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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家人社保卡买药也判刑,不懂这个法!

(2015-12-20 01:03:22)
分类: 杂谈随感
用家人社保卡买药也判刑,不懂这个法!
  文/维扬卧龙


  据绍兴日报12月19日报道  浙江75岁邹阿婆及丈夫老周均患病在身,因邹某的医疗保险药费报销较少,邹某便让女儿用老周的社保卡去配药。4年来,合计报销1万余元。近日,母女俩因诈骗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社保卡上的钱是自己和单位交的,那么怎么使用这个卡上的钱,权力应该是持卡人的,就像我自己挣得工资,那么怎么花我的工资,那是我的权益。我愿意给老婆买衣服,给孩子买玩具,按理来说,这是谁都管不着的!可为什么新闻中邹阿婆让自己女儿用老公的社保卡给自己买药,就是诈骗行为呢?


  如果说社保卡只能本人使用,哪怕家人也不可使用。那是不是意味着以后进医院大门的只能是持卡者本人,哪怕是危重病人连爬起来都困难的人,都不能家属代为排队代为结账,也不能去医药店买药,否则就是冒名顶替持卡?如果是这样解释的话,我国的监狱够再建十倍的规模恐怕也不够使用吧?


  如果说判刑阿婆母女,是因为她们报销了11376.64元,占了国家的便宜,那显然也是不妥的!首先,这位阿婆已经75高龄,女儿也52岁,而我们的社保才推行20来年,这两位老人可能根本不懂这么办是犯法的!这个推测有很大的可能,不要说阿婆这般年纪,即使是很多年轻人,也根本没听说过用自己家人的社保卡买点药是要坐牢的!


  而从新闻来看,没有提到阿婆用老公社保卡买来的药是用来倒卖牟利的,那么自用的开发部下,定以诈骗罪,不是罪名太重了么?另外阿婆本人也是有社保,只不过是她的卡报销比例低,那么也就是说4年共计报销的钱款去除掉阿婆本人应该报销的钱,是远远不到一万元的,那么按一万元诈骗金额立案判刑,妥么?


  社保基金专款专用,阿婆和其女儿占了国家便宜,的确是不应该的,给其惩罚是必要的,只不过在追回她们报销的所有钱款后,还要判她们坐牢罚款,则是这个社会的耻辱!阿婆的老伴患有脑梗塞、冠心病,长期住院治疗,需要大笔金钱,同时也需要人照顾,这抓走了老婆和女儿,国家代替她俩照顾这个早已连话都说不出来的老头么?


  因为国家法律宣传不到位,也同时是民生维艰进不起医院,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假如我们全民免费医疗,或者大幅提高民生保障提高医药报销比例,阿婆母女能到这把年纪因为这点事去坐牢?在严厉处罚这对母女的同时,国家有关部门想过自己的失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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