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蓬莱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2013-10-05 10: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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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矿业经济 |
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
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经纬评报字(2010)第209号
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探矿权评估的规定,对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普查探矿权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普查探矿权”进行了现场勘察、市场调查与询证,并对该探矿权在2010年5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估算。现将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5号时代之光名苑D座1502室;法定代表人:刘忠珍;“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编号:11020001;“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1999]00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110000001141686。
2、评估委托方及探矿权人
评估委托方及探矿权人: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号:事证第137000000426号;法定代表人:王其鸿。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原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位于我国第一大黄金生产基地招远市,成立于1958年,是以地质矿产勘查为主,工程勘察、基础施工和多种经营为辅的综合地质队。现有职工1566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15人,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的203人。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自成立以来共探明超大型-特大型金矿床9处、大型金矿7
处、中小型金矿48 处,以六队勘查成果为依托建成的金银矿山近百座,仅提交的黄金储量就达1300
余吨,约占全国已探明岩金储量的四分之一,创立了“焦家式”金矿成矿理论和模式。
3、评估目的
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拟转让“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普查探矿权”。该探矿权的勘查资金部分为国家出资,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对该探矿权进行评估并处置探矿权价款。本次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评估委托方提供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普查探矿权”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4、评估对象及范围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普查探矿权。勘查许可证号:T37120080302003848;探矿权人: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探矿权人地址:山东省威海市高技术开发区火炬路南、抚顺路东;勘查项目地理位置:山东省蓬莱市;图幅号:J51E015005;勘查面积:4.85
平方千米;有效期限:2009年6月30日至2011年3月31日;勘查单位: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发证机关: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该探矿权设立于1998
年,勘查许可证号为3700009860118,原勘查区面积10.20平方千米。有效期限自1998年9月30日至2000年1月30日。
2000 年1
月,探矿权延续变更登记,原勘查区分为两个探矿权,大柳行北部金矿勘查许可证号为3700000020027,勘查面积为5.4平方千米。有效期限自2000年1月30日至2001年12
月31日。
2002年1月,探矿权延续变更登记,勘查许可证号为3700000230003,勘查面积为5.26平方千米。有效期自2002年1月1日至2003
年2 月11日。
2003年2月,探矿权延续登记,勘查许可证号为3700000330059,勘查面积为5.26平方千米。有效期自2003年2月12日至2005年2月11日。
