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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日社评之《同情邪恶是要付出代价的》

(2010-04-13 20: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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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12日下午,广西合浦县西场镇西镇小学门前约400米处发生一起凶杀事件。造成2死5伤,其中包括多名小学生。

 

惨绝人寰的南平惨案血犹未干,悲剧又在合浦重演,花季少年惨遭荼毒,历史出现惊人相似,再次刺痛国人神经。据报道,合浦凶案凶手杨某,40岁,早年是村里的赤脚医生,几年前患上精神病。三天前,杨某曾因一些纠纷用刀将邻居的头砍伤。年届不惑,从医经历,拿小学生下手……杨某简直就是南平惨案凶手郑民生的翻版!

 

暂时还没有证据表明,依样画葫芦的杨某是受到郑民生的“启迪”,但南平惨案发生之后,一些媒体以及某些社会精英对此的种种反应,确实值得人们深思与醒悟。回眸南平案,杀人者郑民生成了媒体追踪的“明星”,关于他的报道连篇累牍,铺天盖地,海量的报道给社会传达了这样的信息:郑民生并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报复社会乃因际遇坎坷、命运多蹇、人生失意,是制度失误、社会不公把他逼上杀人路,甚至有人还说“社会把好人逼疯了”。与此判若云泥的是,饱受丧亲之痛的受害者反而被淡漠了。

 

数天前,郑民生一审被判死刑,他在庭上情绪一度失控,吼叫着要上诉,几度导致庭审陷入僵局。罪该万死的郑民生,面对自己犯下的弥天大罪,不但毫无愧疚与悔意,而且还鸣冤叫屈,天理何在?正义何在?谁又能说,他人性泯灭、顽抗到底的嚣张,与态度暧昧甚至报以同情的“理性反思”没有干系呢?

合浦凶案发生之后,按照惯常,又会有大量的“理性”声音泛起,从底层公民生存状态、精神病人管理现状,进而探及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等等,不一而足,头头是道。这些声音,最终又可能汇成一个结论,杨某也是社会的牺牲品。

 

当杀人事件不再是“冤有头债有主”的传统式复仇,而面向陌生人群(尤其是妇孺等弱势群体)进行暴力报,这种“报复社会犯罪”确实需要穿透案件迷瘴,理性地剖析犯罪的深层社会原因,从而有的放矢,给转型期的失意者、正受社会遗弃的边缘人、社会底层群体更多的制度关怀,让他们活得更有尊严,避免复仇的畸形心理在他们心中慢慢酵发直至最后酿成严重的社会后果。与此同时,检讨体制之失,修弥制度之罅,让社会顺利通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处于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社会矛盾尖锐期和社会问题多发期。但是,反思与检视是有前提与界线的,那就是千年不易的道德与正义底线。敬畏和尊重生命,是社会最基本的道德底线;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是自古皆然的正义底线,是不容讨价还价的。

 

反思社会原因,既不能把犯罪分子个人的罪行完全归咎于社会,把社会成因当作他们侵害他人权利、剥夺他人生命的正当理由,不能由此冲谈道德与非道德、罪与非罪、正义与非正义之大义,更不能颠倒黑白、混淆是非,不但对万恶的杀人者不予谴责与唾骂,反而滥施同情。要知道,丧失大是大非大原则,毫无节制地同情邪恶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

一方面,它会对有犯罪倾向者产生强烈的心理暗示与示范效应:个人受到不公平待遇可以向社会发泄,用暴力手段报复社会,专拿弱者下手,滥杀无辜,“犯罪非我之罪”而不必负疚。从“杨佳案”、“南平案”到今天的“合浦案”,虽然动机不一、手段各异,但其邪恶精神不是一脉相承吗?更危险的还在于,它将消弥国家法治,颠覆社会伦理。当惨遭飞来横祸的受害者放置一边,杀人者反而被原谅,被同情成为可怕的现实,这个社会还有什么正义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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