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我在弄一篇时评,骂中建二局,给11位民工吃领导吃剩的鸡骨头、鱼刺、鸡蛋……报道出街以后还把这11位民工开除了。题目就叫《把“不道德企业”送上另一个法庭》。
老婆在一直看我写。完了之后,她说,这事也得两面看。一方面,我们农村请客吃饭时,客人太多,坐不下,一次吃不完,主人及至亲就要等到其他客人吃完之后,热剩菜再吃,其中也有客人吃剩的菜啊,不亦一样吃?另一方面,或者领导吃过的剩菜,比平时民工吃的还丰盛呢,只不过是给报纸报道之后,事情变得恶心了。而且这也未必是中建二局的意思,而是食堂某些人所为……
得承认老婆的思维有时还挺到位。领导大吃大喝之后,剩下的菜肯定要比民工们的正餐还要丰盛(有些菜根本没怎么动过),所以食堂的人觉得倒掉浪费,于是给民工吃。可能也是出自一片好心。
只不过是,当双方的身份变成领导与民工,而不是熟人或者亲戚,而且领导吃饭时,民工并不在场,他们对食物的使用情况并不知情,这时情况就变了,变成歧视与伤自尊了。看来,一线之间,性质就完全变了。
不过,不论如何,事情被报纸捅了出来,肯定就是丑事。本来这家公司完全可以把责任推给后勤,食堂,可惜他们把工人炒了,所以是错上加错。
这种狗日的公司,还挂“中建”,真是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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