2005年2月,探矿权延续登记,勘查许可证号为3700000530013,勘查面积为5.26平方千米。有效期自2005年2月12日至2007年2月11日。
2007年2月,探矿权延续登记,勘查许可证号为3700000730038,勘查面积为5.26平方千米。有效期自2007年2月12日至2008年3月31日。
2008 年3
月,探矿权延续登记,勘查许可证号为T37120080302003848,勘查面积5.26平方千米。有效期自2008年3月19日至2009
年9 月30日。
2009年6月,探矿权延续变更登记,勘查许可证号为T37120080302003848,勘查面积变更为4.85平方千米。有效期自2009
年6月至2011 年3 月31日。批准的勘查区范围(委托评估探矿权勘查区范围)拐点坐标如下:
点号
1、121°02′00″,37°38′00″ 9、121°03′26″,37°37′10″
2、121°04′00″,37°38′00″ 10、121°03′06″,37°36′30″
3、121°04′00″,37°37′48″ 11、121°03′00″,37°36′30″
4、121°03′30″,37°37′48″ 12、121°03′00″,37°37′00″
5、121°03′30″,37°37′30″ 13、121°02′30″,37°37′00″
6、121°04′00″,37°37′30″ 14、121°02′30″,37°37′15″
7、121°04′00″,37°37′03″ 15、121°02′00″,37°37′15″
8、121°03′46″,37°37′03″ 16、121°02′00″,37°38′00″
勘查区由15个拐点圈定。
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普查探矿权是由原大柳行地区金矿探矿权分立而成。大柳行地区金矿探矿权设立于1998
年,原勘查面积10.20 平方千米,2000 年1
月探矿权变更登记后,大柳行地区金矿探矿权分为“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探矿权、勘查面积5.4平方千米,和大柳行地区金矿探矿权、勘查面积2.72平方千米”。本项目评估的“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普查探矿权”勘查面积4.85平方千米系原勘查面积5.26平方千米逐年变更延续后形成。该探矿权自设立至本次评估基准日未进行过评估。未发现存在探矿权权属争议情形。
5、评估基准日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对评估基准日的时限及评估委托方要求,本项目评估确定的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5月31日,在本评估报告中所采用的一切取费标准均为2010年5月31日的有效时点价格标准。
6、评估依据
6.20《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普查报告》(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2010年2月);6.21评估委托方提供及评估人员收集的有关资料;6.22其他。
7、评估实施过程及现场勘察
评估工作自2010年6月11日开始到2010年8月30日结束。
7.1
2010年6月11日~6月13日,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参加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摇号,确定评估项目。
7.2
2010年6月14日~7月9日,本公司接受委托方委托,明确此次评估的目的、对象、范围,确定评估基准日,签订探矿权价款评估合同书、评估委托书、委托方承诺函,拟定评估计划。向委托方提供探矿权资料清单,委托方准备评估资料。
7.3
2010年7月10日~7月11日,评估人员李秀芝(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吴樾赴探矿权勘查区,由探矿权人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总工办毕明光先生、大柳行北部金矿项目负责人、总工办主任魏绪峰先生带领勘察探矿权勘查区。
现场勘察内容:勘查区地理位置、交通情况、勘查区内地质工作情况、以往实物工作量、勘查区现状。经评估人员现场勘察,勘查区位于蓬莱市大柳行镇,距镇北部1千米左右,公路从勘查区通过,交通方便。勘查区属丘陵地貌,地表为农田和果园,遍布整个勘查区。勘查区周边有大柳行金策选矿厂、柳家金矿探矿权、遇驾夼金矿、龙山店金矿、潮水金矿,目前距离勘查区最近的也是规模最大的为大柳行金策选厂。通过现场勘察,地表被农作物、果树覆盖,矿化蚀变岩石露头稀少,施工的地质工程地表已基本不可见。通过GPS定位,评估人员勘察钻孔ZK106,钻孔地表封孔标志已被破坏,地表仅留有封孔水泥的遗迹。评估人员沿ZK106向北追踪到QJ3和TC9。勘查区内现无采矿活动。
评估工作人员与探矿权人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技术人员核实历年工作量,评估委托方补充提供评估相关的资料。
7.4
2010年7月12日~7月20日,评估工作人员按照既定的评估方法,选择合理的评估参数进行具体的评定估算,经公司内部审核后提交探矿权评估报告送审稿。
7.5
2010年7月21日~8月24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对《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书》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7.6
