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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的立法背景
1、旅游市场秩序问题。有立法、执法方面的问题,有旅游企业的、有旅游。 者,与市场的大背景有关系
2、国家改革发展方向。
3、国际市场规范模式。通常有两种规范模式一是民事,一是行政。
4、我国现有法律体系和管理体制
5、旅游业自身特点。异地性,人身依附性,群体性,行程的可变性
6、法律的价值追求。公平和正义
两大立法理念:以人为本,旅游者与旅游企业之间的公平。市场化
1、旅游市场秩序问题。有立法、执法方面的问题,有旅游企业的、有旅游。 者,与市场的大背景有关系
2、国家改革发展方向。
3、国际市场规范模式。通常有两种规范模式一是民事,一是行政。
4、我国现有法律体系和管理体制
5、旅游业自身特点。异地性,人身依附性,群体性,行程的可变性
6、法律的价值追求。公平和正义
两大立法理念:以人为本,旅游者与旅游企业之间的公平。市场化
1、 旅游综合管理制度。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监管机制,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
2、旅游安全综合管理、保障和救助制度。政府的统筹职责,主要是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衔接。立体的、全方位的旅游责任,政府、经营者、旅游者,事前、事中、事后。特色制度、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制度,高风险旅游项目管理制度。什么是高风险项目,目前正在研究出台,在出台前可以参考体育部门的规定等
3、旅游促进和公共服务制度
4、旅游景区管理制度。开发条件,流量控制,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和公益性景区的特殊管理制度。区分三个方面,土地、性质、价格
5、旅游行业组织促进制度。对行业组织促进提出原则要求,要求行业组织承担一定的法定职责。设立行业组织的三个途径:成立独立的导游协会,在旅游协会成立导游分会,在旅游协会中成立导游办公室。
6、重点市场问题的规范制度。零负团费,挂靠承包,欺客等。
三、旅游法中规定的政府职责:
1、旅游法对旅游业的全新定位,既是产业也是事业。要求政府做到大协调小管理。以法律形式凸现了旅游的综合性产业特征。比如社会功能,政治功能等,以后在事业上下功夫才能更有前途。
2、顶层设计,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围绕旅游者权益保障进行全面管理提供综合服务,组织编制和实施旅游规划,制订旅游产业政策,统筹组织旅游形象推广,保障与安全,统一监管,由政府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队本部门行政区域的旅游发展和监管进行统筹协调,是不是成立旅游委等,建立综合协调机制中注意的几个问题:明确综合协调机制的组成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制度化包括议事程序、决策程序、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
3、政府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具体职能。
(1)组织编制执行和评估旅游规划:
政府的组织职责,外部衔接和内部衔接想综合的额体系,发展规划与落地规划的结合,在这里政府的工作是:确定编制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确定编制相关工作程序和决策程序,协调编制过程遇到的问题,
旅游规划的种类和内容。跨地区规划的专门要求,内容方面重点强调和增加公共性内容。旅游专项规划,确定区域范围;是典型的建设性规划,来源于发展规划,需要与其他规划实现衔接。
衔接: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重在全体系全目标,配套政策和具体项目的衔接。与其他法定规划的双向衔接。旅游规划间的衔接,专项与发展规划确定。如何与平行规划如何衔接?需要双向衔接。
编制执行中的保护性要求,地21条。
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估。目的有二,一是引入社会监督,二是发现问题。组织主体是政府,但是性质是第三方评估。从通过制订规则等方面体现第三方评估特征。
需要说明的问题。批准主体,组织编制规划的各级政府。效力和执行力,是"应当"具有强制性。跨地区和专项规划同理。修编按照编制程序。
(2)编制政策促进旅游业发展。
