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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9日,在国土资源部连续三年要求停止高档别墅类房地产、高尔夫球场等用地审批之后,终于与国家发改委联手落实为产业政策。
日前,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的通知》,两目录自12月12日起实行。同时,国土资源部、原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国土资源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和实施<限制供地项目目录><禁止供地项目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废止。
新目录突出体现了严禁大量耗费土地资源的项目落地原则,其中规定:机动车交易市场、家具城、建材城等大型商业设施项目,大型游乐设施、主题公园(影视城)、仿古城项目,低密度、大套型住宅项目(指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低于1.0、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住宅项目),赛车场项目,公墓项目,机动车训练场项目等六类项目不仅被列入限制用地项目,而且禁止占用耕地,亦不得通过先行办理城市分批次农用地转用等形式变相占用耕地;而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高尔夫球场、赛马场项目,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新建培训中心项目,未依法取得探矿权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未依法取得采矿权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等六类项目则被明确列入禁止用地项目。
新目录的出台,更是意味着土地政策和产业政策合而为一。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土地的调控能力进一步加强,包括建设费的提高都会提高开发成本,地价提高了“拿地”难了,加之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宅的开发,禁止别墅的开发,会对存房的价格起到推动作用。但是,新开发项目可能会受到比较大的影响。
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高尔夫球场、赛马场项目,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新建培训中心项目被列入禁止用地项目,对于旅游开发企业,特别是拟定投资这些项目的企业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打击。但是,也不是没有变通的办法。比如,享受西部大开发的政策、利用荒山荒岭绿化等等。难度加大。
已经拥有这些项目的企业无疑会得到升值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