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上英国的土地前,脑海中浮现出繁乱复杂的种种画面,但最大的愿望并不是去看什么瑰丽古朴的城堡,清澈见底鱼儿畅游的泰晤士河,还有名目繁多令人目不暇接的各种博物馆、艺术馆,而是想看到曾经读过他们的作品的诸多写作者的故居、墓园,在众多乡镇的街巷上漫步闲走,体悟英国乡村的魅力,听听“伦敦叫卖声”的顿挫抑扬。这样的想法,也许有点不合时宜,但自从看过一部《寻墓者说》之后,这样的念头一直萦绕难舍。但是到了英国这样多少次默念过的国度,会有这样的机会和幸运吗?莎士比亚?伍尔夫?笛福?哈代?司各特?简奥斯汀?勃朗特三姐妹?奥威尔?当然,还有查尔斯狄更斯。
说到查尔斯狄更斯,两年前,是这位大作家诞辰200年,媒体上很是热闹了一阵子,不仅英国人忙碌得不亦乐乎,英国皇室查尔斯王子也出席了多场活动,更有头脑精明的商人据说要在查塔姆建立狄更斯世界主题公园,此公园建成之后,计划可以每天接纳30万游客,而这样的公园则是按照狄更斯小说中的人物情节而精心建造,这样的创意,也不知道将来究竟是生意兴隆马龙车水?还是门可罗雀乏人问津?在如今的时代,还有人兴致盎然地阅读狄更斯那些大部头看似笨拙的长篇小说吗?应该坦白,我也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盛夏酷暑时节,通过我的语文老师的不良于行的儿子,在学校图书馆里借来了狄更斯的小说,囫囵吞枣,一目十行,诸如《双城记》、《大卫·科坡菲尔》、《雾都孤儿》、《董贝父子》、《老古玩店》、《匹克威克外传》、《艰难时世》、《远大前程》之类的,而《双城记》中间有一段,还是高二英语教材中的课文,但如今,多少人不管如何都会引用狄更斯在《双城记》中开篇关于时代的看似辩证的一段名言来暗示当下现实的暗流汹汹不如人意纷纷扰扰,而当年狄更斯笔下的英伦又是一番怎样的景象啊?是老大帝国的日暮途穷落叶满地?还是家道中落后的破败寒酸寒鸦点点?
大清早,细雨蒙蒙,从伦敦的东北角的埃平出发,一路紧赶,到伦敦城区去,也就是当年狄更斯所谓的伦敦内城吧。到了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已经有游人排队,草坪、大树还都是一番懒洋洋的摸样。宏伟壮观肃穆庄严的威斯敏斯特教堂被认为是英国的圣地,地位显赫,可以说是英国地位最高的教堂。除了王室成员外,英国许多领域的大人物也埋葬在此,英国人因此把威斯敏斯特教堂称为“荣誉的宝塔尖”,死后能在这里占据一席之地,是至高无上的光荣,其中著名的“诗人之角”就位于教堂中央往南的甬道上。在这儿长眠着许多著名的诗人和小说家,如英国14世纪的“诗圣”乔叟,就安葬于此。陵墓周围还有一扇专门的“纪念窗”,上面描绘着他的名作《坎特伯雷故事集》里的情景,伴他长眠的有丁尼生和布朗宁,都是名噪一时的大诗人。小说家哈代和1907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吉卜林也葬在这里。“诗人之角”中央,并排埋葬着德国著名的作曲家亨德尔和狄更斯。还有些文学家死后虽葬身别处,但在这里仍为他们竖碑立传,如著名的《失乐园》的作者弥尔顿和苏格兰诗人彭斯,就享受着这一荣耀。在教堂的北廊,还伫立着许多音乐家和科学家的纪念碑,其中最著名的是牛顿,他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获得国葬的科学家,他的墓地位于威斯敏斯特教堂正面大厅的中央,墓地上方耸立着一尊牛顿的雕像,旁边还有一个巨大的地球造型以纪念他在科学上的功绩。此外,进化论的奠基人、生物学家达尔文,天王星的发现者、天文学家赫谢尔等许多科学家也都葬于此地。在物理与化学领域均做出杰出贡献的法拉第在去世后本来也有机会在威斯敏斯特教堂下葬,但因他信仰的教派不属当时统领英格兰的国教圣公会而被拒之门外,雪莱和拜伦这两位举世闻名的大诗人也因为惊世骇俗的言行被教堂拒之门外。在威斯敏斯特教堂内还安置着英国著名政治家丘吉尔、张伯伦等人的遗骸,后来因场地有限,部分伟人的坟墓被迁移至圣保罗大教堂或者他处。据说,目睹了牛顿葬礼的伏尔泰为之深深震动,他曾感慨道:“走进威斯敏斯特教堂,人们所瞻仰的不是君王们的陵寝,而是国家为感谢那些为国增光的最伟大人物的纪念碑。这便是英国人民对于才能的尊敬。”但在这里,经常被津津乐道的却是一个无名的墓碑碑文:当我年轻的时候,我梦想改变这个世界;当我成熟以后,我发现我不能够改变这个世界,我将目光缩短了些,决定只改变我的国家;当我进入暮年以后,我发现我不能够改变我们的国家,我的最后愿望仅仅是改变一下我的家庭,但是,这也不可能。当我现在躺在床上,行将就木时,我突然意识到:如果一开始我仅仅去改变我自己,然后,我可能改变我的家庭;在家人的帮助和鼓励下,我可能为国家做一些事情;然后,谁知道呢?我甚至可能改变这个世界。
经人指点,总算找到了“诗人之角”,却发现狄更斯并不是单独拥有一个墓园,而是与多人拥挤在一起,却原来是为了表达对杰出人物的尊崇而设立的“地下俱乐部”啊!在英国,“俱乐部文化”还是很盛行的啊,狄更斯出身寒微,在底层打拼多年,在鞋油厂打工,在律师事务所做书记员,在媒体奔忙,当年,他发表《博兹笔记》,还没有用狄更斯这样的本名啊!但据说正是从狄更斯开始,写小说也可以生存,也可以成为一种职业,并且还能相当体面地生活逍遥跻身上流社会,狄更斯并没有受过系统的高等教育啊,他在“俱乐部”这样的圈子里虽然善于倾听,慷慨大度,但在真正的贵族看来,他不过是一个爆得大名的文人而已吧?