(3)安排资金促进旅游业发展。量力而行。结合实际安排资金渠道。不以为全部投入。主要方向是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旅游形象推广,不排斥其他投入方向。把当地市民与旅游者考虑
(4)统筹旅游形象推广。打破部门界限,从工作角度整合与旅游形象推广相关的资源,提供资源的利用效率。统筹内容见解读
(5)促进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必要的、基础性的是前提。无偿提供信息的责任,大约有六个方面的信息。加强一日游公共基础设施提供的责任,26条第二款。
(6)鼓励和支持旅游职业培训
(7)针对市场失灵制订和执行管理规范、市场规划、各类标准
(8)建立旅游市场的综合监管83、86、87条。综合执法机制。需制度化、规范化,包括组成部门、职责划分、工作方式和程序、责任承担和追究等。
(9)建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制。是平台建设,目标是投诉人口特定,分类处理。关键在后台建设,政府要明确其职责和工作程序,确立分部门处理责任、责任追究机制,以及统一对游客的反馈机制。
(10) 指导旅游行业组织建设。规范广义的行业组织。政府将更多职能向行业组织移转,行业组织要加快改革。走向完全的行业自律。
四、具体的条文的理解:
前面说了,旅游法的规范是以民事为主,两种市场规范:民事规范----民事责任,旅游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行政规范----行政责任,政府与经营者、经营者与经营者等
民事规范:特殊的旅游者保护制度
特殊的责任承但制度
行政规范:旅游经营者---安全、质量、贿赂、保密、报告
旅行社(导游、领队)许可条件、质保金、合格供应商。
针对林负团费,35条
景区(42---45)门票制度、
其他经营者,城镇乡村、网络、交通等
(一)旅游经营者经营规范
质量等级,50条。
商业贿赂51条,回扣、折扣、佣金,账外暗中、职务便利、影响。
报告义务55条,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旅游者滞留
保密要求,个人信息52条,不得泄漏、出售和提供
(二)旅游经营者安全规范----概述
15、42、47、50第一款、53第一款、56
处处安全考虑。
第一承担责任者是经营者
事前预防:警示说明义务80,责任保险制度56条。
事中管理:遵守安全、检验、检测、评估,应急救助技能培训79,特殊群体的安全保障79第三款,高风险旅游项目许可制度47条,
事后处置:救助和报告制度81条,妥善安排旅游者。
关于旅行社的相关规定
(一)设立条件,新法与旅行社条例的对比,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是三十万。
专属业务:包价(111条)、导游、领队
非法转让:承包挂靠(30)出租,出借等
质保金:垫付紧急救助费用(31)
合格供应商(34)指一是有合法资质要求的,必须选择这类;二是没有资质标准要求的,要选择保证安全的。
(二)导游、领队
新旧制度对照,旅游法与条例(办法)的对比
领队在新法要求有导游证
(三)针对零负团费的治理(35、
方案:休克疗法,猛药疗法,控价疗法,透明疗法,会诊疗法,自愈疗法
立法部门根据建议,制订以下
(1)民事规范:说明和告知(58--63)合同内容、行程单、旅行社信息、注意事项、成团人数等。严格履约(67、69)。先行担责63•2、71委托社和组团社担责。惩罚性赔偿70,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造成人身损害、滞留,1--3倍。无条件退货35,30日内退货退费。
(2)行政规范:旅行社5不得,35•1不得不合理低价,诱骗旅游者,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35•2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35•2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38•1不得拖欠导游工资、服务费用。38•3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导游领队的三不得41•2。其他经营者一不得51,商业贿赂问题,
关于景区
(一)景区开放条件42条
(二)景区门票制度43、44,原则:公开公平,必要,可行和公益。目标,严格控制价格上涨。重点是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和公益性景区。
(三)具体制度:定价机制上,实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程序要有听证;不得变相涨价,降价或者取消收费;公益性逐步免费开放;公示门票价格;合并门票销售的规范;核心项目暂停开放或停止服务的相应减少收费;法律责任,干预制度
(四)景区流量控制制度45条。景区是责任主体:公布、方案。政府负有统筹责任:疏导、分流。主管部门核定和监督等
