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无情人亦无情,这是人间地狱?
法律无情人亦无情,这是人间地狱?
文/维扬卧龙
新京报7月14日报道
因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非法集资总额34.52亿余元,造成集资户经济损失共6.2亿元,湖南商人曾成杰7月12日被执行死刑。昨日其女儿称,法院从未通知其见父亲最后一面。昨晚,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回应,法官告知其有权会见亲属,但曾成杰并没有提出此要求。
曾成杰融资做房地产,集资户损失6.2亿,截至被执行死刑前,只剩下2.02亿还未偿还,但是其个08年估值的23.8亿资产,现在超过40亿,明显有偿还能力,法院还未等得及他偿还,另外他的适用法律条款有极大的争议情况下,就急急的判定了他的死刑,让人匪夷所思,直觉这样的匆忙定性,执行死刑,背后不简单。
刘志军涉案百亿,仅受贿金额就高达6000多万,对国家对社会造成的损失要比曾成杰大得多的多,可是刘志军活着,曾成杰却死了!更为蹊跷的是,执行曾成杰的死刑居然不通知家属,不让家属见最后一面,过去就是杀十恶不赦的犯人,还让他吃最后一餐好的,上断头台之前,还让家属见一面的,现在都不如过去万恶的旧社会有人性?
遭到质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辩称: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执行死刑的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常说制度无情人有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可见,让见最后一面那也是人性文明!没有通知死刑犯家属直接注射死刑,尸体都没有让家属见最后一面,就直接火化,尊重了家属意愿了吗?法律是冰冷没温度,这执行的人难道也是机器没有人类感情?
回应辩解的微博再次激起人们愤怒后将微博删除,发布“罪犯曾成杰并没有提出此要求,在遗言中也没有提出”的微博。最后道歉称,微博管理人员对法律学习钻研不够,不淡定。试问,一个国家机构的官方微博,能不能有点担当?官微怎能如顽童一般儿戏,说错了就删,删除了再辩解,被骂了再道歉,这是有受虐狂心态?
诚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真要是前者微博回应有误,那就后者大方诚恳认错,删除了算怎么回事?采取欲盖弥彰的行为就能掩盖自己的过错?事后又说明确告知曾成杰可以见家属最后一面,但是曾成杰放弃,这个说法有几成可信度?哪个人临死之前不想见家人最后一面,长沙中院有物证证明曾成杰放弃见家属最后一面的证据吗?
更为让人心惊的事,这个案件非法集资的定性存有重大疑虑,因为曾成杰通过政府招标入围的单位,建的工程也是政府以信用为担保的形象工程,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出现损失后,最后的罪名就是他一个人扛,把他处死就算了事,这不是找了个替死鬼?案情错综复杂尚未理清,就急急定罪,急急处死,急急火化,这一切都是在暗示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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