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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肉可吃,无须成节

(2014-06-06 10:05:07)
标签:

宠物

玉林狗肉节

分类: 杂谈随感
狗肉可吃,无须成节
  文/维扬卧龙 


  人民日报6月6日报道  广西玉林人素有吃狗肉习俗,每年夏至“荔枝狗肉节”这天,当地民众习惯于聚在一起食用狗肉,并用新鲜荔枝就酒。据称这一天全市要吃掉上万条狗。现在离夏至还有半个月,但“抵制玉林狗肉节”的舆论风潮已起。


  我不太爱吃狗肉,因为那股腥味,但是我不反对别人吃狗肉。人是生物链顶端,狗肉可食用无毒,又不是国家保护动物,被吃掉是没有办法的。不能因为我们喜欢狗,就反对别人吃狗肉,这是干涉他人正常的权力。别人喜欢的其他动物,也没有干涉我们吃啊。比如鸽子聪明,稍加训练还能送信,照样也有人吃;牛儿勤劳一生,老来不也逃不过被煮食的命运么?


  但是我反对成立狗肉节!因为这个节日没有什么意义,除了看到成千上万狗狗一日被屠宰的惨景,和食客大快朵颐的贪吃样的强烈对比外,就没有任何文化价值和环保价值!要知道狗肉虽然可以食用,但是无须集体狂欢!因为那必不可少的会造成浪费,而我们的资源是有限的。食只是为了饱腹,而不是为了狂欢!


  我们现在各地办的什么龙虾节、螃蟹节、狗肉节等等,都是虚有其表,说得好听点是文化搭台经济唱戏,难听点就是为了一个吃!文化二字根本看不到,看到的只是堆成山样的龙虾、螃蟹、狗肉,成千上万人坐在一起甩开腮帮子开吃。这样几乎千篇一律的吃节,除了浪费还能留下什么文化?狗肉好吃,尝味就行,非得成千上万人聚一起吃到松裤带摸肚皮堵到喉咙眼,这上辈子是饿死鬼投胎么?


  至于说到民俗,我们的确有待商榷的地方,但是没有必要凑热闹,外地人想吃狗肉自己家里吃,饭馆里吃,不用跑到玉林去。当地人也要移风易俗,不是所有的民俗都要继承,不是所有的民俗都必须大操大办,想吃狗肉三五朋友家人亲属聚一起吃个痛快就可以,不用刻意组织一群人来吃,甚至还大作广告吸引五湖四海的食客都跑来,那就不是尊重民俗,而只是亵渎民俗了!


  现代文明人应该要有现代文明人的意识,节日不能只是吃吃喝喝,特别不用赶热闹和一群不认识的人聚一起去吃吃喝喝,有限的假日时间,如果不懂节日赋予的文化意义,那么能多陪亲人一会,也比去赶场过什么所谓的狗肉节、龙虾节、螃蟹节的有意义,我们不能沦为吃货,什么都不想,今生只为嘴快活,那是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


  有钱消费的确是本事,但是有钱也不能乱消费,更该知道钱虽然是自己挣的,但是社会资源是大家的,浪费是一种可耻的行为。这种为吃而办的节日,更无赶紧凑热闹的必要,过于享乐和放纵,不是文明人所为。千间房屋夜间无外一床安宿,万亩良田一日只需三餐,知足常乐,适可而止,才是应该提倡的。鉴于此,笔者认为狗肉可吃,无须成节!
狗肉可吃,无须成节

狗肉可吃,无须成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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