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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杂志社及社长赵葆华郑重声明

(2007-05-29 17:16:58)
 

  人怕出名猪怕壮,这个咒语终于落到我的头上了。最近有匿名者在网上发布帖子,声称著名作家赵葆华为经济骗子,非法集资办刊,非法投资开发公主岭市地产,并获暴利。此公高估了我的商业能量,低估了我为人的道德。我已在网上作出郑重声明,特转载如下,让关注关心我的朋友知道实情。

 

《电影》杂志社及社长赵葆华

郑重声明

 

526日有人从中国电影网上发布恶性谣言:声称赵葆华以《电影》杂志的名义非法骗钱,并在吉林省公主岭市开发房地产,获得不菲非法资金。《电影》杂志社及社长赵葆华对此,郑重声明如下:

 

一、《电影》杂志社及社长赵葆华从无非法集资办刊活动;

二、《电影》杂志社及社长赵葆华从未参与吉林省公主岭市房地产开发;

三、《电影》杂志社及社长赵葆华从未授权任何人及公司进行如上非法活动;

四、如发现有人盗用《电影》杂志社及社长赵葆华名义进行如上非法活动,本刊及社长本人将用法律手段向盗用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无凭无据诋毁本刊及赵葆华个人形象,本社及社长赵葆华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欢迎各界友人向本刊及本刊主办方:中国电影资料馆举报盗用本刊及社长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线索;欢迎各界监督并扶助本刊的健康运作和良性发展。

 

                  《电影》杂志社

                    社长赵葆华

                    2007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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