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洲野外地质安全工作纵览
(2013-04-30 14: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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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地质应急管理操作规程安全工作产经 |
分类: 矿业政策 |
南澳洲野外地质安全工作纵览
作者:方敏 毛成栋
澳大利亚南澳洲第一产业和资源部及矿产资源能源集团对野外地质矿产勘查安全工作十分重视,建立了完善的安全工作制度体系,制定了缜密的安全运作规程,实施了全员全程管理,有效地保障了员工野外作业与生活的安全,具有较高的借鉴价值。
南澳洲地质矿产勘查野外安全工作制度体系大致由五部分构成:
野外安全工作手册
《野外安全工作手册》内容包括日常安全管理登记与紧急规程、通信工具的使用、日常检查和预先行程规划建议。实用方法涉及野外作业的多个方面,包括越野、行车安全及日常维护、多种标准作业规程、紧急联系号码、野营安全事项、环境信息等。实际上,这是一本安全工作制度的非汇编性综合资料,融合了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的要点而且更加细化,目的是提供给使用者一种通用的工具,指导并利用资料去制定计划,以及采取安全环保的手段实施野外作业,以安全的操作步骤,尽可能地使事故发生率最低化。
安全工作程序
包括工作性程序,例如《矿产资源部日志登记程序》规定,所有员工到野外地质调查必须编制计划,提供包括考察日期及持续时间、每天行程明细、所有考察者家庭联系方式等内容在内的野外行程信息,经分公司经理或公司代表签字,并向现场安全员提交后方可出发;也包括操作性程序,如《严重医疗紧急事故操作程序》和《Niton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标准操作程序》等,均对某一事件或仪器设备的操作步骤作了明确细致的规定。各项安全工作按既定顺序的规范化流程依次运作,是对日常安全和管理有序进行,特别是对紧急状况下安全处置忙而不乱的有力保证。
安全操作规程
为确保每道生产工序和每台设备仪器使用的安全,南澳洲矿产资源能源集团制定了多种类的操作规程,并规定“所有野外人员都应进行野外人工操作规程训练”。如对钻探生产就制定有个人保护装备、安全取样、钻孔操作、钻机操作各环节的规程,甚至对车辆维修也专门制定有《轮胎修理标准操作规程》,细化到每一步做什么、有什么危险、应该怎么做的程度。
野营管理指南
《野营管理指南》指出野外工作期间可能性发生的职业伤病包括炊事中的烧伤和切伤、行走中的跌绊摔伤、可能遇到的洪水或丛林火险,以及因环境卫生条件引起的疾病。规定较大的营地应任命一名营地管理员,较小的营地应指定特定人员进行特定的工作,以此保证野外工作期间宿营人员的安全。
安全工作网络
《野外安全工作手册》专门设有“安全登记电话号码”和“通信设备”(卫星电话、移动电话、超高频无线电、个人定位器信标)章节,收录了南澳洲第一产业和资源部、矿产资源能源集团、洲地质调查局、洲警局、皇家航空医疗队、野外区域办公室等相关工作部门、咨询部门以及服务部门的电话号码、网址、呼号和频率,形成了安全工作网络体系,保证了涉及安全事故的多方位及时联络与处置。
南澳洲地质调查野外安全工作制度涵盖了生产、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十分全面且非常细致,就其具有共性的重点来看,主要有以下五类:
风险评估制度
该制度建立了风险评估模型,将野外风险可能性分为非常有可能发生、有较大可能发生、可能发生、很小可能发生、几乎不可能发生、特别不可能发生六类,及其引发的自然灾害、灾难事件的不同程度的后果,同时确定其危险潜在概率分别为1/5、1/50、1/500、1/5000、1/5万、1/50万。甚至将火险也按其潜在特性及影响划分为灾难性的、极端的、严重的、非常高的、高的、低—中等的6个等级。依此进行规定的风险评估,特别强调“在野外单独工作时,首先进行风险评估”。
专项报告制度
