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给拆迁办的“八荣八耻”

(2009-05-12 13:57:43)
标签:

杂谈

给拆迁办的“八荣八耻”

江苏泰州海陵区泰九路拆迁部门在大街上悬挂的标语相当雷人,除出现了“不上访,争当良民好荣光”的字样外,甚至恶搞起了“八荣八耻”。如“以通情达理为荣,以胡搅蛮缠为耻”“以合理补偿为荣,以漫天要价为耻”“以签约交房为荣,以上访强拆为耻”等等。(见5月13日东方IC)

 

“良民”一词,很容易上国人联想起日本伪政权在中国占领区给中国公民颁发的“良民证”。中国人在自己的国度里,要日本人发“良民证”,这是一段永世无法忘记的民族屈辱史。想不到今天,这个曾经深深烙痛中国人的词语再度显现,而且是在政府的宣传标语上,令人愤慨。

 

词语本无罪,“罪”在某些脑子进水的官员。在某些官员眼中,房子被政府强行拆迁之后不生气,利益受损之后不上访的才是“良民”,才“荣光”,试问这些人,来个换位思考——如果你是被拆迁人,在未征得你同意的情况下被强拆,你心甘情愿地当你所定义的“良民”?逆来顺受、唾面自干的不叫“良民”,是顺民,是奴才。

 

“良民”一词恰恰印证了那些横行霸道,强拆老百姓房子,形同打砸抢的“恶官”存在——只许州官强拆,不许百姓上访,你说谁“良”谁“恶”?如果官员们都做个“良官”,奉公守法,清正廉明,严格在相关法律框架内处理政府与公民、开发商与公民、公民与公民的利益关系,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强拆事件、强拆导致的上访事件的发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刁民”。中国的老百姓,可以说是最温和,最通情达理的,大多缺乏公民意识,只要善待,都是“良民”。

 

公民社会,只有公民,而没有“良民”与“刁民”之分。可以说,把公民分类,“良”“莠”不同,贴上标签,进行宣传,是对公民的亵渎,是一种“政治返祖”现象。况且,政府也没有权利这么干,政府是受公民委托进行管理的,官员是“公仆”就是这么来的,反过来“公仆”给“主人”分门别类,区别对待,岂非本末倒置,滑天下之大稽?

 

更可恶的是,当地拆迁部门还恶搞“八荣八耻”,把“八荣八耻”视同游戏,还公然示众。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想给当地拆迁办写一个“八荣八耻”,希以谨记——“以执政为民为荣,以自私自利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无法无天为耻;以亲民作风为荣,以官僚作派为耻;以为民谋利为荣,以与民争利为耻;以为民说话为荣,以官商勾结为耻;以通情达理为荣,以权势压人为耻;以合理补偿为荣,以故意压价为耻;以文明拆迁为荣,以强行拆迁为耻”。

 

相关链接:http://news.163.com/09/0511/22/592N9I9B00011229.html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