2010年8月25日~2010年8月30日,评估人员对评估报告进行完善,并经内部审核后出具正式评估报告提交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8、勘查区概况
8.1 勘查区位置与交通
勘查区位于蓬莱市东南的大柳行镇北1.0千米,隶属大柳行镇管辖,面积4.85平方千米。勘查区内交通十分便利,牟(平)—黄(城)公路,威—乌高速公路通过矿区南部,蓬(莱)—大(柳行)公路南北纵贯矿区(详见交通位置图)。
8.2 自然地理与经济概况
该区为低山丘陵区,丘陵约占90%,平原面积约为10%。属暖温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年均气温11.8℃,年均降水量637毫米,沟谷、河流较多,均为源近流短的季节性河流,11月至次年3月为霜冻期。勘查区周围中小型矿山密布,有土屋金矿、唵口金矿、门楼金矿、齐沟金矿、大柳行金矿等,采金业极为发达,已成为当地的主要经济支柱。农业生产以种植业为主,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花生。果林业的发展亦成为本地区的主要经济来源,乡镇企业比较发达,近海捕捞及海产品养殖极为兴盛。区内人口稠密,水力、电力充足,物资丰富、适宜矿业开发。
8.3 勘查区地质工作概况
区域地质工作:1980年代1:20万航磁、航电、重力、水系沉积物测量已覆盖勘查区,完成了1:5万重砂、水系沉积物测量、1:5万以金为主的化探普查及航磁、航电综合测量。
1976~1978年,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在本区进行金矿地质调查,编写了《山东省蓬莱县唵口、觅鹿夼、门楼矿点金矿普查地质简报》;《山东省蓬莱县齐家庄矿区金矿普查报告》,初步评价了本区的部分金矿资源。1989~1993年,冶金部518地质队对土屋金矿区、唵口矿区劈口坡矿段和落花沟矿段进行了普查—详查,并提交了详查报告。目前两金矿正在开采中。1994~1996年,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对整个蓬莱市大柳行镇范围进行了金矿普查,比较系统地调查评价了本区金矿资源,编写了过渡性普查报告。
勘查区地质工作:1997~1998年,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提交了《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地区金矿普查报告》。其中包含了本次委托的部分探矿权勘查区范围。2000年3月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总结了蓬莱市东南部金矿普查工作,编写提交了《山东省蓬莱市东南部金矿普查(汇总)地质报告》报告中对大柳行金矿勘查区自1997年提交的工作量进行了汇总,汇总的大柳行金矿勘查区完成的工作量为1:1万地质测量、1:1万激电中梯测量、1:2千地质测量、机械岩心钻探、浅井、手(机)掘平巷、槽探等。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投入了近13万元。2004年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在该勘查区开展普查找矿工作,通过一系列工作,于2005年编写了《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地区金矿普查报告》,提交了1:1万地质草测、1:2千地质简测、1:1万激电测量、1:1万化探岩石测量、激电测深、槽探、浅井、机械岩心钻探等工作量。通过上述工作,对勘查区范围内的矿化蚀变带特征有了更深的了解。2001年至2005年,该项目总支出费用82.36万元。2004年12月13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鲁国土资字[2004]626《关于下达2004年度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地质勘查项目委托书的通知,确定大柳行北部金矿普查项目资金82万元,其中山东省财政资金40万元。
2004年至2005年完成工作量如下表:
项
目
1:1万地质草测km2
1:2千地质简测km2
1:1万激电测量km2
1:1万化探岩石测量km2
激电测深点
槽探
m3
浅井
m
机械岩心钻探m/孔
基本分析样
化探分析样
2010年2月,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对该探矿权自设立至当前所作的工作进行了总结,编写了《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普查报告(1998.2—2010.2》,提交了自1998年至2009年所作的工作量。另外,《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地区金矿普查报告附表》提交了2001年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在该勘查区投入的槽探(627.80m3)、浅井(137.30m)。
自1998年至2010年间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该探矿权勘查区,累计投入192.35万元。
8.4 区域地质概况
勘查区位于华北板块胶北地块的胶北隆起区,沂沭断裂带东侧。区内地层出露简单,岩浆岩广布,断裂构造发育。
8.5 勘查区地质
