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365南京邮局被误拆,谁来赔偿无辜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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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局被误拆,谁来赔偿无辜人的损失?
文/维扬卧龙
人民网5月22日报道
这年头真是啥稀奇古怪事都出来了,邮局都能被误拆了!真是笑话,这些拆迁队的人难道都是瞎子聋子,没搞清楚状况,就跑去拆迁?没人让他们去拆迁,他们怎么会去?他们一不是雷锋转世思想觉悟高,二不是神经有问题吃饱撑着,晚上不在家休息,到要黑灯瞎火去加班白干拆迁,这种说辞谁信?说是误拆,这把谁当傻子耍来?
再说那些拆迁队的,还有点人性不?做人要有起码的良知,纵然上峰管委会的命令不可违,为了自保为了饭碗为了糊口,必须夜晚去强拆,但是在面对邮局的财物和平民信件时,能不能把枪口抬高一寸?老百姓都是无辜的,那些虽然只是平信,但是也有可能是急事,也有可能是联系父母子女间的感情问候桥梁,也有可能是误会恋人之间的解释,甚至可能是封两个有成见之人之间的道歉信,这样的被埋不是凭空让误会存在,让社会少了很多和谐?
方山邮局虽然在拆迁范围内,但是由于具体要搬到哪里办公等问题还没谈好,还没有搬迁,也没有通知邮局会拆,所以邮局没有丝毫要准备拆迁的迹象,一切如常的办公,如常的收寄邮件。这一误拆,双方协商达成补偿协议,貌视和谐不计较了,但是那些无辜被埋的信件怎么办?谁来赔偿无辜百姓的损失呢,丢失信件的主人能起诉方山邮局吗?
我国拆迁法三令五申强调先补偿后拆迁,这南京拆迁办误拆,显然就是违反了法律,事后一句对不起,加上邮局满意的赔偿,这就没事了?那国家的法律还有一点威信吗?假如上街看谁不顺眼,一刀砍了他,事后给那个人的亲属说句对不起,再给点经济补偿,是不是这砍人的都不用被法律追究了?
遇上小民,这法律就抖起来,又是公诉又是发威的,可是体制内违反了法律,为什么就能罚酒三杯相视一笑泯恩仇呢?在法律认为他需要出现的时候,他就出现在当场,在他认为不能出现的时候,他就消失的无影无踪,那它和契诃夫笔下的奥丘梅洛夫区别在哪儿?民众不是赫留金,官家有何权力可以无视民众的损失,把民众当成赫留金一样对待?
曾经有这么一句话,如果对不起有用,要警察来干嘛?如果民众利益可以忽视,那还说什么民众利益高于一切?天天高唱我们是法律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就是这赤裸裸的触犯法律尊严的事,却没有见到法律出场!体制内双方一协商,就可以直接无视了民众利益的损失,那当初拿民众信件被大量掩埋提名,只是增加自己的谈判筹码?民众的损失成了博弈双方的棋子,还能更恶心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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