一是野外考察和行程(日志)报告(登记)制度,这是对所有工作人员的强制性指令要求,即所有员工到野外调查,除有特殊条件限制外,凡超过一天的,必须每天两次向野外安全员电话汇报;凡工作地点是隔离的或危险的、道路大部分为非柏油路行程的、需要步行进入野外调查的,必须进行行程日志和登记。二是事故及偶然事件报告制度,所有事故、危险和偶然事件必须按操作程序及时报告,如交通事故在人员受伤90分钟内报告等。三是设备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如汽车返回基地时,应按要求填写记录簿,向负责汽车的人和技术服务团队报告。
安全责任制度
南澳洲矿产资源部门建立了完善的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可分为4个层次:首层是执行董事职责,主要是支持并承诺执行安全工作各项政策、规定和程序。第二层次是高级经理职责,主要有坚决执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程序,提出危险和事故预防策略,与员工协商制定现场安全操作手册,确保所有野外队人员都配有适当的通信装备和应急设备等。第三层次是野外工作人员职责,主要有确保完成野外行程/安全登记表格,记录通话者提供的各种野外工作信息,接收或发送各野外队信息,并对现场要求尽快作出处理等。第四层次是雇员职责,主要为确保安全手册中的各项要求落实,确保野外行程中的所有信息准确无误等。
安全装备制度
包括设备安全装备、集体安全装备和个人安全装备。设备安全装备中具有代表性的就是“野外汽车装备”,明确规定“所有需要行驶到偏远地区工作的汽车都应该配备或携带以下安全和野外装备(其清单共列出32项10余种装备物资)。保证所有装备在出发前都情况良好”。集体安全装备主要体现为“丛林野营装备”,即要求承担野外作业的集体(队、组)应配备24项近50种安全、生活装备。个人安全装备,除强调必须配备通信、定位装备外,还制定有“个人安全推荐背包清单”,列有26项多种物资。
安全教育制度
此项制度明确规定:在偏远地区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所有野外人员都必须经过急救训练而且工作前要参加钻井经营安全教育;摩托车和四轮摩托车驾驶者必须完成并通过被认可的且有资质的教练所授的训练课程;对汽车驾驶员的要求则是必须在基本驾驶、越野驾驶和碰撞避免方面有充足的训练,并每三年学习一次驾驶员培训课程,而且进行高强度驾驶的员工需要接受急救培训。
南澳洲地质矿产勘查重视并加强安全工作的全面、全程管理,其基本内容可概括为5方面:
野外作业管理
重点是对偏远、偏僻地区的安全作业的管理,包括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制定行程计划,坚持报告制度,配齐安全装备,选择安全营地等。特别是对单独进行野外工作的人员,必须提高风险意识,强化安全措施、保持通信联络、防范事故发生;为此强调要求独自工作人员“必须携带两个个人定位器信标,一个放在随身背包里,一个在康索尔系统里”。对于营地安全则包括营地布置、废物处理、用火安全、发电机使用、丛林火防避,以及与天气有关的安全问题(酷暑、防晒、雷雨、洪水、坍塌等)均作了安全行为规定,以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通信联络管理
这对于承担野外、分散作业的单位和部门十分重要,不仅为了随时掌握人员行踪和作业进度,更重要的是保证险情或事故的应急处置。在这方面,南澳洲矿产资源能源部门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办法,其内容包括通信设备配备(卫星电话、移动电话、超高频无线电、个人定位信标)、日常呼叫与登记时间(具体规定到时点)、安全登记电话号码(总部、野外区域办公室、各部门联系电话及时段)、高频无线电网络操作(包括设置呼叫、频道测试与选择、进行呼叫、呼叫不成功的处置、操作期间的射频辐射安全),从而保证了通信联络的畅通。
交通运输管理
南澳洲矿产资源部门将交通运输管理作为安全管理的重点,在野外安全工作制度、规程中占比重,且具体到很小的细节都有提示和要求。如明确规定:汽车驾驶员在以50公里/小时、60公里/小时、100公里/小时、110公里/小时的车速行驶时,应分别注意前方170米、200米、340米、370米的路况,以保证较早看到危险并及时采取行动保证安全。还有许多类似“行驶于陡峭的下坡路时,低速挡”,“爬坡时,第一挡,保持速度恒定”等提示。