勘查区位于虎路线断裂中段的东港家—小柳行西侧,地层简单,断裂构造发育,岩浆岩广布,北北东向断裂构造是区内主要控矿构造。
8.5.1 地层
勘查区内地层仅见新生代第四系,分布于牟(平)—黄(山馆)公路以北,黄金河河道及荆子夼—大柳行的冲沟内,此外在北部陈家—东流院的河道两侧亦有少量第四系分布。
岩性为松散残坡积物及砂质粘土、砂、粉砂等,一般厚0.8~1.2米,局部地段厚度可达4.00米。
8.5.2 构造
勘查区内构造型式以断裂构造为主,可分为北北东—北东向、北西向、近东西向三组。
北北东—北东向断裂,区内已发现规模大小不等断裂构造30余条,是最为发育的一组构造。该区所有的金矿(点)体都产于北北东向断裂带中,因此,该组断裂是主要的控矿构造。从断裂构造的规模上看,其长度大于500米的断裂有6条,分别为F235、F279、F1、F9、F319和F324,它们的形成控制了矿区控矿构造的格局。现以F235、F324断裂为代表,具体情况特征如下:
F235断裂,位于矿区西部,区内长1440米,宽0.30~4米,发育于郭家岭超单元中细粒二长花岗岩体内。走向5~30°,浅部倾向南东,倾角75~85°。从其走向变化的幅度上看,该断裂构造活动极为强烈,带内构造岩发育,局部见有糜棱岩,两侧由碎裂岩组成。从构造面阶步、擦痕分析,断裂早期为左行压扭性。其成矿期的右行张扭所造成的启张部位赋存矿(化)体。它控制了235号矿脉的分布。
F324断裂,位于矿区东部,区内控制长700米,宽0.4~2.0米,发育于郭家岭超单元粗粒含角闪二长花岗岩中。走向10~40°,倾向南东,倾角72~82°,
构造带在中部由10°方位转为北东40°方位,走向变化较大。北段以碎裂岩为主,且破碎带明显变宽。从构造总体形态、矿化蚀变带部位(启张部位)、构造形迹等特征判断,该断裂是左行压扭和右行张扭共同作用产物。最后的右行张扭致使在走向角度变大部位(拐弯处)形成有利的空间条件而赋存矿体,它控制324号矿脉的分布。
北西向断裂构造:主要分布在矿区北部(F11)、(F12)和东部(F13),切割矿化蚀变带和石英闪长玢岩等脉岩,显示右行或左行张扭性,宽度一般0.5米左右。
近东西向断裂构造,主要分布在矿区北部,走向70~85°,倾向南东,倾角65~69°,为煌斑岩脉充填。
8.5.3 岩浆岩
勘查区主体为中生代燕山早期郭家岭超单元的罗家单元西石硼单元和赵家单元。其东北部和东南部分别为新元古代震旦期玲珑超单元的大庄子单元和九曲单元。南部见有少量的新太古代栖霞超单元的回龙夼单元。脉岩主要有石英闪长玢岩、云斜煌斑岩和花岗伟晶岩脉等。
区内矿脉、矿(化)体大多赋存于上述二单元岩体内,所以罗家单元和西石硼单元是区内主要成矿条件。
8.5.4 矿化蚀变特征
勘查区内共圈定矿化蚀变带28条,其中235和324号脉规模较大,矿化较连续,综合物化探异常发育,套合好,为普查工作的重点。其它蚀变带规模小,矿化弱,综合物化探异常套合较差,未进一步进行工程勘查。
235号蚀变带:分布于勘查区西北部,由8个钻孔9条探槽,3个浅井控制,控制长度约1000米,由黄铁绢英岩化碎裂岩,黄铁绢英岩化花岗质碎裂岩、绢英岩化碎裂岩组成,地表露头宽度1~3米。矿化蚀变带平均走向15°,地表倾向南东,倾角85°至直立,根据钻孔揭露,地表50米以下倾向北西,矿化弱,地表拣块样,金品位0.20~1.01g/t,钻孔最高品位4.44g/t。
324号蚀变带:分布于矿区东部,由1个钻孔,4条探槽1个浅井控制,控制长400米,由黄铁绢英岩化碎裂岩,不纯质石英脉,石英闪长玢岩组成,其含矿的黄铁绢英岩化碎裂岩沿脉岩两侧分布,地表露头0.5~2米。矿化蚀变带平均走向35°,倾向南东,平均倾角70°,根据钻孔及浅井揭露浅部矿化不佳,最高品位0.12g/t,不具矿化显示。
8.6 普查工作及质量评述
8.6.1 普查工作布置和方法手段
普查工作以1/1万、1/2千地质测量,配合槽探工程,对地表矿化蚀变带进行控制。选择成矿有利地段布置钻探工程,对中浅部矿化情况进行了解控制。普查工作的主要对象为235号脉和324号脉。针对勘查区的实际情况,普查工作以地质测量为主,以探槽、浅井和机械岩心钻探为主要手段,对主要蚀变构造带进行系统控制。
8.6.2 主要实物工作量评述
1:1万地质测量,以原1:1万地质图为底图,对普查区范围内进行地质草测。采用穿越与追索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野外路线地质观察,观测路线基本垂直构造蚀变带走向,对有特殊意义的地质体、矿化体,含矿构造,均放大表示在图上,对测区的脉岩、地质界线,地质点均用GPS定测,野外实地连图。工作质量执行1:1万地质测量规范。通过1:1万地质测量工作,大致查明了区内地层,构造、岩浆岩的分布特征,对构造形成的地质条件,围岩蚀变、矿化作用均做了详细的研究和了解,其精度达到了规范要求。
物探工作,GPS定点布设测线,235号脉测区测线方位124°,每条测线长520米。324号脉测区测线方位98°,每条测线长500米,基本线距均为100米。依据《时间域激发极化法技术规定》(DZ/T0070—93)结合工作性质、矿区特点,采用激电联剖和激电测深两种方法进行施工。激电供电极距AB=220米,测量极距MN=20米,点距20米,无穷远C级垂直于测线布设,距测线垂距大于800米。激电测深极距AB/2max=300米,AB/2min=10米,MN/2max=15米,MN/2max=2米。使用仪器为重庆地质仪器厂生产的WDJD-1型多功能数字直流激电仪,测量视电阻率和视极化率,测量结果自动存储,用笔记本电脑提取数据并进行数据处理。供电设备为4.5千瓦交流发电机。野外观测数据过程中,对突变点、异常点均进行重复观测,按要求进行漏电检查和仪器性能检查。共实测激电联剖物理点283个,检查点51个,占18%,相对误差Mρs=±2.49%,Mηs=±2.64%,满足质量要求。
钻探工程:普查区2004年施工的ZK3、ZK4、ZK11三个孔,2005共施工了6个钻孔,均为斜孔,编号为ZK101、ZK102、ZK103、ZK105、ZK106、ZK107,终孔口径均为75毫米,2008、2009年又施工两个钻孔。主要针对物化探异常发育、地表蚀变强烈的235、324号矿化蚀变带进行追索及控制。工程布置原则主要根据物化探异常分布及地表蚀变情况,并基本按照控制基本工程距布设。采用金刚石钻进绳索取心工艺,质量均为优质孔。
