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关了就重新抓回关,放错了谁担责?
(2015-06-25 22: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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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法庭罪犯通知书登记表 |
分类: 杂谈随感 |
少关了就重新抓回关,放错了谁担责?
文/维扬卧龙
安徽商报6月25日报道
6个月前,邓小天(化名)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6个月。按照刑事判决书,今年6月25日,邓小天将刑满释放。然而,今年5月25日,看守所就将他释放。发现提前释放一个月后,警方又将他带回看守所重新收监。警方称是法院给看守所的日期出了错。
法庭在审结一件案子,将罪犯移交看守所,不是一个电话或者嘴皮一动的事,是有一整套手续的,法院需要给看守所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等等相关材料,看守所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罪犯收押,填写相关的收押登记表,载明相关的内容,同时建立罪犯档案正档和副档,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才算手续完成。
邓小天(化名)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6个月,法庭移交到看守所时,执行通知书少打一个月,这个低级的错误是法庭责任,但是在看守所进行移交时,看守所理应也该发现。因为在办理收押登记时,有两个关口都需要检查和录上罪犯的执行时间,一个是收押登记表,这需要看守所民警核对法庭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还有一个就是在建立罪犯档案的正档时也需要查看和登记,为什么看守所在五个月前收监时没有发现错误呢?
当然最为奇葩的还是法庭!法院判决书上写的是2014年12月26日起至2015年6月25日止,执行通知书却写到2015年5月25日止,录这么严肃的东西还能思想不集中开小差么?报纸发篇文章还安排校对员呢,法庭文书难道没有安排人复核?刑事文书不是小孩子的叠飞机纸,那是关乎到一个人终身的档案轨迹,法庭办案人员这么漫不经心吊儿郎当,还能给公众安全感么?这放错了就重新抓回来关,那以后万一执行死刑杀错人,法庭还要请神仙来给冤杀的人起死回生么?
这位化名邓小天的人,法庭判决时知道自己要关半年,提前一月告知他刑满释放,这种惊喜不亚于中了大奖,失去了五个月自由的人突然获得自由了!然而一周后,又突然将他抓了回去,告诉他是法庭文书错了,还要再关一个月,估计他得崩溃!这种本不该他承受的大喜大悲,难道没有人担责吗?为什么官方犯的错要让别人承担!超市卖东西,海报上印错了价格,都会宁可自己咬牙撑着,也不会失了自己商誉,我们的国家机关连个人家小小超市的担当都没?
非是公民自己个人的原因,而是由于官家的失误,造成的后果理当是官方承担!小天的提前获得自由就像孩子提前出生一样,这不是他的错不是孩子的错,既成的事实理当尊重,能够惩罚的只是造成这种结果的官方!就像孩子早产了,体弱多花的开销父母也要接受这个事实,大人好好调养身子,好好抚养孩子。不可能因为不想多花钱就把孩子重新塞回母亲肚里,小天提前获得的自由惊喜也不该被剥夺!
官方要能惩罚的只是自己!官方应该藉此机会,好好整顿法庭和看守所民警的工作作风,这么低级的错误都能犯,太不像话了。本来是严谨的检查和复核,全成了摆设形式!如此混乱的管理,怎能让国人有信心?那些司法黑暗潜规则遍地,真的是空穴来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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