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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生孩子,属于产妇的只有痛

(2017-09-12 00: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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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陕西榆林产妇坠楼身亡后,医院与家属却各执一词:医院称,家属多次拒绝改为剖宫产;家属表示,要求医院剖宫产被拒绝,“医生说马上就生了不能剖宫产。” @榆林一院 6日凌晨再发声明,公布监控截图并解释主要争议点:《护理记录单》记载产程中家属三次拒绝记录;产妇曾多次走出分娩中心与家属沟通;事发窗台高1.13米,无意外坠楼可能。



  在中国生孩子,属于产妇自己的别人不能进行主张的权利只有疼痛,这个疼痛不会因科学的发达而免除,无痛分娩也不能做到一点都不痛,只是相对地减少了分娩时的痛楚;也不会因为公婆对孙子健康的关心而免除;也不会因为丈夫对妻子的恩爱而消除,而什么时候生,采用什么样的方式生,选择什么样的条件生,都是夫家人做的决定。



  是以,结婚还是要以经济为基础的,条件好点不但孕期营养有保证,不用负担家庭经济压力,还能在生产时找个条件好点的三甲医院,选择个让自己受罪少的生产方式,比如无痛分娩单独产房、比如剖宫产,这些都是要比普通顺产贵很多的,很多时候夫家经济困难时,就会主动放弃这些方式,而是要求顺产,让产妇受罪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譬如本文中产妇是由母亲、二姑、婆婆、她丈夫四人陪产,如果娘家母亲和二姑给力,不是自私怕自己强烈要求男方让产妇剖宫产将来被亲家诟病的话,悲剧也可以避免,但是男方婆婆、丈夫、自己母亲和二姑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来考虑这事,拒绝产妇的要求,而生生让最需要帮助的产妇绝望,放弃尊严跪求都得不到男方允许娘家心疼,那还生什么孩子呢?



  该产妇骨盆只有10厘米,而彩超提示孩子双顶径99mm,一般足月胎儿双顶径不大于90mm,难产概率极大,医生早将产妇情况给家属说明,这种情况应该剖腹产,可家属不知出于什么考虑,就是死活不同意剖宫产,这只能说明说到底媳妇还是外人!假如是儿子得了病要做手术,一种很疼要开大刀但是便宜,一种加个万儿八千做微创人也不受罪,老婆和岳父岳母多半是同意的,儿子的父母也会同意,但是换到媳妇,这就不一定了!



  比如这家产妇的家属,他们在医院的知情同意书上也是签字要求打催产素顺产,出现意外谅解,可产妇因为胎儿头太大太疼要求剖宫产被拒绝望跳楼后,家属却矢口否认一切,认为医院该对此事件负责。人死在医院,无论是何种原因,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尿性,医院都是要负责任的,会承担一部分经济赔偿,但是毋庸置疑,家属的责任更大!



  医院提供的住院知情同意书和监控视频及护理记录单三次拒绝记录,都在无声的诉说着产妇当时的痛苦和家属当时的自私,如果有一点点心疼,也不会几次三番拒绝产妇的请求,舍不得多花那几千块钱!更不会悲剧发生后,看不到一点悲痛表情。是以,笔者觉得这样的案例,不应该给家属赔偿,因为他们是把产妇推下楼的凶手,没有资格拿这钱,医院的确负有赔偿责任,这笔赔偿金捐给相应的公益机构,才是对产妇的告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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