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性!计生错发准生证,让孕妇人流补救
(2013-12-21 22:55:17)
标签:
实际自主权被告断腿错误 |
分类: 杂谈随感 |
没人性!计生错发准生证,让孕妇人流补救
文/维扬卧龙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
广西南宁武鸣县一对夫妻在获得生育证后成功受孕,但几个月后,计生部门又以工作失误为名,将生育证收回。目前,孕妇面临人工流产的可能。计生部门称,将追究证件审批人员的责任,但未考虑过赔偿此夫妇。
今年6月,南宁市武鸣县陆斡镇那羊村村民罗先生向计生部门申请《二孩生育证》,经过村、镇、县三级部门核实后领取到了证件。随后,他与妻子成功受孕。正当他们准备迎接小生命时,镇计生所通知他,证件搞错了。孩子必须流掉,生下来就要罚款几万,并且没有任何补偿,只会对搞错证件审核的人追究责任。
笔者不得不说这个决定简直脑残透顶!生孩子不是生产机器零件,说停下来就停下来,那是一条生命,那是寄托着全家的希望,还有人类最为珍贵的感情,哪能因为计生部门的失误,就要活生生被扼杀?计生部门审核人员业务不精政策不明,是计生部门用人失误,发下这个证,没有怀上孩子收回,只处理审核人员也就罢了,但是已经怀上,就不能再人流,因为那是一条生命!
胎儿是无辜的,不能因为计生部门的失职而不能见天日,计生部门的失误只能自己承担,该被处罚就要处罚,影响政绩排名也是活该,不能要一个小生命去为他们的失误买单!这孩子怀上了,因为一个审核错误就要人流,那生出来再民发现,不是还要把孩子弄死?最为让人气愤的是,计生部门说根本不考虑赔偿夫妇,因为没有这个规定!
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全心全意服务于人民,口号喊的真是响,可把人民当成什么来管?考虑过人民的利益和感受么?自己的失误自己不承担责任,反而让一个尚未出世的孩子用命来承担,只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还不给人民一丝赔偿,这就是好美国五倍的人权?不精通业务,不熟法律政策,当的什么审核员?而且是村、镇、县三级部门审核人都犯同样的错误,这样的计生干部队伍素质能服务好人民?录用这样的人,为什么领导不承担用人失察之罪,而只追究一下发证审核人责任?
以人为本,就要真真正正的在执行政策过程中展现人性,照顾人民的感受。可是仅以此案例来说,公众看到的只是计生部门的冷酷无情,而没有一丝人性!生育权本是天赋人权,全世界也就咱们国家计划生育,生孩子要受国家管,国家准生才能生,好不容易求爹爹告奶奶跑断腿村、镇、县三级部门办下来计划生育准生证,又如愿怀上了,过了几个月却被告之证件发错了必须要流产,想过这样的通知这对夫妇家庭的感受吗?
政府发的证件,那不是儿戏,而是非常严肃的,现在说是收回报废就收回报废,出尔反尔还要点政府信用不?流产对母亲不仅是有身体伤害更会有精神伤害的,怎么能没有丝毫的赔偿?生下来就要罚几万块,凭什么罚,没有这个准生证,他们能怀能生么?强势政府一方,何时才会给了人民平等自主权?才会真正的以人为本,而不是空喊口号,实际冷酷无情!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