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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一天不明原因死亡,怎可赔钱了事?

(2012-10-26 10:51:52)
标签:

杂谈

分类: 杂谈随感

住院一天不明原因死亡,怎可赔钱了事?
  文/维扬卧龙


  南海网三亚10月25日消息  近日,网友在一论坛发帖反映,其亲属麦昌文前段时间因病,在三亚市某医院住院治疗,但入院仅一天便去世了,亲友在抢救现场发现医院医生竟然将其他病人的药误用给了麦昌文,家属怀疑可能是误用药物或抢救不及时导致病人身亡。10月25日,南海网记者采访了解到,在第三方的介入下,目前死者家属已与医院达成调解协议,医院一次性赔偿48万元。


  患者入院不明原因死亡,怎可赔钱了事?这起医疗事故,医院方面明显有责任,先是护士配药输液肯定存在问题,不然怎么会把别人的输液瓶给用到了死者身上?这是严重的低级医疗错误,省略了操作流程,一般情况下,护士给患者输液前,都要拿着医药瓶再问一下患者姓名才能给输液的,护士只有跳过这一步骤,才会有输错药物的情况发生!


  其次,家属发现患者不舒服,叫来护士不引起重视,凭主观经验判定,不听患者家属辩解,刚愎自用,发现症状加重,再叫来也只是简单安抚,摇高床了事,这种淡定可怕,输液室的观察,不是只为设立个收费项目的,输液时出现不舒服症状要引起重视,人命关天。直到患者开始出现了呼吸困难才感觉坏事,要医生抢救,这不是拿患者性命开玩笑?


  再则,就是医生的粗心和不负责任态度,也让人震惊,他们给患者开的肾上腺素和阿托品等药品的用量都达12克。而据相关业内人士表示,抢救用的肾上腺素和阿托品每支都只有几毫克的分量,也就是说12克相当于上千支,明显不太可能。这里应该是12mg还差不多,医生是死神的判官,怎可存在笔误?


  最后,院方出具的死亡证明时间也存在明显错误,死亡时间竟早于病人的入院时间。这也说明医院太不负责了,填个死亡证明都能疏忽,那患者根本不懂的治疗过程用药情况,不是更不敢相信?花费了他们完全不明情况的药价,却连个安全的治疗态度都得不到保障,这是一种怎样对等的服务公平?


  这一起医疗事故,医院方面的过失都是不应该发生的,完全能够避免的低级错误,死者家属怎可拿了医院48万元就同意了事?拿钱封了口,会有助于这些医生护士院方改正工作态度,不会再发生类似悲剧?护士的错误医生的疏忽,也就是那些笔误,都是能间接杀人的,不接受职业的审判,哪会换得职业使命的敬畏?


  院方拿钱堵口家属收钱闭口,连个报道都隐其院名,这样不是件好事,不会有助于医疗从业者职业素质的提升,相反院方赔的这点小钱,只会转嫁到无辜的患者头上!医生护士损失的工资奖金也会以开药检查等等手段转嫁到患者头上的,这样止于就事论事的处理无助于任何问题的解决,也无助于任何方面的反思教训,连点警钟意味都没,哪能有益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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