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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报备非婚子女,滑天下之大稽!

(2017-05-18 22:05:33)
分类: 杂谈随感

领导干部报备非婚子女,滑天下之大稽!

  文/维扬卧龙

 

  新京报517日报道 日前,北京昌平区委组织部发布消息,今年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已经全面完成。今年是中办、国办印发“两项法规”后的首次填报,记者发现,2017年版报告表比去年更加细致,其中“子女”一项点名“非婚生子女”也要报告。

 

  在中国很多人还为婚内生不生孩子犯愁时,领导都有非婚生子女了!以我们可怜有限的常识都知道,这古今中外不管达官贵人还是下里巴人,即使是皇家的非婚生子女都属私生子女,大人小孩子都会饱受别人白眼口水歧视的,即便开放如西方的总统家庭,被曝出有非婚生子女,也会被国民议论,甚至丢了宝座的!

 

  那么可想而知,在比较保守的东方古国,更没有非婚生子女的平等空间,尽管我国婚姻法规定: 非婚子女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但是法律规定归法律规定,民间歧视一点都不会少,这也好理解,违背了人们认同的社会道德。

 

  现在上面让领导干部非婚子女也上报,说明领导干部有非婚子女现象不是个别了,那笔者就感觉奇怪了,每年国考几千人争一个职位,他们90%可能还要更高的比率都不可能存在非婚生子女,有非婚生子女公示关政审关肯定过不了。那么是什么级别开始的领导们,有标配非婚生子女的?建国前规定团级以上干部才有结婚资格,难道现在也要达到某个级别就可以标配非婚生子女了?

 

  翻遍我国的大小法律规章,也没有找到这条规定,那么也就是说,官员领导非婚生子女这条即使不违法也是违纪的,向组织报备这条,那官还能否照当?如果不能照当,那有非婚生子女的还会报备么?人是有头脑的,会趋利避害,如果老实报备,只会受到惩罚,又没有其他好处,傻子才会报备的!

 

  如果许诺报备,以前生的就既往不咎,和以前向组织坦白受贿上交,可以免予处罚或者轻处的话,到是会有可能。只不过这样一来,那么置党纪国法何在?后来者又怎会服气?什么好处都是领导者先占了,交养老保险双轨,后来者一种办法,以前的一种办法;泡情人生私生子女,也要搞分别对待,领导也要沾光,何着咱这国法党纪只是给晚辈后人准备的?

 

  预防官员腐败,其实非常简单,从上到下让所有的公务员都进行财产申报,任何人都可查,还会有那么多蝇营狗苟?有简单的法子不用,非要摸着石头过河,向组织报备而不是向公众公示,岂不等于组织掌握着每个人的秘密,对每个屁股不干净的领导官员有了人身控制权,会在无形中逼着他们站队,难怪现在的领导官员得抑郁症高坠的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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