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娜娜事件,处理到位了吗?
(2016-04-29 21:51:19)分类: 杂谈随感 |
王娜娜事件,处理到位了吗?
文/维扬卧龙
央视新闻4月29日报道
今天,王娜娜被冒名上大学事件调查组再次公布最新调查结果,13名责任人被处理,其中3人已移交司法机关。3月,周口曾公布了一个调查结果,现在,调查结果出现反转。调查组称,由于当事人故意隐瞒实情,转移视线,才导致调查结果迥异。
官方给出了和第一次截然不同的调查结论,并处理了13人,只有三个人被追究法律责任。分别是假王娜娜的父亲和表哥及一个当时沈丘县二高教务处负责沈丘二高考生通知书的发放和保管的胡筱林,其他人全部是党纪政纪处分。不禁想问,这样的处理到位了吗?张莹莹是此次顶替的全程参与者,竟然丝毫没有她的任何处分!
把一个落榜生弄进大学,不是只靠一个发放通知书的内部人士就能完成的,除了家长和学生及表哥参与的作假外,必须还要内部人士通过,才有可能将张莹莹弄进大学,并顺利毕业。之后参加的教师招考,更需要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那么为何没有看见一个内部人士以渎职罪移送司法机关呢?
党纪政纪只约束党内人士和政府工作人员,在他们工作只是犯个错误并不触犯法律时才适用,就像企业人员上班迟到早退或者旷工等等类似事情进行处罚,出了质量事故产品尚未出厂,那么处罚权还是在企业内部,一旦出厂如果造成严重影响,那就不是企业处罚的问题了,必须接受人民制裁。
现在周口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和社会影响,岂能只是政府内部给个党纪政纪处分就完事?更何况,这种内外勾结的事性质恶劣,动摇民众对政府信任根基,怎能只是一笔处分就可了结?政府不是说党纪严于国法,企业员工如果见外勾结造成严重影响都要坐牢,何以政府官员只是罚酒三杯?
再有,调查这种事件是个非常严肃的事,官方第一次调查,只是问问当事人就向公众出调查报告,这种工作态度能够调查出什么结果?事实也证明,这样的调查完全是敷衍公众,那么这个调查组是不是也该进行处理?何以在官方第二次调查通报中,只字不提呢?难道官方认为第一次官方调查组成员的调查结果,连个错误都算不上,所以连个党纪政纪处分都省了?
当事人故意隐瞒实情,转移视线,才导致调查结果迥异。这个推责借口一点都不高明!调查是查事实查证据,而不是唯口供。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何以我们官方调查组当时只是问问张莹莹父母,听他们说这事是死去的舅舅一手操办就不再查了呢?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党纪本该严于国法,何以在我们这个国家,反而成为应付法律责任的挡箭牌?体制内人员干出天怒人怨严重破坏社会公平动摇民众信任影响政府声誉的事情,还只是党纪政纪处分,如此的反腐,又怎能服众?如此的调查处分,又怎让公众对这个国家抱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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