(五)景区、住宿经营者的连带责任54条
关于其他旅游经营者49、46、48、53
吃住行娱,城乡,网络,道路等
民事规范
旅游经营合同:包价旅游合同,预先设计、两项以上,73、74•1、74•2
主要内容:57--62,
旅游服务合同的特殊制度
特殊的变更和解除63、65、67
行政规范----行政责任,政府与经营者、经营者与经营者等
民事规范:特殊的旅游者保护制度
特殊的责任承但制度
行政规范:旅游经营者---安全、质量、贿赂、保密、报告
旅行社(导游、领队)许可条件、质保金、合格供应商。
针对林负团费,35条
景区(42---45)门票制度、
其他经营者,城镇乡村、网络、交通等
(一)旅游经营者经营规范
质量等级,50条。
商业贿赂51条,回扣、折扣、佣金,账外暗中、职务便利、影响。
报告义务55条,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旅游者滞留
保密要求,个人信息52条,不得泄漏、出售和提供
(二)旅游经营者安全规范----概述
15、42、47、50第一款、53第一款、56
处处安全考虑。
第一承担责任者是经营者
事前预防:警示说明义务80,责任保险制度56条。
事中管理:遵守安全、检验、检测、评估,应急救助技能培训79,特殊群体的安全保障79第三款,高风险旅游项目许可制度47条,
事后处置:救助和报告制度81条,妥善安排旅游者。
关于旅行社的相关规定
(一)设立条件,新法与旅行社条例的对比,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是三十万。
专属业务:包价(111条)、导游、领队
非法转让:承包挂靠(30)出租,出借等
质保金:垫付紧急救助费用(31)
合格供应商(34)指一是有合法资质要求的,必须选择这类;二是没有资质标准要求的,要选择保证安全的。
(二)导游、领队
新旧制度对照,旅游法与条例(办法)的对比
领队在新法要求有导游证
(三)针对零负团费的治理(35、
方案:休克疗法,猛药疗法,控价疗法,透明疗法,会诊疗法,自愈疗法
立法部门根据建议,制订以下
(1)民事规范:说明和告知(58--63)合同内容、行程单、旅行社信息、注意事项、成团人数等。严格履约(67、69)。先行担责63•2、71委托社和组团社担责。惩罚性赔偿70,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造成人身损害、滞留,1--3倍。无条件退货35,30日内退货退费。
(2)行政规范:旅行社5不得,35•1不得不合理低价,诱骗旅游者,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35•2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35•2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38•1不得拖欠导游工资、服务费用。38•3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导游领队的三不得41•2。其他经营者一不得51,商业贿赂问题,
关于景区
(一)景区开放条件42条
(二)景区门票制度43、44,原则:公开公平,必要,可行和公益。目标,严格控制价格上涨。重点是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和公益性景区。
(三)具体制度:定价机制上,实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程序要有听证;不得变相涨价,降价或者取消收费;公益性逐步免费开放;公示门票价格;合并门票销售的规范;核心项目暂停开放或停止服务的相应减少收费;法律责任,干预制度
(四)景区流量控制制度45条。景区是责任主体:公布、方案。政府负有统筹责任:疏导、分流。主管部门核定和监督等
(五)景区、住宿经营者的连带责任54条
关于其他旅游经营者49、46、48、53
民事规范
旅游经营合同:包价旅游合同,预先设计、两项以上,73、74•1、74•2
主要内容:57--62,
旅游服务合同的特殊制度
特殊的变更和解除63、65、67
五、贯彻旅游法的几点建议:
重点在三个综合体系的建立
转变政府职能
加强地方配套制度
履行职责防范行政不作为的风险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
发挥后发优势,高起点贯彻旅游法
需要政府主导、旅游部门推动、相关部门支持
重点在三个综合体系的建立
转变政府职能
加强地方配套制度
履行职责防范行政不作为的风险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
发挥后发优势,高起点贯彻旅游法
需要政府主导、旅游部门推动、相关部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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