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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有过期价值吗?

(2012-12-17 18:46:36)
标签:

采矿权转让

证件过期

交易纠纷

财经

分类: 矿业之惑

采矿权有过期价值吗?
来源:中国矿业报 
作者: 王琼杰

 

【案情简介】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石笋乡硫铁矿采矿权的有效期限为2005年11月至2012年11月。2008年4月,胥某持该矿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到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矿管分局进行咨询,在得到可以办理采矿权转让手续的明确答复后,于当年5月与矿业权人赵某签订了采矿权转让协议:赵某将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石笋乡硫铁矿整体转让给胥某,价款为980万元。双方签订合同后,赵某及时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

 

协议签订后,胥某依约先期支付转让款650多万元,赵某将矿山交给胥某经营。胥某接手矿山后,一方面积极配合赵某办理采矿权转让手续;另一方面开始投资进行矿山基本建设,累计投入531万元。

 

但是,由于多种原因,赵某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好采矿权转让手续,直到2009年1月才拿到了国土资源部门的采矿权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赵某没有投入生产,不符合采矿权转让的条件,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依法下发了《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在此期间,赵某以采矿权转让条件有变为由,要求胥某使用其名下的采矿许可证,遭到胥某拒绝。在双方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赵某派人拉闸停电,致使矿区多次停工。

 

因双方之间的采矿权转让协议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采矿权始终没有变更转让成功。为此,胥某诉诸法院,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采矿权转让协议无效,赵某退还其先期支付的转让款和新增投资款以及相关利息。

 

赵某辩称,双方协议转让的是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石笋乡硫铁矿的所有权、经营权等,采矿许可证变更只是协议的一部分,因此其与胥某之间的纠纷应是企业转让合同纠纷,而非采矿权纠纷。

 

 

【法院判决】

 

2011年9月11日,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并于2012年6月25日下发了民事判决书:双方签订的采矿权转让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依法成立,但由于双方的申请资料不符合相关规定,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行政不予许可决定书》,合同并未实际生效,故属于效力待定的未生效合同,胥某要求认定转让合同系无效合同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鉴于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已下发了《行政不予许可决定书》,本案合同实际上未生效,不具备法律效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依法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赵某在采矿权未达到国家规定的转让条件的情况下,通过伪造登记资料的方式进行申请,致使采矿权转让申请因相关资料不符合要求而未被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行政许可,胥某蒙受损失,故其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赵某退还胥某已支付的转让款650多万元,并赔偿转让款40%的利息69万余元,赔偿胥某在矿山新增投资531万元的40%计212.4万元;胥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将硫铁矿剩余的采矿权及所有资产返还给赵某,并折价返还赵某已交付采矿权的过期价值885万元。


【律师解析】

 

硫铁矿的采矿权有没有过期价值?这是对本案进行判决的关键。

 

《矿产资源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的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申请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审批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转让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准予转让或者不准转让的决定,并通知转让人和受让人。批准转让的,转让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矿业权转让是指矿业权人将矿业权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作价出资、合作、重组改制等。矿业权的出租、抵押,按照矿业权转让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管理,由原发证机关审查批准。《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各种形式的矿业权转让,转让双方必须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矿产资源法》及《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是矿业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在本案中,赵某与胥某之间的采矿权转让就是《矿产资源法》所规定的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行为,但因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未生效,对双方均不具有法律拘束力。

 

采矿权的价值主要是指采矿权证下的矿产资源的价值,而矿产资源不存在过期的问题,采矿权证到期后,采矿权人依法提出延续即可,因此采矿权不存在过期价值。在本案中,“过期价值”并不是权利人赵某的实际损失,而是一种“法院认为”的价值形态。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和不告不理的民事诉讼原则,法院需要做的是依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的损失给予法律上的评判,而赵某并未对此项损失向法院提出主张,因此“折价返还赵某已交付采矿权的过期价值885万元”的判决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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