狄更斯笔下的伦敦不可能是莺歌燕舞温情款款,因为他的经历,伦敦充满了不公罪恶喧嚣噪杂,当然也有好奇期待梦想着有一天出人头地的勃勃雄心,伦敦的大菜场和河滨路是狄是更斯爱去的地方,他常常接连几个小时伫立街头,或者探头窥视阴沉沉的庭院,或者凝神注视阴暗发臭的小巷里的居民,最为奇妙的是一个叫做“七岔口”的地方,“那个地方在我的脑海中呈现出邪恶、贫困和乞讨的杂乱景象,真是可怕!”,对于一个体弱多病、备受痉挛折磨、个子矮小、十分敏感的小小儿郎来说,这样的童年记忆,成为了他将来笔下小说故事中的背景和人物,几乎是毋庸置疑的。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狄更斯少年时代的打工经历,尤其是在黑鞋油货栈里度日如年的六个月,真是一段伤心和耻辱的日子,好多年之后,他说道:“我暗暗地痛苦着,剧烈地痛苦着,除我之外永无人知。”即使已经到了狄更斯功成名就娶妻生子之后,“甚至在我的大孩子会讲话之后,从那个地方回家的那条老路仍然使我悲伤不已。”
狄更斯养育了10个孩子,他自嘲说,我对大不列颠的人口增长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狄更斯的情感生活似乎并不美满,他念念不忘的初恋给他带来了莫大的影响,即使在他已经年过不惑,在致信最初的恋人时,他仍旧深情地说,“我一直确信不疑地认为,当初我在为改变自己的贫穷和默默无闻的处境而奋斗的时候,有一个思想一直给我以力量,那就是对您的思念。”后来的狄更斯据说对他的两个小姨子含情脉脉,在他并不漫长的晚年时光,与小他27岁的一个女子,也是绯闻不断,但这一切也都是在狄更斯发乎情止乎礼的前提下发生的,所谓狄更斯式的感情吧。狄更斯这样的看似循规蹈矩实则内心狂野的文人,居然在他28岁的时候,暗恋上了英国女王,“爱女王爱得发了狂,我对她的一片抑制不住的痴情真是无法形容,难以想象。星期二,我们向温莎进发,在城堡四周徘徊,见到了走廊和他们的私人房间,甚至他们的卧室,室内灯光微红,亲切而明亮,蕴藏着无限的欢乐和幸福,这一切使得我,你谦卑的仆人,躺在满是污泥的长途驿车的车顶上,任凭别人如何劝说,也不肯下来,”“不要向别人提起这不幸的恋情,我真是可怜极了,恨不得弃家出走。”“她(女王)读我的书,而且很喜欢它们。我想我死后她会伤心的。我希望人们给我涂上防腐油(如果可能的话),当她住在城里时,把我放在白金汉宫的一座凯旋门上,当她住在温莎时,就把我放在圆形城堡的东北面角塔上。”这样的看似狂人一样的荒谬绝伦,更像是一种高烧之中的梦呓。事后有人在狄更斯面前提及此事,狄更斯会气得把牙齿咬得格格作响。但女王喜欢狄更斯的作品,则并不是随便说说的敷衍了事,自我吹嘘。女王多次答应狄更斯的提议,出席狄更斯操作的活动。但在狄更斯一次表演之后,女王提出接见狄更斯的时候,狄更斯拒绝了。狄更斯的理由是,自己没有卸妆,不能以本来面目觐见女王,是很失利的行为,但当女王表示并不介意,狄更斯仍然坚持,如是者三,女王只好作罢。这样的举止,在常人看来,也是有点很难理解的吧?不是有的人握过领袖的手,一连几天都不肯洗手吗?
狄更斯在这个世界上行走了58年,比伍尔夫还少一年,但他向这个世界奉献出了如此众多的长篇巨制;他还是一个出色的演员,在一个剧中,同时可以扮演6个角色,他对精神病学有深入的研究,他还懂得催眠术,他在晚年更是周游世界表演朗诵自己的作品,这样的向世界展示自己的方式在今日看来真是有点不可思议了。他写过《美国札记》、《意大利游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根据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史》,他写出了《双城记》。他30岁的时候,美国一行,写出《美国札记》,引起轩然大波,多年之后,再赴美国,他赢得了普遍赞誉;他是一位精力充沛的人,他更是一段带有英伦风格的一段不可复制的人间传奇。
本来要去狄更斯故居的,但是时间紧迫,不能前往,就匆匆奔向伦敦西南一隅的温莎城堡去了。但在这样的城堡徘徊,置身城墙斑驳的古老城堡,瞻望角塔巍峨,看四周秀丽景色,想起狄更斯的疯狂单恋,有点人不疏狂枉少年的莫名惆怅,丝丝缕缕,萦绕弥漫。但正在落寞间,国内的朋友发来短信说:因为有了狄更斯,他使伦敦的阴雨变得妩媚可爱,蒙蒙的雾气变得沁人心脾,阴沉的白昼变成了乐园美景,污秽的尘土变成了天国珍品。
还会再来伦敦,体味狄更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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