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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死柯基双方均行拘七天,各打五十大板?
文/维扬卧龙
成都商报3月29日报道 今年1月,女子何某摔死柯基犬的消息引爆网络,27日,成都@龙泉警方
发布通报:何某某因利用网络发送威胁、恐吓信息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吴某某等4人因利用网络散布他人个人私密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同时,警方郑重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民一言一行不能逾越法律底线。
依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将被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狗主被拘七日,看来警方认定的是情节较重。狗主确有在网络曝光中公开了何某的个人隐私情节,被罚是依法,但是笔者认为冤!
因为狗主曝光何某的个人隐私信息,不是事件一开始就在网络大张旗鼓宣扬的,是在报警警方不管实在没辙求助网络时,为取信公众才被迫公开的,由此就认定情节严重,难以服众!再说那何某,无主流浪狗收养不犯法,但是在狗主找上门并能确定是其狗时还占有,就是不当占有;狗主讨还,各种人身侮辱敲诈未遂加恐吓威胁,早迈过了违法的门槛,理当刑拘进一步接受法庭处理!
虽然柯基不是保护动物,但它依然是一条生命,应该被尊重和善待,虽不是法定权利,但是基于人性!何某在狗主讨还狗过程中,心理变态,以折磨狗主虐待狗狗为乐,甚至发展到摔死狗狗报复,尽管本人不承认,说是把狗狗用布条放下过程中意外死亡,但是柯基因她而死是事实!对这样的行为人神共愤,警方却认为不构成损坏公私财物,只拘留七天,连罚款都没有,能服众么?
因岳父酒驾被拘留十天罚款三千,女婿朋友圈骂了一句交警,都要被处以拘留十五天,罚款一千元,那么何某对狗主多有侮辱之词,更有恐吓之实,何以轻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骂一句警察都要被重处,调戏折磨狗主半月,虐待狗狗直至其死亡,最后只拘留七天,公平在哪里?难道只因狗主网络曝光,给当地警方造成舆论负面影响,就要重处以警告报复?
执法是为了维护公序良俗法律道义,试问警方,这样的处理结果,能让公众对法律产生敬畏,对我国司法树立信心?难怪有人说我国的法律是为保护坏人而设的!好人维权时就要处处拿法律的鞭子约束自己,稍有出格就要重重严惩;坏人做恶算账时,处处维护恶人权益,这个不算那个不是,何着这片土地是恶人乐园?
执法不是和稀泥,不是各打五十大板!事情有前因后果,犯错有大有小,承担的责任怎么能一样?真要是彰显出公平正义,又岂会民愤滔天?看多这样的案例,只会让公众对司法失去信心,以后遇事不是理性靠法律维权,而是选择用拳头去暴力私了!反正只要不出人命,托人找关系打伤顶多赔钱!因为公众已经接受有背景的妖怪都会被救走,没背景的才会被法律处理的社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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