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五花大绑示众,公开震慑就不用尊重?
(2012-04-04 13: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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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时事观察 |
嫌犯五花大绑示众,公开震慑就不用尊重?
文/维扬卧龙
3月31日,河南省周口项城市召开春季严打整治推进会。51名犯罪嫌疑人被五花大绑,公开示众。此举,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了犯罪,但也引起了争议,项城市公安局被指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会上,该市依法对41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逮捕,公开宣判10名被告人。
这51名犯罪嫌疑人,被五花大绑到广场公开示众,这样妥当吗?这种示众和六十年代的批斗大会区别在哪?犯罪嫌疑人不是法庭已经下了判决书的罪犯,他们还只是嫌疑而已,就这样大庭广众下的示众侮辱,万一要是有人冤枉,让他们出来后,如何面对自己的生活?周围异样的眼光,能够杀人!
即便这些人已经验明正身,都是准罪犯,那也不能这般羞辱,罪犯也有自己的人格尊严!打击犯罪,靠的不是震慑,而是人心!那些罪犯不是孤家寡人,他们也有自己的家庭亲戚朋友,当他们看到自己的亲人,在眼前这般受羞辱时,那对他们也将是一种精神上的折磨!他们的父母心疼子女,他们的妻儿抬不起头,他们的孩子要受人歧视!
这些人不可能全部要吃枪子,肯定也会有走出监狱的一天,这样公开的批判大会,会成为他们心头的阴影,比在监狱吃牢饭的生活经历,还要记忆深刻,出来后找工作受挫,周围人的异样眼光,不顺意时家人的埋怨,都会让他们想起曾经被斗的场景,会把自己目前的一切遭遇都归结到那个场景,甚至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心理。
除了受批斗的嫌疑犯本人和他们的家人感受外,还有那些奉命到场围观的群众,他们也会成为这次批斗大会的受害人。年长者会对这样的批斗惊心,会更为胆小保守;年轻人血气方刚,对这样的批斗会心生抵触,娃娃们不好说,心理承受能力强的,也许会受到正面的教育,心理承受能力弱点的,甚至会产生自闭。
组织春季严打示众大会,其出发点是为震慑犯罪,可实际能收到几成效果?法制社会不以法律为尊,不拿法律服人,却搞这些羞辱人的手段,不是人治先行?游街、示众、批斗,哪样不侮辱人格?他们犯罪,那就依法宣判,让他们为自己的罪行服刑,侮辱他们的人格,执法者岂不是知法犯法?
管理社会秩序是为了让社会有秩序,让百姓过得更悠闲,这样的示众游街,只会让人感觉恐惧,让人畏惧权力,而不是法律。暴力场面强势高压,收服的只是表面而不会是长久人心,对于高压场面的畏惧积累,极有可能是引发他们反抗的导火索。法制社会当然依法治国,辅以仁德服天下,才是真正的人性化文明化,才是社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