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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民国《重修新城县志》杂记一

(2010-02-27 09:08:18)
标签:

征辟

重修新城县志

副榜

雍正

文化

分类: 琐事留忆

    有关资料记载,桓台历史上修志不断,其中大型的修志活动有三次,一次是明朝嘉靖戊午开始,到天启年间修成,被称为天启《新城县志》。一次在康熙癸酉,通常称为康熙《新城县志》。再一次就是民国二十二年,即民国《新城县志》。目前正在阅读的,就是这本民国《重修新城县志》。

    民国《新城县志》是以康熙《新城县志》,本县先贤张象津《新城后志稿》,清末道光、咸丰、同治、光绪以来的历次续修稿为依据修撰而成。这本县志内容丰富全面,体例新颖,可以称得上是桓台县元、明、清三朝的一部通史,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和文献价值。阅读这本县志,不仅了解了许多本县的地域乡邦文化和历史,同时也学习了许多古代汉语知识。为学习方便,现将其记录保存。

    征辟。本志卷十二选举志有征辟一事。志载,征辟一途,肇始于汉,盖仿古乡举、里选、德进、言扬、行举之法,而变通之。所以待奇材异能非常之士,非如选拔之有定例也。后世悉慎重,不数见焉。有明一代,邑人被荐举者十四人。

    举人。按《周礼·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乡大夫三年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能者。汉师其意而举孝廉,则举人所由昉也。魏晋以来,科目不一,立法各殊。明初定乡会二试,会试中式曰进士;乡试中式曰举人。举人不第,令寄监读书,愿回籍进业者,听。清沿明制,三年一举行。遇有庆典,则举行因科焉。

    岁贡:贡士统称明经,自唐、宋已然矣。明洪武十七年,诏府、州、县学,各贡生员一人。二十五年,诏府学一年贡一人;州学三年贡二人;县学二年贡一人。宏汉中,倍增其数。万历中,令一正一陪送考,择优充贡;其陪试者,每遇大典,例作恩贡。又令于人才多处,行选贡法。此拔贡之始也。清初贡额,沿洪武二十五年例,而以正贡作恩贡,陪贡作正贡。顺治初,举行选贡拔萃,许特书荐举。康熙二十四年,准于各学一二等生员内,取文行兼优者,府学二名,州县各一名作拔贡。每十二年举行一次。雍正初六年一举,乾隆初仍复十二年之制。至宣统己酉,倍增其数。优贡始于雍正四年,大省无过五六名,中省无过三四名。宣统己酉一科,山东取至二十名。其孝廉方正,始于雍正元年,后沿为例,每朝一举,名为制科。会试,明有副榜,乡试无之。清初,会试有明通榜,乡试有副榜、照恩、拔、岁贡制,称副贡。  

    又按:学堂之设始于光绪二十八年。毕业生员,奖给举人。五贡者,邑不乏人。然究于科举时代之举贡不同,故未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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