普查工作中对区域成矿规律进行了研究,收集研究了区域物探异常分布规律与金矿分布的关系,利用区域地质成果指导勘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对区内含矿蚀变带分布规律、内部结构、控矿特点、矿化规律进行了研究,对区内地球化学特征、地球物理特征进行了分析,大致了解了工作区内矿化富集特点和金矿化强度。
9、评估方法
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普查探矿权设立于1998年,在1996年前后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就对包括该区在内的大柳行地区金矿进行了地质勘查工作。2000年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编写了《山东省蓬莱市东南部金矿普查(汇总)地质报告》,其中提交的大柳行地区的1:1万地质测量、1:1万激电测量包括了大柳行北部金矿部分勘查区;2005年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在2004年、2005年系统工作的基础上,总结了并提交了该探矿权自设立以来至2005年完成的地质工作,编写了《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普查报告(2004年12月—2005年12月)》;2010年2月山东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编写了《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普查报告(1998.2—2010.2)》,报告提交了自探矿权设立至2010年所作的地质工作量。该勘查区通过以往系统的地质工作,大致查明了勘查区内地层、构造等地质特征,初步控制了矿化蚀变带的形态、规模、产状及分布规律,大致了解了工作区内矿化富集特点和金矿化强度。但目前只对勘查区内28条矿脉中的235、324号脉浅部进行评价,且对235、324号脉的控制程度及深部远景控制不足。勘查区截至目前物探异常区工程控制力度不够,矿化蚀变带深部未做到有效验证。
按照《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岩金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05-2002),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编写的《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普查报告(1998
年2月—2010
年2月)》提交的工作量表明仅大致控制了矿化蚀变带的基本特征,未查明勘查区内矿石特征;未对矿石加工选(冶)性能进行对比分析;未对矿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其他开采条件进行论述。蓬莱市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位于招—莱金成矿带东侧,区域成矿条件良好,勘查区周边金矿较多,但《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普查报告(1998
年2月~2010年2月)》未对周边金矿成矿勘查区对本勘查区的影响及关联关系进行论述,且“普查报告”仅查明金矿异常控制矿化蚀变体并未估算资源储量。综上,勘查区目前完成的地质勘查工作尚未对勘查区资源开发提供充足有利依据,开发前景不甚明朗。
根据《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规定的探矿权评估方法类型及适用条件,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勘查区的勘查工作程度尚不能完全达到普查阶段的工作要求;虽有符合规范要求的地质工作报告和地质资料,但不具备地质要素评序法中部分评判价值指数中可依据的地质、矿产信息,确定本项目评估采用成本途径的勘查成本效用法。计算公式为:P
C F U Pi ( ) F
10、评估参数确定依据
本项目评估人员依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中勘查成本效用法的计算特点,按照相关性和有效性原则,对评估对象勘查区内的实物工作量的进一步找矿的地质意义、施工质量、地质信息资料的利用价值等进行了认真分析和选取。
10.1评估采用的实物工作量依据为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2010年2月编写提交的《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普查报告(1998.2—2010.2)》。
10.2评估采用的实物工作量圈定范围:根据证号为T37120080302003848的勘查许可证和鲁国土资矿评合字[2010]第201018
号《探矿权价款评估合同书》载明的勘查区拐点圈定的范围。
10.3评估采用的实物工作量取价标准依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调查项目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
11、主要参数选择及计算
11.1有关有效实物工作量确定原则
