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缴社会抚养费被纳入征信黑名单,过分!
(2015-04-10 20: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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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社会抚养费被纳入征信黑名单,过分!
文/维扬卧龙
福建日报4月10日报道
近日,长汀县一名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失信人吴某购买火车票时,被告知由于其被纳入失信名单,无法购买动车票。吴某赶紧联系当地乡镇计生办及县法院,将拖欠的社会抚养费6.8万元一次性缴清。长汀县法院已将1536名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失信人违法信息录入其个人征信系统,其中有106人迫于压力主动缴清了社会抚养费325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9条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换句话说,就是如果超生两年内未被发现,就不能再征收社会抚养费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有时效的,而且它只属于行政收费,即使是超生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违法行为。说得再直白一点,超生只是违反规定而不是违法,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那么问题来了,长汀县法院已将1536名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失信人违法信息录入其个人征信系统,是不是一种超越法律的做法,这样的行为是不是涉嫌侵犯公民隐私?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确是这些当事人失信,但是找他们征收的主体应该是计生部门,何以法院要插一腿?把他们都纳入征信黑名单,不能给孩子上户口,不能坐车乘飞机,不能买房购车,不能住星级宾馆,这不等于变相剥夺了公民权?
一码归一码,欠社会抚养费,怎么能株连到其他?普通民众之间、企业之间欠个费,如果用妨碍对方生活和限制对方自由的行为索讨,都会涉嫌犯罪,为什么放到政府身上就不是了呢?只是欠计生部门的社会抚养费,就把民政、公安、法院、列车站、民航飞机、各大宾馆及4S店、车管所等等能够联合起来的力量全部联合起来,这种讨钱效率怎么为民服务时没有显现出来呢?
更何况,我国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极其不规范,越是偏远地方越是当官的说了算,老百姓根本就不知道要交多少!也不知道这钱交上去,是不是自己孩子就不用自己抚养社会来养了。当然这也只是汉人的烦恼,少数民族生第二胎是不用交社会抚养费的。超生没交社会抚养费的孩子都是黑户,没法上学将来长大连出远门都不行,因为办不了身份证,买不了车票住不了店,成为被社会隔绝的另类人口。
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放开计划生育管制已经是迫在眉睫,对于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应该审计并公开其费用流向,以取得民众理解和支持,对于那些已经超生的尚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人家,应该清查他们社会抚养费征收的额度和时间有无问题,然后再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很多地方都把征收社会抚养费当作地方政府的外快来源,征收不明使用天知,比如湖南一些县市将932万社会抚养费挪作奖金、招待费!
放水养鱼的征收方式和权力寻租下的费用核算分成,更是腐败温床,当好好算算这笔糊涂账,否则谁又愿意交这笔冤枉钱呢?超生户想不明白自己交的社会抚养费抚养了谁,普通公民也不清楚这笔巨额的抚养费是支援了贫困独生子女还是失独老人,在所有人都对社会抚养费存疑的情况下,政府多个部门强行绑架公民信誉征收索讨,这能得人心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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