设备操作管理
这是保证各类设备正常运转、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环节。例如在超高频无线电安全操作中提示:最好的天线是4.5分贝;频道9~12和21~30是单工频道,用于近距离通信;频道1~8和31~38是双工频道,用于长距离通信;频道5和35用于紧急情况。在钻机安全操作中要求:保证在开始钻孔前进行安全检查;平台要有合适的防坠物设备;钻机盖和导杆区域要保持洁净;电源设备不用时要断开连接等。在X射线荧光光谱仪安全操作中规定:不允许任何人积累任何可以被避免的辐射剂量;千万不要用手将样品放到仪器前;千万不要将仪器对准自己或其他人。总之,对每种设备的操作都有精细的安全要求。
事故急救管理
当突发事件或紧急事故发生时,能否迅速、有效作出判断、处置和急救,是衡量安全工作水平高低的尺度。南澳洲矿产资源部门从管理层面对此有着详尽的部署和规程。一是当基地与野外人员失去联系时,设置了一级响应(由分公司经理或生产经理联系集团主管及失去联系人员的家庭成员)和二级响应(由集团董事、高级经理或高级代表向执行官或首席执行官作汇报,并联系南澳洲警局请求进行相关搜索)。二是每个野外小组都配有个人定位器信标,并要求离开汽车或单独工作时必须随身携带。三是遇有医疗紧急事故,无论何时何地,均应拨打紧急急救电话或与皇家航空医疗队联系,请求帮助和给出急救指示。四是对发热、休克、骨折、拉伤、眼伤、过敏、蛇虫咬伤等伤情的医疗救护制定有详细的医救程序和方法。
澳中野外地质安全管理制度对比
一、安全责任制
纵观南澳洲野外地质矿产勘查安全工作,在安全责任制方面,南澳洲《野外安全工作手册》开卷即载有“州长承诺声明”。作为州长,向总理承诺,政府公共部门的安全战略是零伤亡,南澳洲第一产业和资源部员工100%可以返回工作岗位。同时,承诺要对健康、安全和福祉以及伤员管理作出战略规划等。第一产业和资源部员工的野外安全工作直接由州政府主要领导人承担责任,并要事先作出承诺。
我国虽也有安全责任制,但主要实施的是“责任追究制度”,即在重、特大事故发生后,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人的责任。而对于事前预防、事中督促检查,缺少应有的力度,必须加强甚至强化这些方面的管理。
二、细微化
南澳洲野外地质勘查安全工作的制度、程序、规程的细致程度,可以说到了“入微”的地步,充分体现了对人身安全的保护。例如对野外工作人员要求“每小时需饮1公升水”,“在使用地质锤时戴上护目镜”,“在钻井工地、采石场和矿井一定要戴安全帽和穿安全靴”,“当一天最热的时候停止工作,并在阴凉处或空调下休息”。对在雷雨天气下,要求员工“永远不要在树下躲避”,“远离金属杆、栅栏、晾衣绳等”,“不要使用固定电话”。对人工操作要求“在举重物时注意使用正确的姿势。弯膝并保持背部挺直,逐渐抬起。不要转动或弯腰”,如此等等,体现了对员工无微不至的关怀。
我国除某些设备、仪器的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略为细致外,大部分安全制度、守则、规程均显得粗略,以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居多,缺乏必要的细致的操作性强的规程规范,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安全措施的落实。
三、时效性
南澳洲现行的《野外安全工作手册》是2011年9月修订后的第5版。其中选录的部分程序、规程均系2010年~2011年间修正或复审的版本。
我国专为地质勘查业制定的涉及地质勘查设备、仪器使用方面的安全操作规程或技术规范,长期未作修正、修订和更新,部分内容已失去应有效用或不再适合新的技术要求,造成了安全工作某些管理环节与技术标准的缺失。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05年2月21日发布、2005年5月1日实施的《地质勘探安全规程》中规定的地质勘探施工应遵守的规范性引用文件为例,其发布时间最近的为2003年,距今已10年,最早的为1983年,距今已达30年,其时效适应性确实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