按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要求,凡计入勘查成本的实物工作量必须是有关的、有效的。根据委托方所提供的资料中记载的以往历次地质工作所完成的实物工作量,结合本项目勘查区勘查矿种和勘查工作的实际情况,凡符合下述确定原则的,均确定为评估采用的实物工作量。原则如下:
11.1.1
本勘查区以金为目标所完成的勘查工作量,为评估采用的实物工作量,参加重置计算。以往公益性地质工作形成的实物工作量,不参加重置计算;
11.1.2
在地质报告或有关正式资料中,由于质量等问题已确定为报废工作量的,不作为评估采用的实物工作量,不参加重置计算;
11.1.3
评估采用的工作量限定为评估探矿权勘查区块内的实物工作量,勘查区以外的实物工作量不参加重置计算;
11.1.4
当委托方提供的实物工作量与地质成果中以往地质工作所完成的实物工作量有矛盾时,取核实后的实物工作量,参加重置计算;
11.1.5
凡属于踏勘、矿点检查、各类样品采集和实验测试、岩矿鉴定、资料综合整理、报告编写等工作量,已列入间接费用中,不再进行重置计算。
11.2 评估利用的实物工作量单价选取依据
11.2.1
地质测量:该探矿权勘查区位于山东半岛地区,低山丘陵地貌。勘查区地层简单,断裂构造发育,岩浆岩广泛分布。勘查区矿化标志较明显,岩层轻度变质,面积约占测区的10%左右。参照《国土资源调查项目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地质复杂程度为中常区(Ⅱ)。纳入本次评估的专项地质测量项包括:1:1万地质草测,草测单价按正测标准的65%取价;1:2千地质简测,简测按正测标准的77%取价。
11.2.2
物化探:探矿权勘查区位于大柳行镇北,勘查区范围内无居民点,建筑物少,地表主要为农作物或葡萄种植园,占测区面积的20%左右,平均视距大于200米。勘查区地貌以丘陵沙地为主,占测区20%左右,地表起伏不大,沟谷河流较多。勘查区内通行较方便,能直达的点位较多;测线上或测区内平均坡度8°左右。勘查区内高差小于50米。地形等级为Ⅱ。纳入本次评估的物化探项包括:1:1
万激电中梯(短导线)测量,点距20米,单价取Ⅱ级标准并加测网布设(该项仅为激电中梯测量,未做激电剖面测量)。激电测深,AB=600米,单价标准为AB
距4000米,每减1000米按标准降低15%,故激电测深单价按标准降低45%。1:1万化探岩石剖面测量,基本点距20~40,本项取点距为20米、40米单价平均值,并加剖面布设点距20米、40米单价平均值。
11.2.3
机械岩心钻探:勘查区内施工的机械岩心钻探工程揭露的岩石类型多为斑状二长花岗岩、斑状中细粒含黑云二长花岗岩、绢英岩化花岗岩、绢英岩化花岗质碎裂岩。参照《国土资源调查项目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岩石级别为Ⅷ级。钻孔单价在岩石级别为Ⅷ级内按深度取价。孔斜75度单价按预算标准的1.3计算;项目年度工作量≤300米的按预算标准的1.15计算。
11.2.4
槽探、浅井:勘查区内施工的槽探垂直布置于矿化蚀变带上,探槽深度规格均在3米以内,揭露二长花岗岩、绢英岩化花岗岩、绢英岩化花岗质碎裂岩;浅井深度大部分在30
米内,揭露二长花岗岩、绢英岩化花岗岩、绢英岩化花岗质碎裂岩。参照《国土资源调查项目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槽探的地层分类应属土石方;浅井的地层分类应属硬岩层。槽探按61.00
元/立方米预算标准取价。浅井预算标准在风化岩层预算等级中按深度取价。
11.3 评估利用的实物工作量
根据上述原则,评估人员对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普查勘查区范围内的各时期(自1998年始至2009年)的地质工作的原始资料进行了核实,并根据《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普查报告(1998.2~2010.2)》中提交的实物工作量确定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普查勘查区范围内列入评估范围的实物工作量。
11.3.1 2000年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编写的《山东省蓬莱市东南部金矿普查(汇总)地质报告》中提交了1997
年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所作的1:1 万地质测量、1:1
万激电中梯测量,此两项地质工作涉及到本项目评估勘查区,但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2004 年针对该勘查区重新进行了1:1
万地质测量和1:1 万激电中梯测量,故1997 年所作为重复性地质工作,不参与本项目评估。
11.3.2
根据2010年山东省地质矿产局第六地质队编写的《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普查报告(1998.2~2010.2)》,经评估人员核实,本项评估利用的工作量如下:
评估利用的主要实物工作量
项
目
1:1
万地质草测km2
1:2
千地质简测km2
1:1 万激电短导测量km2 3.00
1:万化探岩石剖面测量km2(km)0.76(4.66)0.76(4.66)
激电测深
槽
探
浅 井
m
机械岩心钻探m/孔939.10/6
04年施工3孔346.45m,未参与决算,评估均予利用《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普查报告(1998.2~2010.2)》提交的实物工作量为2004年至2005年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所作地质工作。根据《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普查报告附表》,评估利用的工作量包括了2001年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实施的槽探、浅井。
