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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住人比选对人更重要

(2008-05-05 15: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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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据近日召开的深圳市组织工作会议透露,深圳启动探索干部选拔人事制度突破的步伐,酝酿扩大领导干部选拔的初始提名权,由市委常委或全委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干部人选。(见5月5日《南方都市报》)

 

乍看“突破”,十分醒目,急欲了解,可是再看,不知“突”在哪里,“破”在何处——扩大初始提名权、无记名投票、演讲答辩……早就有人跑在前头了,南京都把干部选拔答辩搬到电视上现场直播了,深圳的经验新在哪里?

 

为了破解干部选拔中的任人唯亲、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等等老大难问题,近年来不少地方都在努力,纷纷出台新政,乱花渐欲迷人眼,结果还是作秀的多,实用的少。其实,在目前缺乏强有力的权力制衡与监督的语境下,无论何种选人方式,在权力的巨大磁场下,都要变味、走样。

 

像刚刚披露的辽宁省本溪市四位团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有三位是官家公子事件,他们采取的就是“双选双考”,据说还是“公推公选”的改进型,结果还不是变成了“官选官考”?

 

干部选拔几成“中国式难题”,关键问题在哪?窃以为,在于干部选用思路的偏差,我们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选人上,重在“选对人”——把德才兼备的人选到岗位上,任其自由发挥,而轻“管住人”——疏于对官员进行有力的监督与严厉的问责。

 

事后控制的不足,管不住人,必然导致选不对人。这个判断有两重意思:一是权力违规成本太低,助长其伸张的气焰,权力左右选人,什么公平、公开、公正的纸面制度,都会被权力钻得百孔千疮,体无完肤,从而导致所选非人;二是不受约束的权力容易变质,即使当初选对了人,最后也会

因为不守规矩、胡作非为而变得选不对人。结果就是怎么选,都选不好。

 

反过来,如果能够管住人,不但是对掌权者是一种约束,尽量减少不正当干扰,为选对人提供可能,退一步说,即使当初没选对人,也可以通过机制纠偏把他拉下来。西方许多国家对公务员管理以“胡萝卜加大棒”的方式进行,“胡萝卜”固然重要,“大棒”亦是必不可少的。

  

相关链接:

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08/05-05/12391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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