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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区伯被广州警方接走,剧情越来越狗血

(2015-04-03 13:05:35)
标签:

娱乐

警方

长沙警方

狗血

亮点

分类: 杂谈随感
嫖娼区伯被广州警方接走,剧情越来越狗血
  文/维扬卧龙


  在长沙政法频道的节目中,区伯承认到最后没有把握住男人最后的底线,请粉丝公众在这方面谅解区伯。然而随后又有消息称,区伯已被广州警方接走,并否认嫖娼,称自己中了圈套。


  广州区伯一个监督公车私用出名的普通人,却因为众说纷纭的嫖娼一事,成为最近的新闻焦点。虽然他已经被广州警方接走,然而事情好像并没有结束。因为这剧情越来越狗血,比剧作家的想像力还要离奇。一件再平常普通不过的嫖娼治安案,居然有那么多演员参演,网友、小姐、两地警察、热心老板、律师,当然更少不了主角嫖客,剧情是一波三折跌宕起伏引人入胜。


  精彩亮点之一:区伯被朋友的朋友请客,未曾出示身份证却能有人代开房;未曾请小姐有人主动送;酒高乱性未曾开战,进入房间十分钟长沙警方就能迅速接警破门而入,好似就守在宾馆门外掐着秒表等候一样,那么问题来了,是什么样的群众能够准备的预料到区伯会嫖娼能够及时举报?长沙警方天心公安局并不是宾馆对面,从接警到破门只有十分钟,这种效率真是让人惊奇!


  精彩亮点之二:警方云承认嫖娼罚款五百就行,不承认就是嫖娼未遂,拘留五日,敢情这不嫖的比嫖的性质还要严重!处理嫖娼事件,当是警方自己分内职责,这有和嫖客商量的么?是不是嫖娼,警方应该有自己的判断,为什么天心公安分局政治处李处长和拘留所罗所长找他七次,让他承认嫖娼,这就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精彩亮点之三:如果区伯嫖娼成立,那给他招嫖的老板更应该处理,这说轻是性行贿,说重就是组织卖淫,嫖客都拘留五天了,这位老板怎能无声无息?如果区伯嫖娼不成立,那嫖娼未遂又是个什么罪名,治安法规定嫖娼未遂要拘留么?治安法写得清楚,嫖娼是使用金钱等购买性行为服务,这种没有金钱媒介的两性亲密行为算嫖娼?


  精彩亮点之四:长沙警方称,该案有群众举报、现场视频资料、区某某本人及其他涉案人陈述、证人证言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区伯称他没有付费,可能付费的这位陈先生,长沙警方却说找不到陈老板,那么嫖娼价格1200元的证据,从何而来?


  精彩亮点之五:区伯嫖娼受行政处罚属于个人隐私,那又是何人拿到这份处罚书,并立刻公布网上?区伯身在拘留所,是没有办法上网的,他人又在湖南不在广州,那这份处罚书又是怎么神奇的公布在网络上的?保护公民的隐私也是警方职责之一,为什么没有见到警方雷厉风行抓住这个明显犯法的人?
 

  精彩亮点之六:区伯嫖娼拘留期满,应该是获得自由,自己想上哪儿上哪儿,广州警方怎么不远千里用警车将他接回?跋涉千里接一个人,难道说在拘留所又查出了区伯其他刑事犯案行为要押送?如果不是,这过度的热情让人恐惧,同时广州警方如此的作派,不是又涉嫌公车私用了么?


  相信这不是剧终,后面的更精彩,你我一起共同拭目以待,瞧瞧我们的公权力又在给大家上演一幕怎样的戏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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