11.4 现行价格及重置直接成本
现行价格根据《国土资源调查项目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确定。根据“地区调整系数适应地区与图例”,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普查勘查区属华北平原地区,参照地区调整系数适应地区分类,该地区调整系数为1.0。本项目评估采用的价格标准及计算重置直接成本见下表。
重置直接成本计算表
序号
1
2
3
4 激电测深
AB距600m
5 1:1万岩石化探测量点距20-40m地形Ⅱ km 4.66
6 槽 探
0~3m地层分类土石方m3
7 浅 井
0~30m地层分类硬岩层m
8 岩心钻探0~300m岩石级别Ⅷm/孔
合
11.5 间接费用(ε)
间接费用是指岩矿测试、其他地质工作(含综合研究及编写报告)、工地建筑等。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规定,间接费用按重置直接成本的30%提取,即1603963.39×30%=481189.02(元)。
11.6 效用系数的确定
11.6.1 质量系数及各类勘查工作的效用评述
11.6.1.1 机械岩心钻探
评估利用了大柳行北部金矿勘查区内自1998年至2009年施工的共计9个钻孔。钻孔重点布置在矿化蚀变带上,以揭露矿化蚀变,了解矿化蚀变特征。钻孔大多选取75°斜孔进行施工。钻孔的岩层采取率在90%以上、每100米进行孔深校正施工深度误差0.1%左右、水文观测记录班报表内、采用水泥封孔、孔口竖封孔标志。
机械岩心钻探施工符合规范要求,各钻孔质量较好,对235矿化蚀变带地质特征施工的必要性较强,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为以后深部找矿提供了依据。评估采用钻探工程质量系数为1.20。
11.6.1.2 槽探
评估共利用勘查区内施工的42个探槽,其中2005年施工34个1018立方米;2001年施工8个计627.80立方米,大部分探槽垂直布置或平行布置在勘探线和矿化蚀变带上,大多选择矿体露头的地方施工。探槽施工开口宽度1.5米,槽底宽0.8
米,揭露基岩0.50
米以上,工程质量良好,满足编录及采样要求。探槽工程部署符合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较好,对矿化蚀变控制的目的性较强。探槽工程施工取得地质成果较好。因此该项工程质量系数取1.10。
11.6.1.3 浅井
评估采用的浅井工作共13 个,其中2005 年施工8 个;2001 年施工5
个。勘查区施工浅井多为配合槽探工作,多布置在勘探线和矿化蚀变带周边。浅井施工深度多为30
米左右,有效配合槽探不能控制地段,对槽探工作进行有效地补充。浅井工作有效地控制了矿化蚀变带走向及其他特征。质量合格,对后续勘查有一定指导意义。因此该项工程质量系数取1.10。
11.6.1.4 地质测量
评估采用的地质测量为1:1 万地质草测、1:2 千地质简测。1:1 万地质测量以原1:1
万地质图为底图,采用穿越与追索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野外路线地质观察,观测路线基本垂直构造蚀变带走向,对有特殊意义的地质体、矿化体,含矿构造,均放大表示在图上,对测区的脉岩、地质界线,地质点均用GPS定测,野外实地连图。通过1:1万地质测量工作,大致查明了区内地层,构造、岩浆岩的分布特征,对构造形成的地质条件,围岩蚀变、矿化作用均做了详细的研究和了解,其精度达到了规范要求。1:2
千地质测量以追索法为主,穿越法为辅,点距20~40
米,所有地质点均用GPS定测。矿区内共定地质点732个,对所有的岩石露头进行了观察描述,对28
条规模较大的矿脉进行了系统追索控制和采样,初步查明了矿化蚀变带规模、形态、产状、岩性组合及含矿性,对矿区构造、脉岩进行了研究,初步查明了其分布特点及对矿脉的影响。地质测量基本达到地质工作目的,施工质量较好,对发现矿化蚀变带,调查了解勘查区地质条件必要性较强,各项工作符合规范要求。综上,质量系数取1.10。
11.6.1.5 物化探
物探工作采用1:1 万激电测量和激电测深。采用GPS 定点,激电测量点距20 米,激电测深极距AB/2max=300
米。野外观测数据过程中,对突变点、异常点均进行重复观测,按要求进行漏电检查和仪器性能检查。共实测激电联剖物理点283 个,检查点51
个,占18%,相对误差Mρs=±2.49%,Mηs=±2.64%,满足质量要求。岩石化探剖面采用1:1万比例尺,主要针对区内规模较大的324号及235号矿化蚀变带施工。野外采样工作采用1:2千地形图为手图,用GPS确定测线,进行定点,工作区分为东西两区:测线方向105°,基本线距100米,基本点距20~40米。质量满足要求。综上,物化探工作对勘查区内矿化蚀变带的控制达到了预期效果,各项工作符合规范的要求,质量较好,对勘查区内两个规模较大的矿化蚀变带的特征了解的比较充分,获得的矿产资源信息较多。质量系数取1.10
11.6.1.6 间接费用
本项目评估包括的间接费用有:钻探、槽探、浅井编录;基本分析样;化学分析样;程点测量;报告编写等。采样选择在矿体露头处,根据岩性的不同,破碎与蚀变的强弱,矿化的差异,
分段取样,样长一般为1米,最长不超过1.50米,坑道和探槽中采用刻槽取样,规格为10×3厘米(宽×深)在地质填图中主要采用打块和拣块取样。样品加工制备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粗碎、中碎、细碎,均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其质量完全符合要求。基本分析样品,按分析批次,抽取了样品40
