是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