件进行内检,内检结果证明其偶然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普查探矿权范围内目前提交《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普查报告(1998.2—2010.2)》章节比较齐全、内容较完整。根据现行《固体矿产勘查/矿山地质报告编写规范》,报告基本符合其中“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基本准则”和“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要求”有关要求。
综上,采样工作、样品分析、报告编写等工作均基本满足地质工作要求。基本符合勘查规范要求。间接费用综合质量系数取1.00。
11.6.2 加权平均质量系数
综合前述勘查区内各类勘查工作效用的评述评判,根据上述说明和实地调查资料分析,确定加权平均质量系数为1.12(详见附表六)。
11.6.3 勘查工作布置合理性系数
勘查区主要采用钻探、槽探、浅井、浅井等手段,并辅助采用地质测量、物化探的方法追索圈定矿化蚀变体,必要性一般,使用效果一般,工程部署基本合理,基本符合普查阶段的勘查规范要求。确定工程布置合理性系数为1.00。
11.6.4 效用系数评判
“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普查探矿权”效用系数评判,是由该项目评估小组专家,根据该勘查工作所采用找矿方法及勘查手段的必要性、有效性,施工质量及地质资料的可利用价值和对进一步工作指导意义等项指标,对各类勘查工作的效用进行评述、赋值,本项目效用系数为1.12。详见效用系数评判一览表。
效用系数评判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勘查工作布置合理性系数(f1) 1603963.39 1.00
效用系数(F) F= f1×f2 1.12
12、探矿权价值计算
根据以上过程计算,评估利用的实物工作量重置成本为160.40万元,间接费用48.12万元,效用系数为1.12。则探矿权价值为:Pc=(160.40+48.12)×1.12=233.54(万元)。
13、评估结论
本公司评估人员在调查、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科学、合理的评估程序和方法,经过评定估算,确定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普查探矿权评估价值为233.54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叁万伍仟肆佰元整。
该评估结论是以评估对象4.85
平方千米勘查区范围内与目标矿种金矿有关的实物工作量乘以现行价格形成的重置成本,并用“效用系数”调整后而得出的评估价值。通过评价和估算,评估人员认为:
13.1
本评估结论是依据公认的探矿权评估方法,并且是在未受到委托方及其他方面干预的情况下独立地评定估算的市场价值,可以作为本项目特定评估目的探矿权价值参考意见。
13.2 本评估对象资源开发的前景尚不明朗。
14、有关问题的说明
14.1 评估结论的有效期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评估报告需报送备案后使用,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即自2010 年5 月31
日至2011年5 月30
日。如果使用本项目评估结论的时间超过本报告的有效期,本公司对利用此评估结果而对有关方面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在本评估结论的有效期内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价值进行相应调整;在本次评估结论有效期内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若资产价格的调整方法简单,易于操作时,可由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进行相应调整。
14.2 其他责任划分
本评估公司只对本项目的评估结果是否符合执业规范要求负责,不对资产定价决策负责。本项目评估结果是根据本项目特定的评估目的得出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14.3 评估报告书的使用范围
本次对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北部地区金矿普查探矿权的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用于本项目特定的评估目的和送交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未经委托方许可,我公司不会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本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
15、评估报告日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评估工作人员
刘忠珍、李秀芝、李岩、高瑞生、张晓虹、刘靖、梁国喜、吴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